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359309 上传时间:2018-07-03 格式:PPTX 页数:72 大小:801.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三章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FAS、FOB、CFR、CIF四种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即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方式。而现代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业务中,这些贸易术语比较普遍,特别是后三种贸易术语被各国的贸易届人事广泛采用,并被称为常用贸易术语。,第一节 FAS术语,一、FAS 术语的含义 FASFree Alongside Ship(insert name port of shipment )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注:FAS INCOTERMS 2010定义,(二)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基本问题:1、所跟地点含义:装运港的名称 例如: FCA JINA

2、N FAS JINAN (错)QINGDAO 2、风险费用的转移界限: 装运港的船边3、适用的运输方式:水运4、运保:卖方无对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义务5、进出口手续,(三)使用FAS应注意的问题,(1)应了解不同惯例对FAS的不同解释2010通则?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2)应考虑不同的运输包装方式 集装箱运输应该如何选择?(3)要注意船货衔接问题 运输合同由买方订立,因此,买方应及时向卖方发出派船通知;卖方应及时将货物交至船边的情况通知买方,以利于买方办理装船事项。,第二节 FOB、CFR和CIF术语,一、FOB 术语(一)FOB术语的含义 FOBFree on Board

3、(insert name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注:FOB INCOTERMS 2010定义,出口方,码头,进口方,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图示含义,6,(二)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1、风险转移问题:装运港船上风险发生转移2、通关手续问题:卖管出口,买管进口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卖方无对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义务4、主要费用的划分:卖担交货前,买担交货后(关税和其他费用)5、适用的运输方式:水运(内河和航运),(三)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关于风险划分界限:装运港船舷2000通则;装运港船上201

4、0通则关于船货衔接问题:FOB属于装运合同,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买方负责租船订舱,那么,买卖双方的船货衔接便容易出现问题。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如:1.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将FOB概括为6种;(见下页),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将FOB术语分成六种解释,只有其中的第五种“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10通则的解释基本相近。2010通则与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差异: 交货地点:比如在纽约船上交货,应表示为FOB VESSEL NEWYORK。如规定为FOB NEWYORK

5、 ,则卖方有权在纽约市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不负责交到纽约港口的船上2.办理出口手续不同:2010通则?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P39),案例1:,我方进口,与美国商人按FOBVesselNewYorkUSD242.00/T,进口200吨钢材,开出金额为48400的信用证,但是美国商人收到后,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到50000美元。美商的这一要求合不合理?为什么?,答案见:(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P39),1998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证明为最终依据;大豆单价为XX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

6、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于1998年8月派船到港接运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B公司一直延误了数月后才派船来华接货。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以便向A公司索赔。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后,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期间A方所支付的仓储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试问(1)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误期间大豆的仓储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2)B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案例2:,分析2:,(1)本案中以FOB价格条件成交,风险从货物自装运

7、港船上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3)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卖方只能保证大豆在交货时的品质规格,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豆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并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检局购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该案责任不在卖方,B公司的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案例3:,美国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条件向英国庞德有限公司购买300吨葡萄牙松节油。在签

8、汀合同时,卖方知道买方打算以东德一港口作为目的港。而作为卖方的英国公司是向葡萄牙供货人购买这批货物的,并规定由该供货人取得出口许可证。但是,当作为买方的美国船只到达里斯本港口时,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货物发往东德的出口许可证,美方船只因此未能装船,但同时美方也拒绝另外指定目的港,于是美方向英国提起上诉。试分析,在此案中美方能否胜诉,并说明理由。,13,分析3:,卖方与供货方之间的协定不影响他在FOB价格条件下对买方应承担的义务,在本案中,卖方英国公司和供货商葡萄牙商虽不在同一国家,但不影响其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许可证的义务。 卖方因未申请到出口许可证致使货物无法装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案例

9、4:,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采用FOB价格条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0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达到上海港,结果货物在5月2日在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 发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分析4:应该由美商来承担责任,1、按照FOB术语,应该由进口商即本案中的美商负责租船定舱。2、本案中,交货期为2000年3/4月份,即在2000年3月1号到4月30号之间,由美商任选一天做为交货期。美商在4月30号之前没有派船,已经构成违约。3、买方没有按时派船,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四)FOB的变形,1、为什么?(租船运输方式下的装船费负担)2、改变的仅仅是费用,风险的转移界限不变3

10、、具体的负担: FOB liner terms buyer FOB under tackle buyer FOB stowed / FOBS seller+S FOB trimmed / FOBT seller+T FOBST seller+S+T,二、CFR CFRCost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注:CFR INCOTERMS 2010定义,1.含义: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在装运港货物装船后,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

11、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进口方,出口方,码头,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风险转移点,2.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责任,A、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办理出口手续,C、租船订舱,D、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将货物装船,E、迅速发出装船通知,F、移交有关货运单据或数字信息,费用,装船前的一切费用、装船费用、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风险,与FOB一样,买方的义务,责任,A、办理保险,B、接受货运单据,支付货款,C、办理进口手续,收取货物,费用,交货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支付保险费。,风险,装运港装船以后

12、的一切风险,3. CFR 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风险划分界限问题 -“装运港船上为界”(2)关于租船订舱问题按照INCOTERMS2010的规定,卖方只是负责按通常条件下习惯的航线、租用适当船舶将货物装运至指定目的港。,(3)关于装船通知问题卖方必须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于买方投保如果卖方没有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卖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在实际业务中,卖方一般用电传、传真等方式发出装船通知,(4)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的变形) 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卖方负担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

13、买方将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CFR吊钩交货(CFR EX Tackle):卖方将负担将货物被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为止的费用。CFR卸货到岸上(CFR Landed):卖方将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5)CFR的适用-CFR之后要注明目的港名称,例如CFR旧金山-CFR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案例1:,我方按CFR价格条件与客户签约成交一批商品,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10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启航。因为10月1日是我国法定国庆节,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午接到买方电称:该轮于2日下午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我方是否该

14、承担?,案例2:,我某出口公司按CFR条件向日本出口红豆250吨,合同规定卸货港为日本口岸,发货物时,正好有一船驶往大阪,我公司打算租用该船,但在装运前,我方主动去电询问哪个口岸卸货时,时值货价下跌,日方故意让我方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小港卸货,我方坚持要在神户或者大阪。双方争执不下,日方就此撤消合同。 问题: 试问我方做法是否合适?日本商人是否违约?,分析2:,不合适。合同中规定的卸货港为日本口岸,按照惯例,进口商在装运前应通知出口商,否则出口商可自行决定,可在日本的任何一个港口卸货;我方去电询问纯属多此一举,这种做法不妥当;日方撤消合同没有正常理由,违约的原因是价格下跌,属正常商业风险,不能作

15、为撤约的理由。,三、CIF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注:CIF INCOTERMS 2010定义,1.含义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起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比较CIF与FOB后面的港口的不同之处,进口方,出口方,码头,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Cost、Insurance And Freigh

16、t,风险转移点,2. 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风险办理保险,支付保费办理出口提供相应单据,买方承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办理进口支付货款,3. CIF 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风险划分界限问题“装运港船上为界”(2)关于租船订舱问题按照INCOTERMS2010的规定,卖方只是负责按通常条件下习惯的航线、租用适当船舶将货物装运至指定目的港,(3)关于保险问题-由卖方投保,货物发生承保范围内损失时,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双方应明确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按照INCOTERMS201

17、0的规定,卖方只须投保最低的险别,并且一般按CIF价的110%投保。,(4) 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IF的变形)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卖方负担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买方将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CIF吊钩交货(CIF EX Tackle):卖方将负担将货物被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为止的费用CIF卸货到岸上(CIF Landed):卖方将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注:CIF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5) 关于合同性质问题 CIF合

18、同是装运合同; 避免在CIF合同中规定在目的港交货的日期,如“不迟于某月某日到达伦敦”; 如果买方希望能在具体时间实际抵达目的地,则应采用D组术语。,但不能称为“到岸价”,(6)关于象征性交货问题象征性交货: 货款 单据实际交货: 货款 货物-在象征性交货下: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合格,即使货物中途灭失损坏,也算卖方履行交货义务,买方见单后必须付款;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合格,即使货物安全抵达目的港,也不算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收单据并拒绝付款。,(7)CIF的适用CIF之后要注明目的港名称,例如CIF旧金山CIF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在船上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案例1

19、:,某进出口公司以CIF伦敦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急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请分析该合同中有关条款是否合理。,分析1:,1、该合同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在按CIF术语成交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以装运港船上为界。货物在装运港装船以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责任。而本案例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这意味着卖方承担货物灭失灭损的风险被延伸至目的港,这等

20、于改变了CIF术语对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从而使CIF术语变成了DES术语。,2、CIF合同的性质属于装运合同。即按此类合同成交时,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发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意味着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运抵伦敦,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3、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义

21、务,无须保证到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我方与荷兰一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支付,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完整的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买方收到承运人的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失。据此,买方表示等到货物具体损失确定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是否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买方如何处理此事?,案例2:,分析2:,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按照

22、CIF术语的规定,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无需保证实际到货。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之后转移给买方。我方公司并不承担货物在海洋航行中的损失。 买方应当按照信用证的处理要求,及时从开证行赎单,拿到货运单据和保险单之后,自行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案例3:,An exporter exports a batch of Christmas gifts to an English buyer with CIF London and as the Christmas gifts are seasonal, they contract that the buyer shall open a credit with

23、the seller before the end of September and the seller shall ship the goods to London not later than 5th December. Or else, the buyer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and get refund from the seller. So is the amended contract still a CIF contract? Why?,案例4:,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一批货物,合同

24、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的收据,要求我方按照收据金额将款项只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分析4:,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案例5:,2011年10月份我国某

25、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分析5:,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由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完整的单据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其完成交货义务。因此,我方有充足的理由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

26、。,练习1,按CIF GUANGZHOU 成交的合同,卖方完成交货任务是在( )A、装运港B、目的港C、广州港D、广州市内,A,练习2,就卖方承担的费用而言,哪个正确( )A、FOBCFRCIFB、FOBCIFCFRC、CIFCFRFOBD、CIFFOBCFR,C,练习3,FOB/CIF术语下,办理保险应该是( )A、买方/卖方B、卖方/买方C、买方/买方D、卖方/卖方,A,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被焚,应由( )A.卖方负担货物损失. 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D.买方负责请求运输人赔偿,C,练习4,以CIF吊钩下交货是,其货物风险转移是(

27、 )A.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B.以目的港船上为界 C.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D.以装运港吊钩为界,A,练习5,练习6,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此术语的含义是( )A、卖方以态度明确的函电表示交货B、卖方以提交合格的单据来履行交货C、卖方无须实际准备交货,只要少量样品即可代表D、买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只要单据合格,就无权索赔,B,FOB、CIF与CFR的相同点:都属于象征性交货都属于装运合同(适用于水上运输)风险的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FOB、CIF与CFR的区别: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不同价格构成不同,小结,+F(海洋运费 ),+I(海运保险费),三者

28、价格的构成,制造成本+出口包装成本出厂价-退税(如果有)净出厂价+银行利息+其他费用(单证费和/或代理佣金等)+销售利润,EXW价+内陆运输成本+码头及装船费FOB价+海洋运费CFR价+海运保险费CIF价,制造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广告费、租金等,实际采购成本供货价格退税收入退税收入=购货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FOBC=(实际采购成本+国内费用)/(1-佣金率-利润率)CFRC(实际采购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 (1-佣金率-利润率)CIFC=(实际采购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 (1-110%保险费率-佣金率-利润率),总利润=货款收入-实际成

29、本-国内费用-运费-保险费-佣金实际采购成本销售收入-保险费-佣金-公司利润-运费-国内费用,FOB、CFR、CIF的比较,1、三种术语的主要相同之处 (1)都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 (2)交货地点皆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3)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4)都规定由卖方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将货物交至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出口手续; (5)都规定由买方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办理进口手续。,2、三种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1)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IF和CFR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2)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F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OB 和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3

30、)术语后的地点不同;(4)各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FR价等于FOB价加上运费,CIF价等于CFR价加上保险费。,CFR CIF FOB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A. 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界限问题 B. FOB方式中的船货衔接问题 C. CFR方式中的已装船通知 D.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的FOB E. 关于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 F. 象征性交货,案例分析P47:,在CIF合同下,卖方只要保证把货物装运上船,货物装船,取得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而货物装船之后的风险、责任和费用都转移至买方。卖方没有义务保证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间以及安全性。因此,仲裁庭决定我方赔

31、偿日方额外支付的港口停靠费以及仲裁费。 思考:我方除了要独自承担由于花生仁价格急转直下带来的巨大损失之外,还要额外补偿日方一笔数额不小的港口停靠费以及仲裁费,可谓损失惨重。因此,贸易术语要慎重选择。,随堂测验:,【案情1】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有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已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问:我方应如何处理?分析1:,随堂测验,【案

32、情2】我某公司按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200公吨钢材。我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应由我方另行电汇。问这是什么道理?分析2:,随堂测验,【案情3】某年,我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季节强,合同中作了如下规定:“10月份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否则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已收妥,则须退还买方”。合同签订后我方于10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发票、提单、

33、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轮船在航行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为保证如期到达目的港。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继续前进,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到达目的港。适遇核桃市价下落,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我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试问是否真正的CIF?为什么?分析3:,随堂测验,【案情4】某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公吨钢材的合同,价格条款为CIF温哥华。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不料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全部灭失。外商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赎单,

34、问我方如何处理?分析4,分析1:,【分析】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1)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2)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分析2:,【分析】(1)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定本对FOB Vessel解释,在买方责任中:第四条-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第六条-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清洁的轮

35、船收据或提单除外,上述费用均由买方负担。(2)在本案例中,对美按上述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签定合同时,还应明确买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即使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买方负担。(3)此点至关重要,美商来电要求增加金额的道理就是源于此。,分析3:,【分析】不是真正的CIF合同。(1)按照CIF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而并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目的港。(2)按照CIF 合同成交是典型的象征性的交货,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

36、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分析4,在CIF术语中,买卖双方风险划分地点是装运港船上,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办理保险仅仅是代理性质,出险后应由买方办理索赔事宜。另外CIF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凭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不得拒付货款。此外,信用证业务属于银行信用,应由议付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处理措施:我方首先应向议付行议付货款,再由议付行向付款行申请付款,只要全套单据合格,付款行不得拒付。其次我方应向买方讲明道理,提出严重交涉,只要对方不无理取闹,就会按照国际惯例迅速支付货款。最后,我方可以协助买方办理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但责任坏人费用要由买方承担。,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财会 > 贸易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