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上),讲座内容与特色,讲座内容:(系统诠释通过经济合同降低税负控制风险的基本方法和实战技术) 经济活动盈利模式选择、合同主体选择、 合同形式选择 合同效力安排、涉税条款设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安排 合同转让技巧,等特,适宜对象与学习收益,适宜对象:投资人、职业经理人、采购经理、销售经理、中高级财务人员、商务谈判人员、非税务律师等。学习收益: 有时候,我们需要先有一份粗糙的合同再打补丁,以免失去商机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一份合法规范严谨表达的合同保护自己只要不把客户吓跑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希望拥有一份既合法又省钱的合同 如果你是一位财务总监,本讲座让你与众不同 你是
2、一位投行耕耘人士,本讲座让你技高一筹 如果你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本讲座助你如虎添翼 如果你是一位律师,本讲座为你开启税务律师自修之门 如果你身边没有税务律师,本讲座让你成为律师的“律师”,比竞争者跑得更快 税务筹划与企业竞争力,“我可能跑不过那只熊,但肯定能跑得过你。” 两位在同一行业相互竞争的公司经理AB,正在进行一次野营以商讨两公司合并的可能。 当他们共同走入密林深处时,突然遇到一只灰熊,灰熊直立着身子向他们吼叫。 A经理立即从背包里取出一双运动鞋,B经理忙说:“喂,你不要指望这样就能跑得过熊。” A经理答到:“我可能跑不过那只熊,但肯定能跑得过你。”,经济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上) 1
3、日 精讲 标准课程 目录,第一部分 若干基础性问题探讨一、认识税务筹划价值链二、纳税义务与经济活动/经济合同的关系 三、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理的共同前提四、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的两大思维与技术操作误区 五、利用经济合同节税的七种路径和操作策略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 律知识第二部分 因经济合同处理不当而造成税收 问题的案例解析第三部分 包税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范一、包税合同的常见方式与涉税分析二、包税合同税务风险防范,第四部分 日常购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二、价外费用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三、代销代购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四、结算方式涉
4、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五、特殊购销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七、违约补偿款项涉税分析与税务处理 八、购销合同涉税风险、发票风险防范与处理 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一、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二、关联交易合同税务风险防控与处理第六部分 .其他合同的涉税分析与筹划(选讲)一、股权重组合同涉税分析二、其他附加讲解内容 高管人员如何规避涉税法律风险?,第一部分 若干基础性问题探讨,一、认识税务筹划价值链二、纳税义务与经济活动/经济合同的关系 三、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的共同前提四、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的两大思维与技术操作误区 五、利用经济合同节税的七种路
5、径和基本操作策略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识,一、认识税务筹划价值链,认识税务筹划价值链 办企业就是一个搞投资、做产品、做贸易、办业务”的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人流的的流动变化过程,其实质是“价值流”的分分合合、来来往往、增增减减。 在这个价值流的运动变化过程中,有一部分价值将以税收的形式上缴到国家财政。,我对 税务筹划 定义,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 通过纳税人精心的投资安排、盈利模式安排、业务流程安排、财务核算安排、管理制度安排等 来获得 “六类税收利益”的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很强的财务管理活动和法律操作活动。 存在于:企业筹资、创办、生产、加工
6、、购销、联营、担保、投资、并购、重组、清算、分配全过程, 涵盖了: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我对 税务筹划 定义,六类涉税收益: 1、 完全规避纳税义务的产生最高境界 2、避重就轻纳税 (1)争取同一税种较小的纳税义务 (2)以B税种较轻的纳税义务取代A税种较重的纳税义务 3、让他方多缴税使本方少缴税转嫁税负 4、取得资金时间价值递延纳税支出 5、争取办税方便降低办税成本 6、靠拢涉税零风险高枕无忧反避税 策划人对税务、法律的精通和度已成为影响税务策划成功与否的关键。,二、纳税义务与经济活动/经济合同的关系,(一)纳税义务产生和变化的源头 税法基于不特定对象(所有地球村村民)而设定,特定的应
7、税行为或应税活动的发生,才会导致相应的纳税义务的发生。 (二) 纳税义务与经济合同的关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投资主体开展投资活动以及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经济业务,一般都通过签订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在经济活动基础上,“税收成本”往往伴随合同的订立而产生,并可能通过合同的依法变更和履行变化而改变。 对纳税人投资活动、法务工作经济合同的查核,越来越成为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收,弥补“以票管税”手段不足的重要手段。,三、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共同前提税收政策细微处举例与测试(择1讲),1、计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限于: 2、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
8、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限于: A、 B、 C、 3、吸收合并弥补被吸方亏损限于: A、 B、4、赠予不动产视同销售征营税,限于“ ”赠予。,附1:税收政策掌握不细导致错误进行融资租赁筹划案,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本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6720万元。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向股东借款43360万元购置设备等,借款年利率为5.31%。按税法规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9、(熊注)。那么本公司借款43360万元,就有超比例资金35000万元的利息支出1858.5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抵扣,企业每年多交所得税: 1858.5 33%=613.305万元(不考虑税收优惠)。 本人给企业提出以下建议:1、超比例部分的借入资金到账后即用于购置设备,再将设备变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那里融资租赁回来,收回的资金还给股东。融资租赁回来的资产(设备)可以照样提取折旧,合理地进入企业费用,税前列支。(注:要考虑融资租赁的资金成本等因素) 2、 未超比例的资金由股东委托银行借款给企业,这样银行的利息可以合理抵税。 这只是本人的一些参考意见,希望老师给予这个方案一些建议,判断理
10、论是否可行及一些不足之处,谢谢!,附1:税收政策掌握不细导致错误进行融资租赁筹划案,某专家解答如下:你的思路很好。理论上是可行的。在确认售价时最好不要超过原值,否则会涉及流转税。熊注:、 错误是从这里出发的 、错误在这里扩大 3、其他(略),四、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两大思维与技术操作误区,误区一: “帐内运动”帐的本质,是对经济活动的反映、记载。“帐内运动”, 不能改变业已发生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本身也不因帐的改变而改变;帐的人为处理,只能起到暂时掩饰经济活动的效果,必然导致“帐”、“实”脱离 、“造假运动” 陷入偷税误区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雷区。,误区二: “阴阳合同”,五、利用经济合同节
11、税的七种路径和基本操作策略 (下午现场互动前小结),利用经济合同节税的七种路径: 基本操作策略:,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识,S(一)税法知识(渠道:税法公告和宣传资料、专业网站专家培训同业交流实践积累) 、中国大陆税制及港澳台周边地区税制;、税收基本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 法实施细则及其税政解释)、各税种法律、行政法规;(各税种法律、暂 行条例、条例实施细则),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识,S 4、三大税务发票管理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5、与本公司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实体税法包括但不限于
12、:(1)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2)征管层面规范性文件国税发、国税函、国税明 电、财税字。6、税务稽查选案手段稽查方法处理尺度补救策略工作程 序以及税务部门加强征管的动向和反避税措施。,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识,S(二) 相关法律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以及担保法及 其司法解 释;2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 2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3、 总分机构、母子公司工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法规政策; 4)、资产评估、验资、年报审计、合同公证有关法规政策;,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
13、识,S 5、民事诉讼法、 行政外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相关进出口管理及外汇管制法规政策;、关于涉税犯罪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认定和追诉的有关刑法条款、全国 人大决定及“两院”司法解释。,六、研修、实践税务筹划应吸纳整合的财、税、法律知识,S(三) 必要的会计知识 1、具备会计师中级以上职称的财会水平,能熟练进行涉税会计核算。2、对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灵活运用有深刻理解。3、掌握税法与会计差异以及纳税调整处理规则,第二部分 因经济合同处理不当而造成税收问题的案例解析,【例2A】破产清算转让债权开票主体约定不当案A公司销售货物给B公司(尚未开票确认收入),B公司又将货物卖给C公司(
14、尚未开票确认收入),后B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A公司向C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追收货款。问:上述合同约定存在哪些涉税问题?应如何处理?,第二部分 因经济合同处理不当而造成税收问题的案例解析,解析:1、构成增值票专用发票违章(代开票)。2、可以通过以下合同条款予作防范:,第三部分 包税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范,一、包税合同的常见方式与涉税分析1、政府包税合同2、平等商事主体之间转嫁税负条款 (非纳税义务人包税),第三部分 包税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范,二、包税合同税务风险防范举例:【例3A】运输业务税收成本转嫁案W公司属运输公司,与另一工矿产品制造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运输费
15、计算标准包括因提供服务运输所支付的人工费、设备维修费、保险和因W公司开具运费发票需承担的各项税金。问:此合同存在风险吗?若存在风险应如何防范?,第三部分 包税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范,解析:1、无税务违章风险。2、存在税负转嫁争议风险: 3、合法转嫁约定:,第三部分 包税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范,【例3B】政府招商减免税款预期利益保全案W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内地某市征地开发时曾与当地政府(甲方)达成房地产开发优惠政策: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1、“甲方项目建设期间等其他环节的所有税(除销售过程的营业税外)全部免除” 、问:这样做是否能保障税收利益?应如何变通? 解析:1、属非法减免税承诺,直接违反禁
16、止性税收法律规范;2、合同处理:,第四部分 日常购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二、价外费用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三、代购代销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五、特殊购销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七、违约补偿款项税务处理 八、购销合同涉税风险、发票风险防范与处理,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混合销售征税规则 税法 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销售,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
17、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Z如:建筑装饰企业发生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货物。如果属于兼营行为,又实行分别核算,应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属于混合行为,且建筑业劳务收入大于收入总额50%的,征收营业税。 Z例外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运输,就销售收入和运费收入缴纳增值税,不按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这是一条专项规定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一、
18、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S关于混合销售的最新特别规定 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17号) 在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见次页 自2002年9月1日起,有施工(安装)资质的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
19、收营业税。,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S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注1: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注2:对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注3: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 注4: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
20、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注5: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指:A、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B、铝合金门窗;C、玻璃幕墙;D、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E、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S广东地税转发2002117号时补充规定 经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同意,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文件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包括工程招投标书或工程预决书等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建筑劳务价款。 二、自产货物的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执行,各地不得擅自扩大。 三、纳税人应提供县级以上国税局出具
21、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一、混合销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例4A-3】改送货上门与代垫运费节税案W公司系从事机械配件生产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3000余万元。该司销售货物采用送货制,由于没有自己的运输车队。在每次销售产品时,要找运输企业,在产品总价中包含了这部分运费,运输约占销售额的3%左右。问:1、运输费用如果开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要按17%提税,是否多交税?2、运输费用在发生时如果通过采购人员个人往来处理,不开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不交17%的增值税?解析,一、混合销
22、售业务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解析: 采用代垫运费,可以降低流转税负。1、 操作要点: A、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时,注明:甲方(销售方)负责送货上门,并由甲方负责在当地联系运输单位,运费由甲方代垫,并授权甲方以乙方名义按约定的运费条件和标准与不特定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 B、运费发票由承运方直接开给乙方,并由甲方转交乙方; C、乙方收到运输发票后,按发票面额与甲方结算; 2、对商业伙伴乙方利益的考虑操作条件: 3、深度演绎:,二、价外费用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增值税)价外费用税收征免基本规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价外费用,是指价外 Z向购买方收取 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
23、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N押)、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N代管代办)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二、价外费用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例4B-2】售后代理客户出租变相收取价外费用案例W公司是生产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的生产厂家,兼营机械设备租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
24、建立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分公司,分公司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租赁资产(塔机);分公司除了自营总公司产品租赁业务外,还通过吸引投资人购买塔机,然后帮助投资人保管、出租的方式帮助总公司促销。由分公司代为保管、出租的客户塔机,分公司按租赁收入的10%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或 Z 协商收取固定数额的代理服务费用。问:此种盈利模式蕴含何种节税空间,如何操作,才能规避风险?,S附:包装物押金/其他押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处理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2、逾期(以一年为期限)不再退还的押金,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换算为不含税价总局
25、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注包装物租金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处理 包装物的押金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此项押金可以暂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2、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
26、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3、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DV消费税。(“财税字1995053号”财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可见只有将包装盒收取押金,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包装物押金收回时,才可以达到节税目的。,S附:包装物押金/其他押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包装物押金企业所得税处理:1、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逾期未返还”,是指在买卖双方合同或书面约定的期限内不
27、返还。注: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一年(指12个月)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2、包装物周转期间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押金的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3、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国税发1998228号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2324号,三、代销代购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例3C-1】代销代购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 甲企(某成套电信设备
28、制造商,一般纳税人)委托A省B市某机电设备经营部门(商业小规模纳税人)代销成套设备(类似区域代理)。B市电信局丙(营业税纳税人)欲购成套设备。乙获此信息,遂以甲代理人的身份与丙协商,双方就标的数量、品质、金额、付款时间、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合意。甲方设备售价117万元,销售成本75万元,乙方代销手续费为甲方设备不含税销售额的3%,不考虑其他涉税项目。,三、代销代购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1、代销行为的征管待遇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受托代销行为均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另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收入还应缴纳5%的营业税。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会导致对代
29、销方重复征税:(1)受托代销方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委托代销方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委、受双方均系小规模纳税人。Z 在这种征管规则下,甚至可能出现代销主体“入不敷税 ”的窘境。,三、代销代购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2、代购行为的税收政策: 财部税总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熊注:按“服务业代理服务”税目征收5%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 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
30、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三、代销代购与包销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代购行为的流转税负 代销行为的流转税负。3、避免代销行为视同销售征税的筹划方法:方法一:在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以“买断式”代销方式取代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避免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方法二:以“代购”商业模式取代“代销”业务模式,避免视同销售纳税义务的发生,并合理分流增值税应税收入。深度操作手法,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引例1】W公司属医药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如果和购货方在签订购销合时约定,卖方在取得采购方的货款时,再开
31、具销售发票。问:1、W公司是否应在取得货款并开具发票时再作销售、再提销项税?2、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对发出在外的产品,无论有没有收到货款,是否都应视同销售处理呢?,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与运用,增暂例第十九条原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具体规定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
32、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当天;,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与运用,原则规定质疑、索取销售额的凭证是哪些凭证?、如果没有取得或不提供已取到的索取销售额凭证,如何确认?,具体规定理解与研判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理解与疑问: 判断与实操提示:,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与运用,2、预收货款方式理解与疑问: 判断与实操提示:,3、委托其他纳税人
33、代销方式理解与疑问: 判断与实操提示: 最新政策规定,四、结算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增税纳税义务发生与增专票开具时间的关系,(相一致)1、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第六条对增专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货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熊注:类条例规“直接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委托人送交代销清单的当天;()设有两个
34、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Z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附:总分机构货物移送税务管理规则与处理策略,(一)税务管理游戏规则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熊注实务中指县级市,地级市的区视同“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
3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因为国税发1998137号文明确:前述“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即接受移送货物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五、特殊购销方式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1、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回收货物的收购价格记销售。 2、还本方式销售,其
36、销售额应为产品(商品)销售时取得的实际销售收入; 3、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取票计算进项税额。 4、其他特殊方式:,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让”与“送”的花样与艺术折让与折扣/进货退价/补货包装里送现金平销、返利买一送一 / 买100送50送代金券送车的使用期送家装付两成送一成+(房地产开发营销企业售后返租),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例6-1】产品包装里放置现金用于促销是否需要交税,帐务该如何处理.分析:可能情形: 专家意见:,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满就送”
37、商业现象假定每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送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具体方案有:1、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2、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通常有需与);3、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4、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20元;5、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20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各方案涉税分析,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例6A-2】 W房地产开发公司举办促销活动.在活动期间购买商品房
38、赠送空调一台。问:1、所赠送的空调是否计入开发项目的成本还是销售费用?2、业主参与开发商促销所得是否征收个所税?,专家解析,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例6A-4】同票载明数量折扣如何进行税务和发票处理?在开具增专发票时,在发票的”数量“栏中同时反映购买数量和折扣数量 ,在”单价“栏中注明统一价格,只是在”金额“栏没有列明折扣金额。问:1、是否仍可按国税函1996598号文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复江苏国税局)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此种情况,可依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但应要求该公司今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逐栏
39、填写。 2、如公司以后继续采用数量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并开具专用发票(如z买十赠一),是否可以依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DX集团税务组专家分析:,六、让利促销与返利业务涉税分析及节税处理,【例6-1】收到促销奖励金开具何种发票和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W公司是经营家用电器商品的一般纳税人。当收到销货方(厂方)返回资金时(指销售金额达一定额度,厂方支付的奖励金、促销费之类),应开具何种发票?应如何做账?解析:,七、违约补偿款项涉税分析与税务处理,【例7A-1】W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某公司使用一年,起租期三个月后,因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而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取得某公司支付的违约金8万元。该单位将该部分收
40、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问: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分析:卖方或劳务提供方取得违约补偿收入时的适用税政1、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取得违约金收入应并入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2、财部、税总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思考: 这样的答复是否正确? 问:某公司根据法院调解书,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收到违约金、赔偿金应开具普通发票还是非经营性结算收据,是否要纳所得税?答:经济合同违约赔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
41、前扣除,收取违约金、赔偿金应当开具发票,对方单位要交纳相应的流转税并且计入计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网站答疑,八、 购销合同涉税风险、发票风险防范与处理经济合同涉税自保条款,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一、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二、关联交易合同税务风险防控与处理,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一、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1 立法演变:A、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规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规定; C、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
42、实施办法(国税发( 1992)237号)D、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2)242号 E、1995年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已废止)F、1998年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2004年修订),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关联关系的识别 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A、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或以上的;B、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或以上的;C、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 50%或以
43、上,或 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D、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由另一企业所委派;E、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F、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G、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H、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3、关联交易往来避税方式:,第五部分 关联交易合同涉税分析与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