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0210609 machineryco.,ltd 文件 文件编号:zc3100101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级安全教育: (一)、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二)、培训层次及
2、内容: 1、公司厂部级安全教育:(1)公司安全生产操作手册总则; (2)有关公司制度、公司安全操作手册、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6s管理规程等等; (3)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2、制造部级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工作。(2)教育内容: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有关公司制度公司安全操作手册、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6s管理规程等等;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历年发生
3、的工伤事故案例讲解教育。 3、班组安全教育: (1)教育对象。新招聘、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开展班组织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公司安全操作手册、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6s管理规程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等等。 正确保管、使用本工序的设备、工模具、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物料。 4、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签字后,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三、教育要求: (一)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4、保障。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凡公司内各工序班组长,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一年进行一次。 (二)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可根据本部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 1、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针及意义; (2)班组公司安全操作手册、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6s管理规程,(3)班组对以上安全制度、规定等的执行力教育;(4)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
5、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及培训期:(1)电工; 培训期:二年(2)气焊工; 培训期:6个月(3)叉、吊车工; 培训期。6个月。 (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汽车); 培训期。6个月。(5)剪、冲、压工; 培训期:3个月(6)电梯工; 培训期:3个月 3、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必须在培训、实习期满后,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4、人
6、力资源部应密切配合公司厂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内、外培训事宜。 5、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复训教育由公司厂部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去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培训机构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7、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四)变换工种教育: 1、公司内各工序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
7、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厂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种变换及培训教育。 2、变换工种人员自人力资源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公司级、厂部级、班组级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 3、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第二大条的第三小条“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四、全员安全教育: (一)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1、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全员安全教
8、育由人力资源部、公司厂部、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 2、 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5)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6)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签到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制造部负责进行教育。需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1、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公司厂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2、中层(含中层)
9、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2)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3)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4)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5)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三)复工教育: 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复工教育范围: (1)脱岗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2)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3)病休半年以上人员;(4)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3、
10、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处罚。 五、四新教育: 1、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3、四新教育内容: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作成:批准:日期: 第二篇: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11、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
12、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
13、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14、。 第三篇:建工集团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工集团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21年第3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设部建教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责部门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管劳务的人力资源部门是主要相关部门。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各级主要负责
15、人、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劳务分包企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劳务分包企业现场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
16、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
17、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包括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等。 2、安全知识教育: 包括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包括思想教育、纪律教育。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包括: 一、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厂)、工地(项目工程现场、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
18、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1、公司(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工程项目(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工程(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
19、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特殊工种教育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等专项安全活动,”农民工夜校”,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等定期安全教育,观看安全宣传栏、安全录像和图片展等日常宣传形式。 四、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工人应知应会考核按照有关专业资料进行。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
20、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按照集团公司“三统 一、一建立”原则实施,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试卷、建立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档案要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 四、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五、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
21、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七条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下级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依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罚则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者行政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篇:企业安
22、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1、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激发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比,事故责任追究等奖励与处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导致犯罪,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不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要求 4.1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实行分级管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均在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内实行奖励和处罚,实行权责对等的原则,同一行为违章行为不得多次处罚。 4.2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必须有事实依据。奖励和处罚要与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安全责任落实挂钩。 4.3奖励中
23、的晋升、降职、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报送安委会领导审批。 5、主要内容 5.1奖励与处罚的类别 5.1.1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调薪、晋升等。 5.1.2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5.2奖励与处罚的原则 5.2.1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者、严重违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者、安全管理失职、渎职者;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等,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5.2.2对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在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对在事故抢险与救援等事件中表现突出,立有功劳和做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5.2
24、.3奖励与处罚的相关标准可根据相关制度执行,也可由各部门做出决定另行处罚和奖励,但必须报安委办备案执行。 5.2.4奖励与处罚的相关情形见本制度的5.3与5.4项,若不在此列时由安委办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协商决定;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权限及执行方式参照安康安全生产违规处罚细则。 5.3处罚的情形 5.3.1根据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之一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被处罚的人员一般只涉及到二个级别(即当事人与其直接责任上司);事故性质较严重时再向上追加领导者责任并处罚。处罚款额由安委办根据事故性质来决定;对其管理者和领导者的处罚额可按级别增加罚款量。 5.3.2对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处罚。因安全监督管理不
25、到位或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承担责任。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对安全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属于失职,可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处罚。 5.3.3安委办下达生产安全整改通知后,整改部门对安全隐患拒不执行整改任务的、不配合公司举行消防演习的、拒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记过处理或并处罚款。 5.3.4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而安排到危险岗位的属于违章指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对违章指挥者进行记过,并可处罚款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上司责任。 5.3.5操作者本人因违反相关操作规程,擅自操作或未服从管理者要求要进行警告处理
26、,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处罚款金;涉及到管理责任时将再追究管理责任。 5.3.6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将处以警告或罚款,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另行追究责任并处罚款。 5.3.7对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阻挡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的(未遂事件),对挪用、阻挡、损坏消防设备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如损坏设备时将照价赔偿。 5.3.8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者,将处以记大过及罚款。 5.3.9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实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恐吓的,处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直接给予开除并追究责任并处罚款。 5.3
27、.10违规动用明火或进行其它危险作业,未及时向安委办申报取得许可证的,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时甚至终止合同,导致事故的进一步从严处理。 5.3.11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私拉电源线路的、动用明火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处除当即没收禁用设备;若属重犯者要处罚款金,引发事故的另行追究。 5.4奖励的情形 5.4.1在事故应急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及时协助的先进行个人,安委办主任将根据其表现上报公司批准给予嘉奖或记功;突出者追加奖金数目。 5.4.2成功避免人身伤亡事故、消防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环保事故的先进个人,经安委办主任确认,上报公司批准给予一次性嘉奖或记大功。
28、5.4.3及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者,及时劝阻或制止,避免了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者,经安委办主任确认,上报公司批准,给予嘉奖。 5.4.4生产车间连续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越的,经安委办确认,上报公司批准,给先进单位记大功或调薪,成绩突出者给予晋升机会。 5.4.5对积极参加和响应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技能,成绩较突出者,经安委办主任确认,上报公司批准,给予嘉奖。 5.4.6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5.4.7其它情形认可奖励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经安委办主任确认上报公司批准后可获得经济奖励,奖励资金由公司领导协商决定。 第五篇:
29、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最终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
30、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
31、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
32、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 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
33、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
34、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
35、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
36、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 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
37、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九条经常性教育与培训 (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
38、)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
39、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2.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4.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一
40、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 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
41、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班组安全
42、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维护
43、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
44、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8)换岗位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讲解的,否则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于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常识须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工区禁止光脚、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 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