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 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 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 影响
2、;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 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 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 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 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 定标明密级,
4、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 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 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 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
6、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 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安全、迅速地进行, 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保密工作应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坚持“内外有别、 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 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第三条 保
7、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综合部和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落实、实施。 各部门应将保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保障本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保 密 守 则 本守则规定了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保密要求: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互联网、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件;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8、。 11、在秘密岗位工作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第三章 保密范围第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凡是本公司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均应保密,具体 范围详见下列条款。 第二条 公司内任何部门、 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事项, 保护公司文件,防止泄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按其重要程度、 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把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绝密: 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 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到公司命运。主要包括。 1、公司的经营战
9、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公司投资计划等。 3、生产成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4、公司股东资料,会议纪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5、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6、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7、公司有关业务资料、报价、方案、措施等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8、经营合同、客户名册等业务资料,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机密: 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 将给公司造成较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1、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等情况
10、的计划,统计事项。 2、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3、公司人事档案、个人工资档案、奖金数额、公司总体组织架构。 4、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5、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6、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7、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公章、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的报告。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一条 保密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部门负责的方针,实行公司各部门保 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责任人。 第二条:部门经理、 主管等公司中层干部作为本部门保密工作负
11、责人,应在 保密工作中以身作则;同时, 应做好对下属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工作。员工泄 密部门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条例,增强保密观念。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 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 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条。财务部当年和历年的台帐、原始凭证、报表
12、等,如外单位需查询须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后,且在专人盯随下方可查阅。 第六条:文件、资料的保密 1、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密级,在拟稿、打字、 印刷、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与销毁的过程中,由总经理委托专 人执行并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凡属公司绝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需阅读或使用,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签字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同时签订保密确认函后方可使用,到期 必须归还。书面申请审批单连同保密文件和物品一并保管。 2、各部门应对本部
13、门的保密文件或物品标注醒目的保密标志或字样,并妥 善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阅读保密文件和携带、搬动保密物品。 3、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接触人负责保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 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人进入公共场所。 第七条 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通话内容不得涉及秘密。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 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划管理。 第八条 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14、 1、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经理审定。 2、进入互联网(或电子信箱)的资料,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涉及保密规定的,须报总经理,经综合部备案,方能上网。 3、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重要内容记录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 ,如需参阅,另办借阅手续。 第九条 对外交往的保密 1、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更不得代为传阅,外单 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 本部应由综合部带领, 而项目部由项目部经理划分接 触范围,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入涉密区域。 2、不得将公司列入保密范围内的任何资料在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15、的情况下带出公司。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 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部;综合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部门保密工作管理力度, 是考核评定该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评 定年终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防止泄密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职责。公司对于严守机密,举报泄密 行为,挽回公司损失有明显成绩者,将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奖惩措施 (一)奖励。对保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1、 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坚持原则, 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视情节奖励10020
16、0元。 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问题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使公司免受损失者,视情节奖励100300元。 3、防止泄密,举报他人泄密行为,挽回公司损失有明显成绩者,视情节奖励300500元。 (二)惩罚:对于因泄密给公司带来不应有损失的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遵照“谁泄密,谁负责,谁受罚”的原则,一律给予处罚; 因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被及时发现未带来明显损失的,罚当事人人民币200元,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罚100元。 1、因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罚当事人人民币300-500元并留公司查看三个月;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2、因过失导致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
17、重大经济损失的,罚当事人400元并予以辞退;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400元罚款。 3、故意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0元并一律予以辞退;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 恶意泄密的, 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公司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个人工资档案、奖金数额等对员工泄露的,一经查实,直接对其当事人予以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与之有关的规定若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 15 页 共 15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