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乡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第二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21年11月1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1年12月27日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2115号)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2155号)、乡新学院章
2、程(校政办字202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乡新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
3、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
4、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统领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各民主党派的校内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
5、展活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十一)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校长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
6、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组织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
7、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因故无法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一位副校长代其履行。 第四章领导制度及议事决策制度 第七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八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的召集人和组织者,主持学
8、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学校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学校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党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
9、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党委会与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遵照乡新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和乡新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执行。 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
10、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四条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第十五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
11、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第十六条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第十七条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
12、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党委和校长要支持纪委、监察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重要经济活动都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
13、、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逐步推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乡新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乡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院党字20215号)同时废止。 edit: 篇2:校长负责制实施条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资中县委宣传部、资中县教委党委在内教党委199420号文件中确定我校为资中县第一批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学校,并确定了“态度积极、步子稳定、先易后难、分项改革,分步实施、逐步深化”的实施原则。为了搞好
14、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以转换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启动学校内部活力,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的第一阶段。 主要工作为: 1、利用各种会议,通过多样形式,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资中县人民政府、资中县教委关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文件,宣传实行校长负责制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使校内体制改革这一重大举措能深人人心,使全校教职工能够完全理解、踊跃支持、积极投身这一改革。 2、改革现行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即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 根据县政府“在由现行领导体制转为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过程
15、中,学校干部没有变动的,不再履行报批手续,按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的要求进行”的规定,由于我校校长、副校长没有变动,因而不再履行报批手续,从试点第一阶段起,就按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和要求运行。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和其他学校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规定,认真做好学校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注意转换党支部的工作内容,由过去在学校所起的领导核心作用,转换为起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认真做好学校工会、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按有关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以增强学校,办学、
16、用人、理财的透明度,以增强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试点的第二阶段。 主要工作为在定编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1、聘任的原则是。政策透明,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双向选择,顺向流动,择优聘任。 2、原则上聘任本校的教职工不低于95,落聘人员作为校内待聘处理,在学校可能的情况下,也可安排其它工作。 3、干部、教职工的聘任期应当与校长的任期同步,一般为3-5年。 4、采用两级聘任的办法聘任教职工,即由校长聘任学校各处、室、科中层干部,由各处、室、科中层干部聘任教师或职工。被聘任的教师,还可分年级组再行聘任。 5、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后,教职工原有的技术、行政职称作档案
17、保留,学校可以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三、试点第三阶段。 主要工作为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1、进行校内分配制度的改革是为了引入竞争机制,在分配上按工作实绩拉开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 2、实行校内结构津贴制是指在今年教职工调资以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的精神,按教职工教育教学的工作量发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同时,按照学校制定的考勤奖计发方案、高、初中毕业班教师奖励办法等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3、在学校创收增加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校内
18、结构奖金制,即把国拨的工资、津贴等全额发给教职工本人,然后用创收的资金作为奖金,与全校教职工工作的量和质量挂钩,必须保证教职工收入的总体水平有一定增加。 4、在学校创收有较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在条件完全成熟的时候,可以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即将教职工原工资、津贴作为档案保留,以国拨的工资、津贴和学校创收的部分经费为全校的工资总额,根据学校的实际,自己制定工资分配的项目、方案,与全校教职工作的量和质挂钩,但要保证教职工收入的总体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四、几点说明: 1、本实施方案是按实行校长负责制五年期制定的。 2、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灵活掌握,各阶段的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也可相互交
19、叉。 3、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此方案进行适时补充,力求完善,务求把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搞得更好。 篇3: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的意见及桐教号、桐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制订实施细则。 二、实施本细则,旨在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学校管理,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创造一个择优上岗,各尽所能的工作环境,增强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章校长负责制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20、在市教委和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对市教委和镇政府负责。接受学校党组织、教代会的监督。 二、校长的任免: 校长由市教委任命,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三、校长的职责: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重视教职工代表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校长的职权 ()
21、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决策权、指挥权。 ()提名副校长、中层领导,任免负责教师、教研组长。 ()按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评、奖惩,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实行教职工二级聘任制,并且有相应报酬的决定权。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校长的考评 校长每年接受市教委的考核,并向教代会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由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不信任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应由市教委给予免职。 第三章教师聘任制 一、聘任原则 、贯彻“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在市教委额定的可聘数内,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选聘教职工。对本校教职工的聘任率达左右,流动
22、面控制在以内。 、实行双向选择,教职工有受聘、辞聘、拒聘及去外校应聘的权利。 、采用二级聘用的办法,先由校长聘任负责教师(包括年级组长),再由负责教师选用教师。 、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聘任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聘任方法 、聘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校内聘任。月日前教职工根据聘任方案,填写双向选择意向书。校长于月日前基本完成校内聘任,并公布首批聘任结果。 第二阶段。跨校聘任。要求参加跨校聘任的教职工,应在七月五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所在乡镇同意后,填写校际双向选择意向书参加跨校聘任。未被学校聘任的教职工,也可由学校发给校际双向选择意向书参加跨校聘任(市教委将于七月
23、二十五日左右,召开跨校聘任师资交流会)。 第三阶段。自荐推荐。经本校及跨校聘任仍未受聘的教师,可继续自行联系,进行双向选择(教师的跨校双向选择到八月二十日结束) 、外单位来本校应聘的人员,由校长组织人员考核录用。 三、聘任的形式与待遇 教职工的聘任分为聘任、试聘、待聘、缓聘和内退五种形式。其中聘任分原职聘任,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高聘、低聘、试聘、待聘教职工的人数,均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 (一)原职聘任。按其实有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聘任,为原职聘任。原职聘任的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原职聘任的教职工其待遇按所聘任职务的标准享受。 (二)高聘。按其实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一档职务进行聘任,称为高聘。高聘的期限为
24、一年。被高聘教师的待遇可按原职务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聘职务工资并相应调整职务岗位津贴。 教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被高聘: 、师德修养好; 、履行岗位职责及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与同职务相比,在班主任工作、教育科研、教学水平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表现; 、最近两个学年的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其中的三项条件: 获桐乡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获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或评优课、优质课、双高课二等奖以上。 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县(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有二篇以上论文在县(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或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 选县
25、(市)二等奖以上者。 学科抽测或期末检测成绩优异。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县(市)级一等奖以上,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突出贡献,并且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可。(以上七项条件均指近三年内) (三)低聘。按其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低一级职务聘任,称为低聘。低聘的期限分为一年和二年两种。被低聘教职工的待遇按其原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聘职务工资并相应调整职务岗位津贴。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低聘: 、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较低,不能较好地履行本职务岗位职责,教育教学质量低劣。 、因身体等个人原因,无法或不愿担任主课,要求给予照顾者。 、因学校岗位设置限额,本职务岗位
26、已满,不能按原职聘任者。 、小学高级教师在二年内(小学一级在三年内)没有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过论文。 、未履行相应职务职责,群众反响较大,意见较多,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应该低聘的教职工。 、学科抽测或期未检测中教学质量明显落后。 、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市组织的小学体育比赛、运动会、文艺演出、书画、科技作品评比,在任职期内累计二次名次处于全市农村组倒数名者。 (四)试聘。因岗位要求与当事人表现有明显差距,实行试用性聘任的,称为试聘。试聘的期限为半年和一年两种。被试聘教师的待遇为:原职务(等级)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按计发。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试聘: 、师德表现较差,有违法乱纪行为
27、,造成不良影响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或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松驰,造成较差影响者;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教育教学质量较差或学生、家长有较大意见者。 、不接受学校拟聘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者。 、拟聘岗位与当事人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明显差距,须实行试用者。 、其它认为应予试聘者。 (五)待聘。因本人表现或其他原因,未被本校聘任,又未被跨校聘任的,称为待聘。待聘期限为半年和一年两种。待聘教职工的待遇为:半年内由学校按职务工资(含工资)、工资、教龄津贴及职务岗位津贴的发给;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最低工资。满一年后仍未被聘用的,根据国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
28、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由学校报请市教委办理辞退手续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待聘: 、因犯有错误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有品行不良,工作纪律松驰,教育教学工作极不负责任等表现,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极差,误人子弟,且又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本人不接受校长聘任的。 、连续两次试聘期满后仍达不到岗位要求未被正式聘用的。 、其他认为应予待聘者。 (六)缓聘。教职工因本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因病医治请长病假,或因出国探亲等原因而不能正常上岗的,可以缓聘。缓聘教职工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上述教职工回校正常上班时,仍应办理聘用手续。 (七)内退。根据
29、桐教号文件。 、凡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因身体原因或教育教学水平低、能力差、履行职务岗位职责有困难,学校又难以安排其他合适工作的,学校认为确实不宜再上岗的,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可组织决定该教师内退,不须教师本人申请。 、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生活费按其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资年限打折计发; 职务岗位津贴按退休人员规定比例计发; 退养期间按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办法和标准增加生活费; 继续按有关规定交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退养期间的生活费由所在单位发放并计入单位的工资总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程序。学校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报告,镇教委审批,再报市
30、教委审批。 第四章附则 (一)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由工会、教代会成员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处理协调学校在实施教职工聘任方面的矛盾。 (三)在聘任工作发生纠纷时,应先由学校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市教委劳动争议协调领导小组调解处理。 (四)教师一经受聘任须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按合同条款履行。 (五)在聘任时,对年老体弱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照顾。 (六)本细则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市教委批准后试行,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七)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八)未尽事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展开更多文章. 第 19 页 共 19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