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若干填报口径修改意见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3 号)若干具体填报口径问题,修改意见如下:一、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之 5.“104 从业人数”填报说明中, “从业人数指 标 ,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全年从业人数= 月平均 值12” 。经商财政部同意,修改为: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 值+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 值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
2、第 14 行填 报说明, “境外所得:填 报纳税人发生的分国(地区)别取得的境外税后所得计算利润总额的金额”,删除“ 税后” 二字。三、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填报说明, “二、表内、表 间 关系” 中(一)第 4 行第 12 列、第 5 行第 12 列。修改为:第 4 行第 12 列=第 4 行第 3-8-9-10 列,第5 行第 12 列=第 5 行第 3-9-10 列。四、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填报说明2第 3 行“二、 职工福利 费支出” 第 4 列“税收金额”中, “按第 1 行第 4 列“工资 薪金支出 税收金 额”14%的孰小值填报
3、” 。修改为:按第 1 行第 4 列“ 工资薪金支出 税收金额”14%与本表第 3 行第 1 列的孰小值填 报。为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对分析,职工薪酬项目不需纳税调整的企业,也需填报本表。五、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填报说明(一)“一、有关 项目填 报说明” 之(二)列次填 报中, “除第17 列外,其他列次有关固定资产原值、折旧额,均按税收规定填写” 。上述第 17 列后,增加第 19 列。(二)上述“(二)列次填 报” 之 4(1)中, “当会计折旧额小于税法加速折旧额时” 。上述 “小于”修改为“ 大于” 。六、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
4、105110)填报说明“一、有关项目填报说 明” 中“本表第 1 行一、搬迁收入至第 22 行 五、计入当期损益的搬迁所得或损失的金额”,修改为:本表第 1 行“一、搬迁收入” 至第 21 行“搬迁损失分期扣除” 的金额。七、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填报说明(一)“一、有关 项目填 报说明 2.”中“第 1 行至第 5 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 23 行(2013 纳税年度前)或表 A100000 第19 行(2014 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 的金额(亏损额以3“-”号表示)” ,上述“表 A100000 第 19 行 ”修改为:以前年度表 A106000 第 2 列第
5、 6 行。(二)“二、表 间关系 (二)1.第 6 行第 2 列表 A100000 第19 行” ,修改为:第 6 行第 2 列表 A100000 第 19-20-21 行,且减至 0 止(当表 A100000 第 19 行0),或者第 6 行第 2 列表 A100000 第 19 行(当表 A100000 第 19 行0)。八、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填报说明(一)“一、有关 项目填 报说明之 7.第 6 列依决定归属于本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中“ 填报纳税人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
6、额” 。修改 为:填 报纳税人按照投 资比例或者其他方法计算的,实际归属于本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二)“一、有关 项目填 报说明” 之 12.第 11 列减少投资比例:“ 填 报纳税人撤回或减少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 。修改为:填报纳 税人撤回或减少的投 资额占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持有总投资比例。(三)“一、有关 项目填 报说明” 之 17.“第 17 列合计:填报第 6+9+15 列的金额” ,上述第 17 列修改 为第 16 列。九、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填报说明4“一、2第 2 列至第 9 列 境外税后所得”中的“ 第 2 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包含通过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38 号附件 2)计算的视同分配给企业的股息” ,将第 2 列改为 第 3 列。国家税 务总局所得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