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酒事禁令的特征、执行及违禁处罚第 31 卷第 5 期2011 年 lO 月宝鸡文理学院(社会科学版)JournalofBaojiUniversityofArtsandScienees(SocialSciences)V01.3lNo.5Oct.201l中国古代酒事禁令的特征执行及违禁处罚马洪根(!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摘要中国古代的酒事禁令往往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将弛与禁,刚与柔融为一体,教育,疏导与严查重罚有机组合;处罚种类涉及财产罚,人身罚的许多方面 ,成为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词 酒事禁令 ;主要特征 ;查禁手段;处罚种类.中图分类号K2文献标
2、识码 A文章编号10084193(2011)05003106中国古代的禁酒与酿酒几乎同时出现.数千年来,关于禁酒方面的法律,诏令也在与酒事行为的漫长博弈中不断丰富与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酒事禁令产生的机理,众多学者已从政治,经济,礼德等方面作了较为深刻的分析与阐述.但在对其本体特征,监督执行及对违禁者的处罚方面,尚缺乏系统而深入的解读,本文的立意正在于此.一,酒事禁令的适用及其特征在古代,酒事行为一方面具有祭祀意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从帝王宫廷御宴至乡村民间待客,酒是无法取代的佐品之一,必须保持应有的供应量;另一方面,过量酿酒,
3、饮酒,不仅耗费大量的粮食资源,而且也会引发失态无礼甚至酗酒滋事,给统治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必须适度禁止.纵观中国古代的酒事禁令,正是在这种弛与禁,刚与柔的动态平衡中博弈,显示出极大的灵活性.(一)时效上的长短结合 .古代长效性酒事禁令一般以原则性控制饮酒数量和限制特定对象饮酒为主.在饮酒数量上,以“足以通气合好而已矣“ 为标准 ,要求做到 “男不群乐以妨事 ,女不群乐以妨功.男女群乐者,周觞五献,过之者诛“oE13(5)长效性限制饮酒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重要岗位的公职人员,此类禁令只属个例.在多数情形下采用的是临时性禁酒措施,禁酒期限长则数年,短则数月.如晋“安帝隆安五年(401 年 )以
4、岁饥禁酒 “,直至义熙三年(407 年)二月已丑方才“大赦除酒禁.992(2992)宋太祖元嘉“二十一年正月己亥,南除南豫州,扬州之浙江,江西,并禁酒.二十二年九月未开酒禁.92(2994)而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七月丙午,才要求“禁平驰忙安仓酿酒,“ 很快至九月戊申即“弛酒禁.9923(3001)有时甚至在宣布禁酒的同时,解禁之日也同时公示,如:“前赵刘曜命民,季秋农功毕,乃听饮酒.“ 唐肃宗乾元二年诏:“其京城内酤酒即宜禁断,麦熟之后任依常式.99E2(2997)金世宗大定十四年三月禁令,“ 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 ,恐妨农功.“ 仅适用于二月一日至八月终,兴定三年六月,宣宗也曾“定防秋将校
5、击球饮燕之罚.993(340) 其余时节,不在禁酒之例.(二)区域上的全局与局部结合.在全国范围*收稿日期201l 一 0916作者简介 马洪根 :男,江苏扬中人 ,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刑事侦查学,中国侦查史学.32 宝鸡文理学院(社会科学版)内实行“一刀切 “的禁酒模式比较少见 ,如唐代宗宝应二年三月,曾“以泰陵乾陵发引诏禁酤酒 .“绝大多数情况下,往往采用划定范围,实行局部性禁酒,大至数州数县,小至数里,数十里,甚至城内,城外不一.如:南齐武帝永明十一年五月诏日:“水旱成灾,谷稼伤弊 ,京师二县诸方始熟可权断酒.“后周武帝保定二年二月癸丑,以久不雨,京城三十里内禁酒.)2(2
6、992-2997)唐“ 贞元二年,复禁京城,畿县酒“,_4_( 宋端拱二年 ,“令民买曲酿酒酤者,县城十里如州城二十里禁.“J(元世祖至元“ 十八年三月禁甘肃瓜沙等州酒“,“ 十九年十月禁大都及山北州郡酒“l2I(.等等.(三)环节上的全程与分段结合.酒事行为包含酿,酤,饮诸环节.全程性禁酒是指停止一切酒事活动,如魏文成帝太安四年正月“丙午始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这种全程禁酒的模式 ,一般施行期限较短,大多是因为国家遇有重大变故或“ 士民多因酒酗讼或议国政,故一切禁之.L2(2994) 更为长效的酒事禁令主要针对酒事行为某一环节进行适度控制.1,禁酿.据三国志? 陈寿传 载:“时天旱禁酒,
7、酿者有刑,吏干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日:彼人欲行淫,何不缚? 先主日:卿何以知之? 雍对曰: 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 .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mmE6(651)再如: 金“衷宗天兴二年九月禁公私酿酒“.“后赵石勒以民始复兴,资储未丰,于是重制禁酿.“元成宗大德五年十一月曾 “诏谕中书,近因禁酒,闻年老需酒之人,有豫市而储之者,其无酿具者勿问.2(2999-3002) 由于酒坊是酒曲的专业酿造企业,因此禁酿的关键是对酒坊的控制.清代为了控制酒业生产规模,乾隆二年五月,专门谕令直隶等江北五省严令禁止造酒,“五省烧锅(作坊 )之事当永行禁止 ,无可疑者“
8、. 神仁宗时期也有:“ 除原有烧锅之外,不准再有增添.8(73-74)对民间自给自足的私酿行为,政府一般采取宽容的态度,但如果私酿过滥,影响“榷酒“市场的销量,也会采取严禁措施,上至皇亲国戚,高官重臣,下至平民百姓无一例外.金世宗大定三年就曾“诏宗室私酿者 ,从转运司鞠治 .“_3(辽兴宗时有:“禁职官不得擅造酒糜谷,有婚祭者,司给文始听.“_【清代也规定 :“至于违禁私造之人及贿纵官员如何从重治罪“l_7j(2,禁酤.这类禁令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禁止酒品私卖.如秦律?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lgI(唐“广德二年十二月诏天下州县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司
9、一切禁止.m2(2997)二是禁止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宋仁宗天圣七年诏:“民间有吉凶事酤酒,旧听自便,毋抑配,而江,淮,荆湖,两浙酒户往往豪制良民,至出引目,抑使多售.其严禁止“,“又江南比岁所增酒场,强率人酤酒者禁止“.通考?征榷考四 载:“英宗治平四年,诏江南近复村酒场抑民市酒者罢之.“三是禁止官员利用职权从中渔利.如:宋熙宁三年,“诏诸郡遇节序毋得以酒相馈.“六年,在任官以奉酒抑卖坊户转鬻者,论以违制律.先是,政和末,尝诏毋得令人置肆以鬻,今并禁之.“宋会要 食货二一之一八载:政和七年“十一月九日 ,两浙转运使王汝明奏 :准御笔,楚州公库造酒出卖,寄造为名,令虞侯于小店货卖,官利日亏.其
10、余州军类皆如此.诏令体究.寻体究得:亳,泅州知州,通判及见任官却有将所请公使供给酒令虞侯,厅子等于市肆开小店,不认官课,致拍官酒店户停闭及都酒务因此课利 El 亏.诏今后见任官不得令人开店卖供给酒.L5(一3,禁饮.禁饮的内容也包含三个方面:第一,对处于事关国家安危和国计民生重要岗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刚性禁酒.尚书?酒诰载:“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刚制于酒.7,10(172)金海陵正隆五年时规定 ,“禁扈从毋辄离次及游赏饮酒,犯者皆死.“:j1(世宗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戊戌也有:“禁宫中上直官及承应人毋得饮酒.“l_2_【有时甚至对帝王饮酒也提出一定限制要求.据战国策? 魏策 记载:“昔
11、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日: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I(趴“西周时,当康叔被封卫时,周公即提出“ 刚制于酒“ 的范围“矧汝“,io(172)甚至包括康叔自己.春秋时期,当晏子向齐景公谏议时,“公日:若, 是孤之罪也.夫子就席,寡人闻命矣.畅三行,遂罢酒.盖是后,饬法修礼,以治国政,而百姓肃也“.l1I(.第二,饮酒方式限制.一是不得聚众饮酒.尚书? 酒诰规定 :“群饮,汝勿佚.“_10_ 汉武帝诏 :“其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金海陵正隆五年也诏令:“ 三国人侈燕饮者罪.,L2(29912998)二是不得酗酒.金代规定:“恐防农工,虽闲月亦不许痛
12、饮,犯者抵罪.“l(.第 5 期马洪根中国古代酒事禁令的特征,执行及违禁处罚 33元朝更是实行对“崇饮者刑则无赦 “I2.“的严厉处罚.正如韩诗外传中说:“君子可以宴,可以酒,不可以沉,不可以酗.“l_】.(卵既“不敢自暇自逸“, 又“矧日其敢崇饮 “._1._三是特定时 El 禁止饮酒.如唐文宗大和七年,“诏日:准令,国祭日禁饮酒.“C15(四)适用中的刚性与柔性结合.酒事禁令一经颁布必须严格执行,违禁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同时,由于酒事行为源远流长,成:为人们祭祀,交往,礼仪,喜庆及 El 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古代酒事禁令即使在严格执行的同时,也在坚持总体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对特殊
13、群体,特定时间与场合的酒事行为给予适当宽容与人情关怀,体现出灵活与和谐的一面.“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1献帝即位开酒禁,吉凶宾亲各有程日.正光后国用不足,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其四时郊庙,百神群祀,依式供营,远蕃客使,不在限断.“_2(鲫唐乾元“二年,饥,复禁酤,非光禄祭祀,燕番客,不御酒.-4(276)“二年十月,禁酤酒,除光禄供进祭祀及宴番客外,一切禁断.“就是说 ,祭祀与接待外番要客,不受禁酒令之限.还有,尽管对私自酿酒的禁止更为严厉,但对“戌边女真人遇祭祀婚嫁节辰 “,也“ 许自造 “.2(29972998)二,施行与监督(一)职能机构与官员 .为了保证酒事禁令的
14、贯彻实施,许多朝代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官员.西周时期设立的萍氏,酒正,即是专职管理酒事行为的官员,“萍氏 ,掌国之水禁.几酒,谨酒,禁川游者“,“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王之燕饮酒,共其汁,酒正奉之.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酒正之出,日人其成,月人其要,小宰听之.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饮酒不会.以酒式诛赏.14(65-66)宋史? 食货志 载:“宋太平兴国初,京西转运使程能请榷之.所在置官吏局署,取民租米麦给酿,以官钱市薪棍及吏工奉料.-5(722)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有:“今发运使实总六路赋入,其职以制置茶,盐,矾,酒税为事.“15“.“
15、绍兴七年,以户部尚书童谊等言,行在置赡军酒库.“嘲“j 据顾炎武日知录载:元代也于至大二年“十月辛酉弛酒禁 ,立酒课提举司.2(.也有许多时期,由于未设专门管理机构,而依托地方官府属地管辖,有时也要求专门管理机构与地方官府共同管理,相互制约.西周时期的司法官员司暴即是“掌宪市之禁令 ,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14“.“秦律?田律规定:普通百姓如违法酤酒,则地方官“田啬,部佐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o9(164)唐元和十二年四月,户部奏准:“准敕文,如配户出榷酒钱处,即不得更置官店榷酤.其中或恐诸州府有不配户出钱者,即须榷酤.请委州府长官,据当处钱额,约米曲时价收到,应额足即止
16、.mm17(39) 宋绍兴“十年 ,罢措置赡军酒库所, 官吏悉归户部,以左曹郎中兼领,以点检赡军酒库为名,与本路漕臣共其事“,“以南北十一库并充赡军激赏酒库,隶左右司“o5(736-737)金史之食货志也载:“金榷酤因辽,宋旧制,天会三年始命榷官以周岁为满.“世宗大定“ 三年 ,省奏中部酒户多逃,以故课额愈亏.上日:此官不严禁私酿所致也.命设军百人,隶兵马司,同酒使副合干人巡察,虽权要家亦许按索.奴婢犯禁,杖其主百,7116(86)明昌元年十一月,“ 以 1 日制猛安克谋犯私盐酒麴者,转运司按罪,遂更定军民犯私盐者皆令属盐司,私酒麴则属转司.三百里外者则付提点所“_】I(元世祖至元“ 十五年四
17、月以时雨露霈足,稍驰酒禁,民之哀疾饮乐者,官为醢酿量给之.“L2( (二)酒事禁令的施行与监督.受“德主刑辅“法治理念的影响,中国古代在酒事禁令的实施过程中,除了严厉查捕外,也十分重视教化与引导的作用.第一,说服教育.尚书?酒诰中就有:“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 无彝酒.“ 对殷代沉缅于酒的旧官僚,并非象其他人一样“予其杀“, 而是强调要教育感化,“又惟殷之迪诸臣 ,百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o18(229-235)唐贞观六年的诏令对如何实施教化作了更为详实的说明:“可先录乡饮酒礼一卷颁行天下,每年令州县官长,亲率长幼,依礼行之.庶乎人识廉耻时知敬让.“l_2 (%第二,提高消费成本
18、,主要是提高酒价和税收标准.战国时期的商鞅提出,要“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l1n“宋宁熙四年六月,令式所删定官周直孺言:“为今之法,宜减数增价,使酒有限而必售“自赵开行隔槽法,增至十四万六干余缗.绍兴元年,所人又倍,至后累增至五十四万八干余缗.绍兴二十五年,而外邑及民户坊场又为三十九万缗.5(729-736)元初“ 民间酒听自造米一石,官取钞34 宝鸡文理学院(社会科学版)一.卢世荣以官钞五万锭立榷酤法,米一石取钞十贯,增旧十倍.“第三,控制造酒原料 .由于糯米是酿酒的最佳原料,为了“以塞造酒之源“, 明太祖于丙午年二月下令禁止种糯米.其略日:故凡有益于民者,必力行而申告之,曩以民间
19、造酒醴糜米麦,故行禁酒之令,今春米麦价稍平,予以为颇有益于民.然不塞其源而欲遏其流不可得也.其令农民今岁无得种糯,以塞造酒之源欲得五谷丰积而价平,吾民得所养,以乐其生,庶几养民之实也.2(3001-3003)选派官员视察,巡查是发现违禁者的主要方法.西周时期的萍氏,其职能之?即是“苛察酤买过多及非时者“.14(495) 抱朴子日:“ 曩者既年荒谷贵,民有醉者相杀,牧伯因此鲰有酒禁,严令重申官司搜索.“(“宋代巡检司的功能除了巡逻,消防,捕盗外,缉私(茶,酒,盐,矾)也是其重要职责.金代曾因“遣使阅视秋稼 ,闻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往往以田租人“,而采取限制饮酒 ,强制耕作的措施.巡查的重点是酿与
20、酤,一旦发现违禁行为则立即予以逮捕,并“各以等第科罪 .“l_1(.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对捕酒有功人员往往给予一定的物质奖赏,奖品主要来源于没收违禁人员的非法所得及私有财产.据金史记载,泰和元年“十一月 ,陕西路转运使高汝砺言 :旧制,捕告私盐酒麴者,计斤给赏钱,皆征于犯人.然监官获之则充正课,巡捕官则不赏,巡捕军则减常人之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赏异也.乞以司县巡捕官不赏之数,及巡捕弓手所减者,皆征以入官,则罪赏均矣.诏从之.163(82)苕溪集卷 12论禁缉私酒:“契勘禁缉私酒及贩外界酒人禁地之法,率计升斗,私罪立赏,近因官吏申陈,增立告赏,内有一经告,赏以犯人所居全层什物,并没官.“2.j(相反,对自身不洁,管理,查罚不力的官员则给予一定处罚.唐广德三年,“复禁民酤,以佐军费,置肆酿酒,斛收直三千,州县总领,醅落私酿者论其罪.“_4I(.金世宗大定六年 ,“制院务卖酒数各有差,若数外卖,及将带过数者,罪之.“八年,“ 更定酒使司课及五万贯以上,盐场不及五万贯者,依旧例通注文武官,余并右职有才能,累差不亏者为之.九年,大兴县官以广阳镇务亏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