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处分不动产的承诺书监护人: ;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 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被监护人: ;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监护人现承诺,知悉并明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被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 所进行的处分(处分的类型 )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内容属实,是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签名(指模):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监护人为父母的,父母双方共同申请;若因离婚导致监护人仅为父母中一方,由该方申请【应有充分证明文件】。2、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必须是法院指定监护人或经过公证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