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工资检查, 别总是等到年底 郭元鹏 临近年底, 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否及时领到工资回家过年呢?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 即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河北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十分火热, 将从现在到明年 3 月 31 日期间, 开展严厉检查和执法, 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绝不姑息。我们为如此严厉执法叫好!但是, 这种“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执法检查滞后于农民工诉求。快到年底了, 才开展集中执法, 其有利的一面是, 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倒逼企业
2、在年底的时候, 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出去, 不让“往年的工资”拖欠到“下一个年头”;其不利的一面是, 这个时候的执法, 也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事实的时候了。笔者有一位从事建筑业的亲戚, 当泥瓦匠已经 10 多年了。每一次外出的时候, 中间都会向亲戚朋友借钱。原因很简单, 他所在的工地, 基本上没有“按月发工资”的。不是三个月发一次工资, 就是半年发一次工资, 更严重的是一年发一次工资。这种情况是十分多见的。按照有关管理规定, 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月度发放工资, 不按照月度发放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于劳动监管部门而言, 应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常态化, 应该让用人单位坚持“每月都发工资”的底线规定。而不应该是到了年底的时候, 让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农民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