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广东省压力锅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广东省内(除广州、深圳)生产环节的压力锅。2 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15066-2004不锈钢压力锅GB 13623-2003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GB 13623-2003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
2、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 抽样3.1 抽样型号或规格优先抽取铝压力锅,兼顾不锈钢压力锅。优先抽取规格为 22cm26cm 的压力锅,兼顾其他规格的压力锅。优先抽取旋合式压力锅,兼顾落盖式、压盖式或其它结构压力锅。3.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采用双随机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内、生产线末端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内抽样时,库存基数应不少于 20 口。流通领域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具体产品抽样数量如表 1 所示:表 1 抽样数量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1 不锈钢压
3、力锅 压力锅随机抽取 6 口,密封圈 6 只;如需要,企业可提供破坏压力检验专用密封圈 6 只2 铝压力锅 压力锅随机抽取 6 口,密封圈 6 只注 1:不锈钢压力锅其中 3 口锅和 3 只密封圈作为检验样品,其余 3 口锅和 3 只密封圈封存作为备用样品。注 2:铝压力锅其中 3 口锅和 3 只密封圈检验样品,其余 3 口锅和 3 只密封圈作为备用样品。注 3:本次抽查只抽取 2017 年 4 月 19 日后生产样品。3.3 样品处置3.3.1 检验用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检验用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或按规定要求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备用样品封存于企业。3.3.2 抽样人员封样时,
4、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3.3.3 检验机构负责对样品的验收,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3.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压力锅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铝压力锅产品,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铝压力锅产品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不锈钢压力锅产品,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不锈钢压力锅产品年销售总额。按规定填写抽样单外,应根据需要同时填写 GB 480
5、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之“附件” ,由企业确认后签名、盖章,与抽样单一起提交。4 检验要求4.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 2。表 2 2018 年广东省压力锅产品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备注1 合盖安全性 GB 15066-2004 中 5.82 工作压力 GB 15066-2004 中 5.9、5.103 密封性 GB 15066-2004 中 5.114 安全压力 GB 15066
6、-2004 中 5.125 耐热压 GB 15066-2004 中 5.13不锈钢压力锅6 开盖安全性 GB 15066-2004 中 5.14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备注7 防堵安全性 GB 15066-2004 中 5.158 耐内压力 GB 15066-2004 中 5.169 泄压压力 GB 15066-2004 中 5.1710 破坏压力 GB 15066-2004 中 5.1911 手柄连接牢固性 GB 15066-2004 中 5.7.312 砷(As)迁移量 GB 4806.9-201613 镉(Cd)迁移量 GB 4806.9-201614 铅(Pb)迁移量
7、 GB 4806.9-201615 铬(Cr)迁移量 GB 4806.9-201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检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不检测;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及制品不检测16与食品接触金属材料镍(Ni)迁移量 GB 4806.9-201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制品检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其他金属材料及制品不检测17 总迁移量 GB 4806.11-201618高锰酸钾消耗量(水)GB 4806.11-201619重金属(以 Pb 计,4%乙酸) GB 4806.11-201620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硅橡胶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
8、11-201621卫生要求密封圈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6-20161 合盖安全性 GB 13623-2003 中 5.10铝压力锅 2 工作压力 GB 13623-2003 中 5.11、5.12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备注3 密封性 GB 13623-2003 中 5.134 安全压力 GB 13623-2003 中 5.145 耐热压 GB 13623-2003 中 5.156 开盖安全性 GB 13623-2003 中 5.167 防堵安全性 GB 13623-2003 中 5.178 耐内压力
9、 GB 13623-2003 中 5.189 泄压压力 GB 13623-2003 中 5.1910 破坏压力 GB 13623-2003 中 5.2311 手柄连接牢固性 GB 13623-2003 中 5.812 砷(As)迁移量 GB 4806.9-201613 镉(Cd)迁移量 GB 4806.9-201614与食品接触金属材料 铅(Pb)迁移量 GB 4806.9-201615 总迁移量 GB 4806.11-201616高锰酸钾消耗量(水)GB 4806.11-201617重金属(以 Pb 计,4%乙酸) GB 4806.11-201618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硅橡胶单体及其他起始物
10、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11-201619卫生要求密封圈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6-20164.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4.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4.2.2 检验顺序要求不锈
11、钢压力锅产品检验顺序:合盖安全性密封性工作压力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破坏压力卫生要求。铝压力锅产品检验顺序:合盖安全性密封性工作压力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破坏压力卫生要求。4.2.3 密封圈做卫生项目检验时,使用送检的 3 只密封圈,应将每只密封圈截取 4 段进行检验。4.2.4 泄压压力对密封圈有损坏时,可更换密封圈进行破坏压力检验。4.2.5 不锈钢压力锅进行破坏压力检验时,可使用企业提供的破坏压力密封圈进行检验。4.2.6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
12、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4.2.7 若样品出现封样状态破坏或样品异常损坏的情况,影响检验结果,则停止对该样品的检验。5 判定原则5.1 单项判定原则不锈钢压力锅及铝压力锅的单项判定规则见表 3 和表 4。表 3 不锈钢压力锅产品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序号 检验项目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Ac Re)1 合盖安全性 0 12 工作压力 0 13 密封性 0 14 安全压力 0 15 耐热压 0 16 开盖安全性 0 17 防堵安全性 0 18 耐内压力 0 19 泄压压力 0 110 破坏压力 0 111 卫
13、生要求 0 112 手柄连接牢固性n=30 1其中:Ac接收数,Re拒绝数。表 6 铝压力锅产品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序号 检验项目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Ac Re)1 合盖安全性 0 12 工作压力 0 13 密封性 0 14 安全压力 0 15 耐热压 0 16 开盖安全性 0 17 防堵安全性 0 18 耐内压力 0 19 泄压压力n=30 1序号 检验项目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Ac Re)10 卫生要求 0 111 破坏压力 0 112 手柄连接牢固性 0 1其中:Ac接收数,Re拒绝数。5.2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6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6.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6.2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6.3 下列情况不再进行复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复检的情况。7 附则本细则部分参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13.3-2010压力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