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沈阳市环保局东陵(浑南新区)分局拟对新建耐热涂层喷涂项目及石墨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耐热涂层喷涂项目及石墨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5 年 8 月 31 号-2015 年 9 月 7 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 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 8 号,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2新建耐热涂层喷涂项目及石墨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文件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新建耐热涂层喷涂项目及石墨喷涂项目二、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岛街 1 号三、建设单位沈阳通用电气黎明燃气轮机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项目概况新建耐热涂层喷涂项目及石墨喷涂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新岛街 1 号,该项目占地面积 95 平方米,建筑面积 95 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两条工艺生产线,一条为耐热涂层喷涂生产线,另一条为石墨喷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耐热涂层喷涂生产线主要产品为燃气轮机零部件,实现年产量 30 套;石墨喷涂生产线主要产品为 7FA05 压气机叶片,实现年产量 20 套。项目总投资 657.2 万元,其中
3、环保投资 198 万元,所占比例为 30.13%。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耐热涂层喷涂间作业须在密闭喷涂室进行,产生的金属粉尘、镍及其氧化物经喷涂室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器,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喷涂间作业须在密闭喷漆室进行产生的石墨粉尘,经水幕循环系统3处理,再经活性炭纤维毡过滤,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2、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水幕处理废水及清洗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再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沈阳市浑南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不合格产品及零配件返回原供应商统一处理;废砂、废活性炭毡、废胶带、废石墨屑、石墨沉淀物送辽宁牧昌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滤筒、废金属屑、废抹布液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