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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21年版)》[5篇材料](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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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21年版)5篇材料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日期:2021-8-13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21年版) 1.总则 1.1为继续贯彻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促进达标投产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严格规范、量化考核标准,稳步提高火电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电力建设的新形势,在原电力部颁发的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为国家电力公司标准,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控股工程的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机组,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2、。 1.3达标考核必须以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认真贯彻本标准。严禁以达标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不准做表面文章,不准搞形式主义。 1.4申请达标考核的进口机组和进口设备,凡与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的项目,均应同时满足合同和本标准的要求。 1.5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有关国电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的实行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考核项目 2.1安全管理 2.2质量与工艺 2.3调整试验 2.

3、4技术指标2.5工程档案 2.6综合管理 3.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 3.1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分均为100分,总标准分为600分。 3.2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对各考核项目中的小项目不限定扣分限额,其标准分扣完为止。 3.3量化的考核指标必须严格按本标准界定的条件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应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达标资格。 3.4对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考核。 3.5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详见附表1(略)。 4.申报达标检查的必备条件: 4.1按设计完成了机组及其相关系统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 4.2按原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

4、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完成了机组的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并移交商业运行。 4.3各参建单位在机组的建设期未发生特大事故;3人及以上的人身死亡事故;5人及以上的人身重伤、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4.4考核期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300兆瓦级的机组必须超过65%,500兆瓦级及以上的机组必须超过60%。 4.5各考核项目的考评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5.考核程序 机组考核分“自检、预检、复检”三个阶段。 5.1“自检”阶段。机组投产后的3个月内,由项目法人或相应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主持并组织自检,参建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接受检查。对机组及其相关系统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

5、,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自检组必须在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检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满足达标必备条件的机组,由主持自检的单位负责,向其上一级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上报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报告。 5.2“预检”阶段: 在机组考核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主持自检的上一级单位在收到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报告之后主持预检。主持自检的单位负责迎检工作。预检组按本标准的要求,在现场进行随机抽检考评,并通报预检结果。由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在机组考核期满后2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或受其委托的复检单位提交2份申报材料。300兆瓦级机组的预检和复检可合并进行,主持复检的单位可根据预检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决定不再进

6、行复检的300兆瓦级机组,由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在机组考核期满后3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2份申报材料。 5.3“复检”阶段: 5.3.1复检应在机组考核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 5.3.2复检工作由达标复检单位主持,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迎检工作。复检组按本标准的要求,对现场随机抽检考评,重点复查预检提出的整改项目,并通报复检结果。主持复检的单位在通过复检后1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2份申报材料。 5.4国家电力公司可直接组织或委托国电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等单位主持达标复检。 5.5国家电力公司将根据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21年版)对部分达标投产机组进行动态考核。 6.奖励办法

7、6.1凡通过达标复检并按规定提交达标申报材料的火电机组,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核认定后,由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投产机组”,统一颁发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参加建设的总承建、总体设计、主体工程监理、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调试、生产等有关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6.2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机组达标投产作出贡献的参建单位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以体现优质优价。 6.3达标机组及其受奖的参建单位名单,将定期在电力行业报刊和有关杂志上发布。 6.4参建单位达标投产的业绩在工程招投标中应享有加权优惠。7.附则 7.1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于2021年12月3

8、1日停止使用。 7.2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负责解释。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21年版) 条文说明 国家电力公司能源建设部目 次 前言.(2) 第一部分正文的条文释义.(3)第二部分考核项目的条文释义.(6) 一、 安全管理.(6) 通用性规定释义.(6)条文释义.(6) 二、 质量与工艺.(8) 通用性规定释义.(8)条文释义.(8) 三、 调整试验.(11) 通用性规定释义.“(11)条文释义.(11)调整试验复检结果表.(15) 四、技术指标.(18) 通用性规定释义.(18) 条文释义.(18)调整试验复检结果表.“(20) 五、工程档案.(23)通用性规定释义.(23)

9、 条文释义.(23) 六、综合管理.(24) 条文释义.(24)综合管理复检结果表.(26)第三部分考核项目的条文释义(29)附录a申报达标复检的支持性材料一览表.(30)附录b达标参考规程和文件一览表.(34) 前 言 1. 名词释义: “施工期”:主厂房破土动工至168h满负荷试运结束的期间。“建设期”:主厂房破土动工于正式移交生产的期间。 “考核期”:即半年生产期或满负荷试运结束至正式移交商业运行的期间。进口机组按合同规定,但原则上考核期应不少于半年。“投产”:机组完成168h满负荷运行之时即投产。 “主要生产区”:直接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生产性区域。“一般生产区”:间接影响机组安全稳

10、定运行的生产性区域。 2.条文释义是按标准的章节号有选择的进行说明。 3.贯彻本标准的提示: 贯彻本标准的关键是建设项目法人。达标的主要考核对象也是建设项目法人。建设项目法人必须在机组建设的过程中,高度自觉地、全方位地执行本标准。实现达标的要求主要是在建设过程中。“过程达标”就是要求建设项目法人从招标签订合同就开始抓达标,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实行重奖重罚。通过抓“过程达标”扎扎实实地提高机组的整体移交水平,建高质量的机组。本标准及其条文说明具有同等效力。标准规定了考核原则,条文说明进一步界定操作细则。按条文说明界定的条件进行达标检查和评分,可减少检查人员的随意性,在标机组得分率的高低只能在一定范

11、围内,同期同类机组有某种意义的可性比。 达标自检是达标复检的基础。“自检”必须全面检查现场不留死角,汇报和申报材料要规范、务实、详实。“自检”的时间可以根据需要适当的长一些,把问题查清楚,提出符合本标准及本说明要求的“自检报告”及其全部支持性材料。预检是在自检基础上进行抽查,复检是在自检和预检基础上进行抽查。预、复检是随机性的有重点的抽查,不要求面面俱到,但不能走过场,检查组要对提出的检查意见负责。 第一部分 正文的条文释义 1.2条,本标准的使用范围 本标准属企业标准。凡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控股的工程,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机组必须贯彻执行。其它工程由建设项目法人决定。 1.3条,是

12、制订本标准的依据和执行本标准的基本要求。 第一,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规程、规定、规范、标准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是制订本标准的最主要、最基本的依据。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国家新颁发的有关政策,及时修订和补充考核要求,使达标工作始终保持着活力。达标考核标准既然是企业标准,就应该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凡本标准有别于其它标准之处,达标考核时应以本标准为准;凡在本标准中认同的其它标准和本标准同等效力;凡已废止的任何规程、规定、规范、标准等一律不作为达标考核的依据。对于已经完成的考核项目,只要在项目实施的时间内符合国当时国家、电力待业和国

13、家电力公司(包括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规程、规定、规范、标准的项目,达标考核都不扣分,但有条件的还应满足新规程的要求;国家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制订的规程、规定、规范、标准等均不作为达标考核的依据。 第二,达标工作必须讲求实效。达标工作必须在“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建设原则指导下贯彻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参建单位都要按合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一次实现达标目标。 第三,开展达标要自我回压。合面贯彻落实国家的电力建设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火电建设管理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这就是达标与不达标的区别。但为了获取达标荣誉,违背国家的电力建设政策、擅自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搞形式主义、

14、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等都要绝对禁止。 1.4条,要求进口的机组和设备也要执行本标准。凡是申报达标的机组,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只要是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主要经济指标的项目,都必须同时满足合同和本标准的要求。凡是在本标准颁布之后开始建设的工程,都执行本标准。 1.5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有关的国电公司,均应在本标准的原则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达标实施细则。这样就可以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统一解决本标准某些条款的操作细节。例如:机组达标的具体检查范围、达标考核的组织形式、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法人的具体要求、质量与工艺考核项目的扣分细则等。“细则”应针对本地区、

15、本单位的薄弱环节突出考核重点,加大考核力度但不能降低扣分标准,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使达标考核的得分率即合理,又具有可比性。 2条,达标考核项目是按照工程管理的类别分为“安全管理、质量与工艺、调整试验、技术指标、工程档案和综合管理”六个项目。3条,明确考核内容和如何评分。 3.1条,各考核项目和总标准分的分值定多少是相对的。用得分率能够比较直观的说明相对于本标准的达标水平。 3.2条,采用“不扣分即得分”的原因,是因为各类机组及其系统的配置、参数差异比较大,在现场进行预检和复检的时间很有限,所以按此原则考核评分比较公平合理,可操作性也比较强。采取小项目无扣分限额的扣分原则,它是克服“重主轻辅”

16、和重安装轻建筑的有效手段,对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整体移交水平是行之有效的。 3.3条,完成的指标数必须按本标准界定的条件(试验依据的规程、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试验方法、计算公式等等)统计、填报,否则就失去可比性,没有任何意义。本标准提出要严惩瞒报、虚报指标者,达标预复检组务必认真核查。 3.4条,对于难以量化的主要靠观感来考核的项目,为了评分有代表性和可比性,预复检必须严格按本说明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考核,检查人员要按本标准检查。检查人员无权随意评分。4条,申报达标预检和复检的必备条件的原则是一样的。五条必备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主持达标预检和复检的单位必须

17、逐条核查。凡发现瞒报、虚报必备条件者,上级部门将追究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取消机组的达标资格和通报批评有关单位。 4.1条,要求申请达标的机组及其相关系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其中应包括划归该机组考核的公用系统、辅助及附属系统、办公区、厂区等,只要是工程的组成部分,有设计、有投资、有项目、有合同就应考核,但预复检时不能平均使用力量。多数公用系统可划归任何1台机组考核不能漏掉,一般只1次。而机组专用的输煤、除灰、化水、制氢等项目必须随机组考核。因为达标考核的目的是提高机组的整体移交水平。 4.2条,机组必须按部颁启规(96年版)的规定,完成全部调试项目和性能试验项目,并已

18、投入商业运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或取消未完的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凡启规和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必须在规定完成时间内请示达标考核的主持单位,批准后可不作为否决条件。本标准仍然保留原规定,今后必须严格执行。即使被主持达标考核单位认可不作为否决条件的未完的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也必须按本标准调整试验考核项目第3条的规定扣分。 4.3条,这是一条非常明确的安全方面的达标否决条件。一是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二是累计死亡和重伤5人及以上;三是发生了重大及以上的责任事故;四是发生了特大事故。有关安全的释义均以国电发2021643号文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调规)为准,但要按“全口径统计”。事故的定

19、性均以工程所辖的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给国电公司的报表为准。事故考核对象是各参建单位。各参建单位是指:参加机组建设的有合同关系的施工、调试、监理、运行、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单位等。事故地点仅限于发生在考核机组的考核项目内。事故统计的时间包括考核机组的整个建设期。对于2台及以上均未正式移交生产的机组,如果发生1次事故使机组全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并按调规第2.3.2.4条定为重大责任事故者,事故后应及时报国电公司主管部门,经批准可不作为否决条件,但必须按安全管理考核项目第1条的规定扣分。 4.4条,考核期的期限必须以合同为准。考核期的起点必须使从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开始,而考核期内任

20、何原因的停机都不能改变合同确定的考核期。目前国产机组仍按启规(96年版)规定的半年考核期。这是大机组完成全部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考核机组及相关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暴露并消除设备缺陷所必须保证的时间。进口机组的考核期按合同规定,但必须能保证完成上述工作。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必须严格按电力可靠中心的规定进行。达标预复检必须确认这项必备条件。要随机抽调原始资料,逐项核查,必要时可请调度确认并核对申报结果。5条,达标考核的程序分为“自检、预检、复检”三个阶段。 5.1条,“自检”阶段明确了五点:主持单位:项目法人或工程建设单位; 受检单位:参建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

21、生产等单位;完成时间:机组投产后3个月内; 检查方式。由主持单位负责,根据每项台机组的合同、设计和有关文件的实际情况,按本说明第三部分提供的“达标自检结果表(式样)”(其中安全、工艺和档案3个考核项目按本标准的附表2),在“达标考核”的“考核标准”栏内填好具体的考核数值。由各考核项目组全面检查现场和相关资料,结合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检情况提出达标自检阶段的考评结果。合同或有关规定不到期限的未完项目不检查,也不扣分; 考核期满并满足必备条件之后的工作。在考核期期满后半个月内,由主持单位负责向其主持预检的上级单位呈报正式的达标自检报告、达标自检结果表、达标投产申报表(按本标准的附表3填写)和达标预检申

22、请报告,并按本说明附录a的要求,准备好申报达标预检的支持性局面材料。 5.2条,“预检”阶段明确了五点:主持单位:主持自检单位的上级;迎检单位:主持自检单位;完成时间:考核期满后1个月内; 检查方式:先明确机组的考核范围;确定抽检的项目和数量;按本标准的要求在现场抽检;随机核对申报达标预检的支持性材料;提出预检意见并通报预检结果;满足必备条件之后的工作; 一是由主持预检单位负责(或委托主持自检单位),在主持自检单位提出的“达标自检报告、达标自检结果表、达标投产申报表和申报达标预检的支持性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预检结果进行修改,在考核期满后2胩月内,向国电公司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主持复检单位呈报2

23、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达标预检报告、达标预检结果表、达标投产申报表、申报达标复检的支持性材料和达标复检申请报告)。 二是主持复检单位审查预检后的申报材料,并确定是否进行达标复检。三是对于不再进行复检的300mw级机组,由主持复检单位负责通知主持预检单位,主持预检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交2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达标预复检报告、达标预复检结果表、达标投产申报表)。对于需要进行达标复检的机组,由主持复检单位负责通知主持预检单位作好达标迎检准备。 5.3条,“复检”阶段明确了五点:主持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或受其委托单位;迎检单位:主持预检单位; 完成时间:考核期满后3个月内

24、完成; 检查方式:先明确机组的考核范围;确定抽检的项目和数量;按本标准的要求在现场抽检,随机核对申报达标复检的支持性材料,重点复查预检时提出的整改项目;提出复检意见并通报复检结果; 复检通过后的工作。由主持复检的单位负责,在复检后1个月内,由主持复检(或委托主持预检)的单位向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交2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达标复检报告、达标复检结果表、达标投产申报表)。 5.4条,明确了主持复检的单位。根据达标工作的需要,由国家电力公司来确定主持复检单位。复检单位可能是由国家电力公司直接组织,也可能是委托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等单位主持。 5.5条,重申国家电力公司将根据情况,对符

25、合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21年版)规定的部分机组,进行专项或全面考核。 6.1条,“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投产机组的”的称号,只能由国家电力公司命名,统一颁发奖牌,对总承建、总体设计、主体工程监理、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调试、生产等单位分别颁发证书。其它单位不得命名相同称号的机组。批复的受奖单位是由申报单位推荐的。 6.2条,为体现优质优价,鼓励参建单位不断地提高机组移交水平,项目法人应该从达标受益中提取一定的费用,奖励创出效益的有关参建单位。 6.3条,国电公司每半年或一年定期公布达标受奖单位的名单。 6.4条,项目法人应在评标时按达标业绩给予获“达标投产”荣誉的投标单位以加权优惠。

26、第二部分 考核项目的条文释义 一、 安全管理通用性规定释义 1.“符合设计和规程”的指。达标检查时,首先应符合设计规程的正式的最终版(包括设计变更)设计图纸进行考核。凡是不符合本标准总则第1.3条界定的规程、规定、标准和审批原则的设计也不在本项目扣分,而是在本标准“综合管理”考核项目中按第2.1条的规定扣分。在正常情况下,设计和规程应该是一致的,不矛盾的,规程是泛指的,设计是具体的。 2.预复检时抽查数量的原则是。对考核项目抽查的数量可根据机组容量、系统的大小、设备的多少和管理情况等因素考虑,由预复检组按能够满足正确评价的需要,来确定该项抽查的数量。 3.同一考核内容是否重复扣分的原则是。凡本

27、标准有明确扣分规定的均按规定扣分;凡本标准没有明确扣分规定的一律不重复扣分。 4.“加倍扣分”的含义是。在本项目相应的条款扣分标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只强调性质相同而没有强调地点、设备等条件都相同。凡按本条款加倍扣分者不再按相应条款重复扣分,就高不就低。 5.“主要生产区”一般是指主厂房、燃料系统、除灰渣系统、供水系统、化水系统、升压站、制氢站等能直接影响机组运行的生产性区域。 “一般生产区”通常是指能间接影响机组运行的生产性辅助车间,但不包括附属车间。 6.“栏杆、盖板、接地”等考核内容,本考核项目与标准“质量与工艺”考核项目都考核。它们的区别是:本条只考核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关的“齐全和可靠

28、性”,而“质量与工艺”只考核与工艺美观有关的“完整无损、平整不翘、美观”等内容。二者各有侧重,考核的内容不重复。预复检时的“安全”和“工艺”两个组均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查,各自评分互不影响,但可以相互提供现场检查的信息。条文释义 1.事故的考核,均以国电公司国电发2021643号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调规)和安监部门认定的安全报告为准。但只考核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数量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事故。 1.5恶性误操作事故”是指调规第2.3.3.6条规定的”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的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

29、6“误操作事故”是指调规第2.3.3.7条规定的“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的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的不正确操作。” 1.9条强调只要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而安监部门又确定不合并为1次统计的事故,应按本条规定在本项目相应条款扣分标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只强调性质相同而没有强调地点、设备等条件都相同。凡安监部门按调规第2.4.3第“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的认定”的规定,已把性质相同重复发生的事故认定为1次统计事故者,不按本条款加倍扣分而只按本标准的相应条款扣分。例如:按调规第2.4.3.1条规定,“一条线路由于同一原因在4小时内发生多次跳闸停运时,可为1次事故。”如果有1条属于考核机组建设范围

30、的线路,在机组的考核期内,在4小时以内发生了多次跳闸,被认定为1次一般事故,按本项目1.7条规定应扣2分,如果这条线路,是在5小时以上发生的多次跳闸,而被认定为两次一般事故,则第1次按本项目1.7规定扣2分;而第2次按本项目1.10条扣4分。如果以上事故是继电保护误动引起的,继电保护还要按本标准“技术指标”考核项目1.20.9条的规定扣分,“技术指标”没有加倍扣分的规定。 2.消防设施和通道”应符合的规程是指。现行的国标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防火规范及电力行业标准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下简称消防规程)。 2.2对于水或气体消防系统和2.

31、4消防报警系统,预复检时必须在现场随机进行抽查试验。抽查3至5个分(子)系统。对同一个系统或同一台设备的多次重复抽查试验均不合格者按1次扣分。 2.5预复检时,对一般部位的消防设施也要抽查,累计抽查不能少于10处。 2.7预复检组抽查参建人员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抽查的方式可以用口试或笔试,可分散也可集中,由预复检组自定。抽查的对象应以消防器材的操作者为主。累计抽查的人数不少于10人次。 3.1“主要生产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是指主厂房、燃料系统、除灰渣系统、供水系统、化水系统、升压站、制氢站等部位,需要核查的主要是与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有关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安全设施。对于高温高压

32、热力系统、高电压电气系统、高位安装的栏杆等各类主要生产区,预复检时都必须抽查到。每类主要生产区抽查5处(台)及以上。 3.2“一般生产区的安全设施”。是指该生产区的设施会间接影响机组运行的辅助车间的安全设施。一般不包括附属车间。一般生产区遮栏、护栏、栏杆等安全设施也要抽查。累计抽查数量不少于10处(台)及以上。 3.3生产区的安全标示版和警告牌可按现场生产部门制订的现行的相关规程、规定考核。 5.“保安电源”。是指所有电压等级的保安电源。其电源一般来自柴油发电机组、独立的外电源、备用段电源、工作段电源等。预复检时,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抽查内容。但柴油发电机组的自投功能必须抽查。备用电源、ups、

33、事故照明电源等各类安全措施也必须抽查,因为运行机组的保安电源不需要提前做试验准备,所以应随机的进行抽查,试验应由运行人员操作。预复检现场验评自投结果。每类至少抽查1至2次。如预复检随机指定的试验项目不能进行,则一律按第5.4.2条的规定扣2分。 5.1强调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核查保安电源系统。例如:设计的保安电源段有柴油发电机组、独立的外电源、备用段电源、工作段电源等4路电源,如现场与设计不符就应按本条款规定扣分。同时,还要按本标准的正文符合设计规程。例如:设计规程要求1台大机组配1台柴油机,而现场改为2台机组仅配1台柴油机(其容量只能满足1台机组要求),如无合法的批准手续则按不符合规程处理。如设

34、计正确,而现场未按设计施工,则按正文第4.1条的规定,按不具备达标检查的必备条件处理。 5.2“不安全”。是指虽然自投成功,但电源的容量小,不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或安全停机。 5.3“不可靠”。是指自投不能保证100%的成功。 5.4.1“考核期自投不正确”要求按申报材料和抽查考核期的值班记录考核。 6.明确要求按照设计图纸,从安全角度核查“主厂房、主要生产巡视路线、辅助车间、厂区道路和设备”5个方面的照明。加大了对事故照明灯的考核力度。 7.“电气接地”。是指包括电气设备接地,电缆及电缆桥架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燃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贮罐和管道,可燃粉尘集尘设备及皮带轨道等的防静电接地

35、,防雷接地等。各种类型的接地。在以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重要项目。不严格执行接地规程将直接威胁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本标准加大了考核力度。预复检时对现场有的每一类接地都必须抽查。视现场情况每类接地至少抽查5至10处及以上。地下接地体等隐蔽工程由工程档案组抽查移交资料。特别是注意检查多台设备接地线串联后再接入接地网的情况。 8.“封堵”。是指已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大量的电缆孔洞和各类孔洞必须抽查。视现场情况每类封堵至少抽查5至10处及以上。一查有没有封;二查封得严不严;三查封堵的材料是否合格。 9.“起吊设施”。是指属于机组施工、运行和检修需要的各类起吊设施。对于已经撤出现场的施工起吊设施不再抽查。 9

36、.2“使用许可证”。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临时起吊设施和正式安装供生产运行和检修使用的起吊设施,都应办理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凡劳动部门有规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劳动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使用单位安监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起吊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人办理;供生产运行和检修使用的起吊设施,由项目法人委托生产单位负责办理。 10.对“放射源”的设施主要是抽查其安全规定的制订和执行。现场的各类“放射源”设施都要抽查。 12.本标准加大了对“安全管理”的考核力度。检查的方法主要是查阅各参建单位提供在机组建设中的真实记录、文件、资料等。要求各参建单位从工程一开始就积累这些资料

37、备查。 二、 质量与工艺通用性规定释义 1.“满足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的含义。是指达标检查时,首先应按符合设计规程的正式的最终版(包括设计变更)设计图纸进行考核。凡没有设计图纸项目其施工质量与工艺均应符合本标准正文第1.3条界定的规程、规定、标准(而不是规程、规定的全部)。凡不符合本标准正文第1.3条界定的规程、规定、标准和审批原则的设计问题不在本项目扣分,而是在本标准“综合管理”考核项目中按其第2.1条的规定扣分。对于超出设计范围的达标考核时可以不扣分。 2.预复检时抽查数量的原则是。对考核项目抽查的数量可根据机组容量、系统的大小、设备的多少和管理情况等因素考虑,由预复检组按“以能满足评价

38、定性的需要,来确定该项抽查的数量”。 3.同一个考核内容是否重复扣分的原则是。凡是本标准有明确扣分规定的均按规定扣分;凡本标准没有明确扣分规定的一律不重复扣分。 4.“加倍扣分”的含义是。在本项目相应条款每个小单位扣分标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5.“超标值”:是指超过本项目考核内容规定的考核标准值。例如: 3.1.4规定“阴阳角方正按4mm考核”, 3.1.4.2要求“超标值2070(含)%”时,每处扣0.4分。假如某建筑物的一处阴阳角的方正偏差实测值为4.8mm,超出标准值(4mm)0.8mm,即超出标准值20%,因为本条款的扣分范围不包括20%,所以就应按本项目3.1.4.1超标值20%的扣

39、分规定,这1处职能扣0.2分。如果实测值为6mm,超出标准值2mm,即超出标准值50%,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扣分范围,所以这1处应扣0.4分。 6.“栏杆、盖板、接地”等考核内容,本考核项目与本标准“安全管理”考核项目都考核。它们的区别是:本条只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关的“齐全性和可靠性”,而“质量与工艺”只考核与工艺美观有关的“完整无损、平整不翘、美观”等内容。二者各有侧重,考核的内容不重复。预复检时的“安全”和“工艺”两个组均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查,各评各的分互不影响,但可以相互提供现场检查的信息。条文释义 1.“质量验评”是以工程的优良率和质量总评分来考核机组的建设质量。它是一种本应能够比较全面地

40、评价建设质量的考核标准。但是优良率和总评的统计数字不真实问题比较突出,致使优良率难以作为评价建设质量的可靠依据。因此本项考核要求预复检组采用“实测实物质量和核查资料”的办法来核实申报的工程优良率和质量总评分。本标准不考核申报的工程优良率和质量总评分的绝对值而是核查其真实性,用达标的手段及其考核力度逐步使其数字真实可信。在具体操作上,首先要求主持自检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申报能经得起核查的、可信的工程优良率和质量总评分。以其全部(包括全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清单)详实的支持性材料证明工程的优良率和质量总评分是可信的。预复检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从工程优良率支持性材料的清单中,先从能够进行实测

41、实量或现场可以观感定性的分项工程入手,随机分别选定5至10个建筑或安全分项工程作为核查对象。对不实之处按规定扣分。本标准扣分规定中的“1处扣3分”是指“1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评定等级错误就应扣3分”。即使有部分检验项目质量标准的评定等级有误而又不足以判定该分项工程的评定等级错误时也必须扣分,但可视情况酌情扣1至2分。凡是经核查确定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有误的,必须追究验收签字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兑现处罚措施。 2.对砼的考核方法主要是抽查原始记录和资料。预复检时至少抽查主厂房和1至2个辅助厂房的砼质量。 2.2土建试验室的资质证明,不规定级别,凡有授权的单位出具的资质证明均可。 3.1适用于

42、所有建筑物的“内墙面、外墙面、地面和屋面”4个面。任何1座建筑物都要用3.1.1至3.1.15规定的15个单项来评价其施工工艺的观感质量。但不包括评价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和建筑物的结构情况。 3.1.1“漏水”。是指每5秒钟以上时间滴落1滴水为漏水。每5秒钟及以下的时间滴落1滴水为严重漏水。 3.1.2“渗水”。是指密封点有水渗出的而不成滴的为渗点。 3.1.5平整度须用2m靠尺和塞尺进行现场实测。 3.1.12考核标准是“不均匀沉降应在允许超标量范围”,而扣分标准又规定“已超出范围者,每处扣1分”。建筑物不均匀沉降超出允许范围是建筑质量的大问题,质量监检部门是不应也不会放过地,一旦查出就必须按本

43、标准规定扣分。 3.1.13条的含义是。核查油漆工艺在3.1.13a3.1.13g7个方面各项工艺的观感质量综合评价较差者,每1部位扣1分。“部位”的大小很难用简单的语言界定清楚,由达标检查人员酌情处理。因为这一类的工艺观感质量很难定量,所以该条款的9个小项目不作扣分规定。其它类似条款的释义相同。预复检时对所有建筑物油漆工艺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5个部位。 3.1.16条的含义是。如果按本项目的考核标准评分之后,检查人员认为所有建筑物的总扣分力度还不足以确切地、公正地评价这台机组全部建筑物的观感质量水平时,可以机组为单位扣分。但分值不能超出本条款的规定。 3.2抹灰面层、3.3料面层和3.4弹涂

44、面层等3种不同工艺的面层,只要现场有这种工艺,预复检时都必须抽查到。每类抽查3至5处及以上。 3.5水泥砂浆地面、3.6现浇水磨石地面和3.7块料(含预制水磨石)面层等3种不同工艺的面层,只要现场有这种工艺,预复检时都必须抽查到。每类抽查3至5处及以上。 3.8屋面坡度符合设计和工艺规范的要求才是正确的。预复检时与随机抽查的建筑物同步进行。有渗漏水的建筑物必须检查其屋面。没有发现渗漏水的建筑物屋面,预复检时也要与随机抽查的建筑物同步抽查3至5个及以上。 3.9各控制室和电气及热控设备间的吊顶必须检查。预复检时对需要随机抽查的建筑物内的吊顶也要同步抽查。 3.10各控制室和电气及热控设备间的门(窗)框和3.11门(窗)必须检查。预复检时对需要随机抽查的建筑物内门(窗)框及门(窗)也要同步抽查。 3.12扶手栏杆和3.13沟(洞)盖板的考核见本项目通用条款的释义。 3.12扶手栏杆仅限于土建部分的,设备扶手栏杆在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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