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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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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发文字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发文日期 2011-12-19有效性 全文有效所属分类 地方规章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66号)的规定,就本市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所属期)起,本市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填报资料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包括: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

2、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包括: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3. 未发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不填报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 未发生可抵减税额,不填报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 4. 上述各表及其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二)备查资料 1.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 海关进口

3、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等; 6.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三、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或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发票认证和抄报税。 四、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按规定实行电子信息采集。填报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为了便于增值税纳税人实现对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的电子导入,市局统一制作网上电子报税导入接口。对个别票量大的纳税人,如短期内发票明细信息采集难

4、以实现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按季采集。 五、试点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偷税行为,被主管税务机关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方法。 六、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货物及劳务的应缴税款分别开具增值税缴款书。 七、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做好纳税申报宣传、培训、辅导工作。 附件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报说明 附件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表填报说明附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1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

5、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营业地址开户银行及帐号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电话号码项 目栏次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本年累计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2 应税劳务销售额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4(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5其中:纳

6、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6(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及服务销售额7(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8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 免税劳务销售额10税款计算销项税额11进项税额12上期留抵税额13 进项税额转出14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1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6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实际抵扣税额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应纳税额19=11-18期末留抵税额20=17-18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2应纳税额减征额23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税款缴纳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5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7、26本期已缴税额27=28+29+30+31分次预缴税额28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293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30本期缴纳欠缴税额31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32=24+25+26-27其中:欠缴税额(0)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34=24-28-29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36本期入库查补税额37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22+36-37授权声明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申报人声明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

8、,都可寄予此人。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授权人签字: 声明人签字: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项目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未开票纳税检查调整小计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17%1 其中: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 应税服务313%411%530033300336%6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7- 小计8=1+4+5+6-

9、7简易计税方法6%95%104%113%12 其中:应税服务12-1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13- 小计14=9+10+11+12-13出口应税行为出口货物15出口劳务16 其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试点服务18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19-小计20=15+16+18-19免税行为销售货物21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2试点服务23 24 25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26-小计27=21+22+23-2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3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4=5+6+7+8+9-10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6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7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8 其中: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8-1 货运专用发票8-2 其他运输费用结算单据8-3 (加计扣除预留栏)9 (减计扣除预留栏)10(三)进项税额抵扣证明110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12=1+4+11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项目栏次税额本期进项税转出额13 其中: 免税货物、劳务和试点服务用14 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15 非正常损失1

11、6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劳务和试点服务用17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和试点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8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19 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20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21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22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23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4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5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26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7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28(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29=30+31+32+33-34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0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31

12、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32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33 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34 四、其他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35 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36 期初已征税款余额37代扣代缴税额38 2011年年末留抵税额39-留抵税额抵欠40查补税额抵欠41属于广告业差额纳税减除项目且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金额和税额合计数42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9栏之和减第10栏;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180.1819.82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应税项目 期初减除项目余额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号码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

13、票金额当期实际减除金额当期实际减除税额期末减除项目余额1234(按说明)5=4适用税率或征收率6=1+3/(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4租赁、交通运输服务或部分现代服务小计(发票份数)一般计税方法 - -小计 简易计税方法 - -小计 出口应税行为-小计- 免税行为-小计-合计 填表说明:1、本表填列按照税法规定允许减除的应税项目名称及金额;2、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号码列按取得发票逐票填报;3、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列是指按照规定允许抵减的金额,按取得发票表明的金额填报;4、当期实际减除项目金额和当期实际减除税额合计栏作为减项填入附表一相应的第7、13、19、26栏;5、当期实际减除金额按下面

14、要求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期初减除项目余额小于等于附表一项目列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栏小计“销售额”时,按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期初减除项目余额合计数填报,否则按销售额小计栏填报(本栏为系统自动计算)。当期实际减除税额为当期实际减除金额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电子采集计税方法应税项目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号码当期应税减除项目发票金额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本期抵减税额明细)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公章)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栏次已缴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税收缴款凭证号计税金额税额缴款日期1 2 345678910111

15、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合计-1003-填表说明:1、本表填列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应纳增值税的缴款书信息。2、应按缴款书逐票填写。3、税额合计栏作为减项填入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项目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合 计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

16、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 “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八) “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

17、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

18、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十六)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销售额。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

19、交通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填入本栏。按规定允许销售额减除项目的应税服务,填写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的全额。(十七)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按规定允许销售额减除项目的应税服务,填写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的全额。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销售额,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列反映。(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纳税检查调整”栏填报)(十八)第5栏“(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的销售额”:填写本

20、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按规定允许销售额减除项目的应税服务,填写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的全额。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4行加第13行的“简易计税方法”栏填报)(十九)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按规定允许销售额减除项目的应税服务,填写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的全额。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税行为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销售额,不得填

21、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列反映。(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4行加第13行的“纳税检查调整”栏填报)(二十)第7栏“(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及服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的出口应税行为销售额。(二十一)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及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销售额,但不含适用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二十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及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货物销售额,但不含适用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二十三)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照

22、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应税劳务销售额,但不含适用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二十四)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项税额(含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小计”栏数据。(二十五)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的进项税额。包括: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税额;接受交通运输业劳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

23、与“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二)第12行“税额”列数据。(二十六)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1)“本月数”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栏数据为0,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无填报。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以下涉及“本年累计”列需填报(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税款所属2012年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按“0”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填写。从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第2

24、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数”反映2012年1月1日以后货物及应税服务共同产生的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反映2011年末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留抵及2012年1月1日以后抵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纳增值税后的留抵(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本年累计不需填写(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税款所属2012年1月份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按税款所属2011年12月份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列数据填写。以后各期申报表按前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

25、期末留抵税额” “本年累计”列数据填写。(二十七)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额。含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和纳税检查调整。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等于附列资料(二)第13行“税额”列数据。(二十八)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写税务机关按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向境外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规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应退税额也填入本栏。(二十九)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

26、值税的纳税检查应补缴增值税税额。该数据应与因纳税检查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的本期发生数一致。(三十)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三十一)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数据。(三十二)第19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三十三)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1) “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年累计”列按以下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填写:2011年年末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填写0。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第1

27、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列(第34栏“本月数”列第34栏“本年累计”列) 计算结果大于零的,按计算结果填写;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的,填写“0”。(三十四)第21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但不含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22栏“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21、22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数据之和,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4行“小计”数据。(三十五)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本期按照税

28、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但不包括销售额减除项目明细表和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项目明细表数据。(三十六)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填写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三十七)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填写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三十八)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不需填写。(三十九)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四十)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填写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本期可抵减税额明细表“税额”“合计”栏数据也填入本栏。(四十一)第29栏“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不需填写。(四十

29、二)第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四十三)第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四十四)第32栏“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填写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四十五)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注:欠缴税额反映第19行应纳税额抵减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中的“本年累计”数。在计算滞留金应将应税服务应纳税额与货物(劳务)应纳税额合并后计算。(四十六)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1)“本月数”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

30、写。(2)“本年累计”列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应税服务“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其中:应税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本表第19栏“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3、5、6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7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8行第10列应税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附列资料(一)第12-1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13行第10列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已缴营业税完税凭证抵减增值税税额项目明细表“税额”“合计”栏(四十七)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

31、税额”:其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列填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税额退税,本期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额。(四十八)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填写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四十九)第37 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填写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五十)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填写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纳税检查增值税额。(六十)期末未缴税额出现多缴为负数情况时,一般情况下在下期未缴税额中冲减。二、增值税纳税

32、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各列说明1.本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填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2.本表“普通发票”列:填写开具除上述三种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数据。3.本表“未开票”列:填写未开具发票的数据。4.本表“纳税检查调整”列:填写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数据。(四)各行说明1.本表(第1-8行):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1)“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写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2)“应税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按17%征收的应税服务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2、本表第7行第10列“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的“小计”栏目,应与本期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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