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采购公告一、采购标的二、项目概况三、投标企业资格条件(一)具备农业专业的对外技术援助实施企业资格。(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2、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落实方案(试行) ,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3、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或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暂停邀请承担援外任务;4、未按采购执行人要求提交已签署的援外项目采购自律承诺书的;5、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发生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出资人变更,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2、日期前向商务部备案的。属于上述第2、3、4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四、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施任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五、采购文件的获取2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企业,请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2018 年5 月 21 日,自行从采购执行人援外项目监管系统(网址:http:/supervision.aieco.org:11080)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企业如下载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联系。六、投标报名有意投标的企业在认真研读采购文件后,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应于 2018年 5
3、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点击报名。未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报名的,采购代理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七、标前答疑时间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时。澄清答疑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澄清答疑回复将于2018年5月21日17时前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发布。投标企业应自行及时下载,采购代理不进行一对一单独发送。投标企业如下载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联系。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星期三)9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
4、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01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本项目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三)9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国海广场C座1012室开标。投标企业可派12名代表自愿参加,持单位介绍信并经身份验证后进入开标现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务部援外项目采购系统、援外项目监管系统和中国3政府采购网等发布平台上发布。十、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122 房间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D 座 1701 室 邮编: 100036 邮编:电话:010-68108032联系人:孙礼祥 电话:010-82432652传真:010-68108103 传真:010-82432702电子邮件:zbaieco.org 电子邮件: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