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一、各级岗位责任制度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责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安全规程的实施,组织落实职工技术培训,特别是新工人的技术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汇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制定并汇审全矿全部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实施,想办法制止恶性事故发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职能人员等参加的付科以上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
2、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免其后患。、对安全责任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监督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坚守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情况,督促检查机电人员的设备完好情况。、负责组织领导全矿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亲自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1、对全矿的安全措施、安全规划、煤层变化、地质情况、事故分析都要做到心中有
3、数。、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资金及时到位。2、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矿长领导下,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通报、搞好本矿安全生产,对矿长负责。、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全井下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及时贯彻上级以及矿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解决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经常亲自主持召开生产、安全、通风、瓦斯、机电等有关安全职能人员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编制
4、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预防灾害计划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和实施。、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对三违现象要绝其根源、免其后患。、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每旬三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处理。、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的瓦斯、通风、顶帮的情况,主局扇运转情况,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煤炭开采的技术水平。、亲临现场,领导和抢救事故。、当好矿长助手,协助矿长抓好工作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党的
5、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并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负责检查所分管的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建设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队组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负责组织、领导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全矿
6、的年、季、月计划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经常深入坑下,及时地掌握各采煤队和各采区的生产进展情况,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生产中的窝工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经济核算,负责生产材料计划的制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千3方百计提高炭块率,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工效,降低消耗,降低成本。、加强对坑口的生产、安监、技术、机电、通风等科室的领导,协调一致,搞好全矿的安全生产。、严格请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矿委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使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
7、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和审查全矿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负责审批矿井的各种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的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事故的
8、发生。、参加领导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领导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45、技术科长(防治水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技术方面负责绘制本矿煤炭技术图纸和收集管理有关煤炭技术方面的资料档案。、负责搞清本矿井田地质构造、老窑分布及积水情况。为全矿煤炭安全生产提供第一手资料。、负责制定探放水制度和测量绘制必要的图纸。、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搞好矿区的资源管理,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会同机电科做好机电技术工作和各种机电和工程设计、对四大设备,要认真做好年鉴。、会同矿安监科,审定有关“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验收工程质量。、负责审报有关改建、新建的科技项目,加强技术改造,改革开采方法,
9、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炭块率。、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6、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严格地测的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根据煤矿保安规程的规定。绘制矿井各种必须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精度。每月填绘一次。、负责及时、准确地搞清本矿区内地质构造情况,小窑分布和积水情5况,因地测资料不及时,不正确而造成设计、施工贯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负责按照保安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留置保安煤柱。掌握本矿井小窑、采空区和生产区的变化规律。严防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10、、负责制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主管人员要亲临现场。参加探放水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标准。进行精确测量,防止测量事故发生。、严格巷道规格质量的验收,监督提高煤炭资源回收,预防煤炭自然发火。、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6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 、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2、贯通、透硐前,岩巷 20m、煤巷 40m、综掘煤巷 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
11、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7三、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制度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管理,加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责任制度。2、建
12、立隐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整改、销案制度。4、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则按照事故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5、掌握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重大隐患的现场管理;6、制定隐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7、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地质及水害月度预报。8、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改。9、下列情况之一为矿重大事故隐患: 对矿井水文地质、老空、老巷开采情况不清或重要保护煤柱被破坏的。 未按规定权限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煤(岩)柱的;煤矿擅自超层越界或采用可能危
13、及相邻煤矿安全生产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的作业方法的; 有水害威胁而无探放水措施的;810、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外,还必须及时制定防范、监控措施。1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积整改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
14、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 ,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
15、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9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 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