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施工合同书(50万元以上)工程名称: 郑州大学2017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 工程地址:郑州大学北校区(文化路97号). 工程造价: 1208219.66元 . 发 包 人: 郑州大学 . 承 包 人: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郑州大学 承包人(全称):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大学2017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郑州大学2
2、017年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 。2.工程地点: 郑州大学北校区(文化路97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7-751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北校区研一楼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施工及质保期服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7 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8 月18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 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捌仟贰佰壹拾玖元陆角陆分 ( 1208219.66元);
3、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肆佰陆拾叁元贰角捌分 ( 41463.2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 65000.00 元)。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浩军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及招标文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
5、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17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郑州市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报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
6、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联系电话: 0371-55001669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河南及郑州市有关法律、法规 ;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图集及豫本工程有关的行业规范、标准图集;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见清单 ;1
7、.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录(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5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全部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3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8、的形式为: 书面文件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
9、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承包人投标文件没有的,视为漏项,发包人不予追加。 分部分项工程依据已完工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给定的数量比较计算工程量差,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并依此计算工程结算款。两者之间的量差增减5%以内(含5%)的部分,结算时不作调整;量差增减超过5%时,只调超过5%部分,但综合单价不做调整。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李柯 ;联系电话: 0371-6778003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但审定签发工程
10、款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3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3. 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办理;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本工程验收前7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王浩军 ;身份证号:410728198405077610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豫24111112059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豫建安B(2011)0118735 ;联系电话: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
12、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提出更换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且每更换一次需先提交1万元的违约金后予以更换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工地兼职、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在3日内更换。承包人如未按时更换,须向发包人交
13、纳1万元/人(天)的惩罚性赔偿金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2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3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3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4、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交学校财务处,工程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予以退还。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
15、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崔振友 ;职 务: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B19100900371 ;联系电话: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因承包人原因所承包工程未能达到其所投报质量标准等级视为违约: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0%,并由承包人负责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经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
16、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未尽事宜按通用条款执行。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6.1.4 关
17、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提供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3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3天内 。7.3 开工7.3.1
18、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 。7.5 工期延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拖延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同时,承包人再向发包人支付累加违约金1000 元/天,直至合同金额扣完为止。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
19、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地震、暴风雪 ;考虑到防水项目的特殊性,如遇连续阴雨等影响施工的天气,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后及时办理工期顺延手续。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相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相关规定执行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但变更追加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合计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4 变更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