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Qingshui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CO.,LTD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1号楼102室)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一五年十月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 挂牌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2、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业务市场区域过于集中、新市场开拓不利的风险 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东部分省市地区,未来计划将业务范围逐渐拓展至全国各省区。新业务区域污水处理观念落后,各地区
3、气候、水文、地理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均构成新业务市场区域开拓的障碍,导致公司业务市场过于集中,公司新的业务区域开拓不利,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盈利、发展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二、技术优势丧失的风险 公司在生态污水处理领域开展业务多年,研究创新了包括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传统活性污泥处理技术、清水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和河湖综合治理技术、PP模块雨水收集处理技术、垃圾热解技术等一系列业务技术,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数据、技术开发经验和工程施工经验,并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随着技术革新、升级改造的发展,存在公司现有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新应用替代的风险。公司现有的竞争对手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可能因为高
4、技术投入而在技术研发上超越公司,如果公司在新技术、新应用、新工艺等方面研发人员与费用投入不足或者研发领域无法适应市场需要,则可能丧失技术领先优势。 三、公司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2011年11月21日公司取得证书编号GR2011110006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2014年7月30日本公司取得证书编号GF20141100002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所得税缴纳比例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北京清水生
5、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4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各地区水利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在业务合作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由于财政预算、付款审批等因素影响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有较大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中长账龄款项比例较高、结算周期较长,如果应收账款无法如期收回,将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链条紧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展,应收账款的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也会随之增加。 五、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经营生态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每年合作的客户相对不固定,每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大小存在一定波动,且工程收入的确认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不同会计年度、 不同会计期间的亦会有所不同,因此公司
6、的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迹象。工程类企业的业务特点使得公司面临营业收入波动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2015年6月末、2014年末、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04%、81.08%、88.26%,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由于工程施工类项目回款周期长,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导致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由于金额较大,公司目前采取向银行借款及向大股东借款的方式,应对日常经营的需求,如果归还借款后银行不再继续放贷,公司则可能面临现有现金流不能维持日常运营的风险。 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之前,公司管理层规范治理意识相对薄弱,
7、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不足。2015 年7月,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相关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仍然存在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5 八、项目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为客户提供包
8、括水治理工程、技术咨询等多样化的服务,涉及到的技术、流程较为复杂,专业性强,并且随着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扩展以及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公司如果不能继续提高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将会影响公司项目的完成质量,对公司日后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6 目 录 挂牌公司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8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0 一、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挂牌股份的基本情况 . 11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 13 四、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3 五、历史沿革 . 15 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4 七、
9、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 24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 24 九、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 26 十、本次挂牌相关中介机构 . 27 第二节 公司业务 . 29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 29 二、公司组织结构 . 31 三、公司业务流程 . 33 四、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 . 36 (1)按专业结构划分 . 40 五、公司收入、成本情况 . 41 六、公司商业模式 . 48 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 49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57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57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
10、结果 . 58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59 四、公司的独立性 . 59 五、同业竞争情况及其承诺 . 60 六、公司权益是否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损害的说明 . 6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 . 62 八、最近两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64 第四节 公司财务 . 66 一、公司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 66 二、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66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 . 77 四、报告期内利润及现金流情况 . 100 五、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资产情况 . 1
11、07 六、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负债情况 . 118 七、公司股东权益情况 . 125 八、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往来、关联方交易 . 127 九、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32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7 十、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132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分配及实施情况 . 133 十三、特有风险提示 . 134 第五节 有关声明 . 138 一、申请挂牌公司签章页 . 139 二、主办券商声明 . 140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14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2 五、资产评估事务所声明 .
12、 143 第六节 附件 . 144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8 释义 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清水股份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特兰斯福 指 北京特兰斯福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清水有限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分公司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石家庄紫晶 指 石家庄紫晶之光发展有限公司 紫晶有限 指 北京紫晶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紫晶股份 指 北京紫晶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根实业 指 海南国根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13、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清水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 指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工作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推荐报告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公开转让说明书/本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长江证券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杰律师 指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北方亚事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9 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 指 复合生物净化床是由人工建造的湿地,将污水有控制的投配到经人工构造的复合生物净化床上,污水在沿一定方向流动的过程中,主要利用介质、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等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
15、用进行污水处理的一种自然处理系统。 传统活性污泥处理技术 指 综合了活性污泥技术以及完全浸没的膜技术,固定膜采用具有较高比表面积的生物载体,这种载体在低,中及高负荷运作时都能维持良好的微生物繁殖,且不产生污泥膨胀并易于沉淀。系统出水水质优良、维护简便、质量可靠,克服了传统活性污泥法污泥产生量大、耗能高的问题,同时解决了接触氧化法反硝化效率低的缺点,是一种解决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新技术。 清水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和河湖综合治理技术 指 清水生态系统构建技术是通过对水体生态链的调控,实现水下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水生植被)、消费者(水生动物)、分解者(有益微生物菌群)三者的有机统一,实现水域的自净。 PP模块
16、雨水收集处理技术 指 雨水通过弃流装置,将清洁的雨水通过PP模块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后,通过全自动过滤器和消毒器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景观绿化。 垃圾热解技术 指 本技术是一种新颖的基于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小型热解气化技术及装置。该技术及装置主要针对处理城乡农村垃圾、秸秆等一切可燃有机物。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0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Qingshui Ecological Environmen t Engineer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跃起 公司成立日期:20
17、04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1号楼102室 电 话:010- 887925708 传 真:010- 87698008-8025 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http:/ 信息披露负责人:薛慧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分类代码:N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 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环境治理业大类中的水污染治理业,代码N7721。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代码N),大类行业
18、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77),小类行业为水污染治理(代码7721)。 主营业务:提供水处理生态解决方案,同时还从事与主要业务相关的工程施工、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组织机构代码:76140222- 3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1 二、本次挂牌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代码、股份简称、股票种类、每股面值、股票总量、挂牌日期 股份代码:【】 股份简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股 股票总量:4,000万股 挂牌日期: 【】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19、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跃起与杨艳琳夫妇作出承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锁定,分三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同时,在本人(或本人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或本人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0、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前12个月内受让控股股东股份的股东承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锁定,分三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同时,在本人(或本人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2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的
21、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或本人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未作出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立未满一年,公司本次挂牌时无可进行转让的股份。 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公司挂牌时可进行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行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 持股类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 本次可转让股份数量 李跃起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 1,427 35.675% 无
22、- 杨艳琳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1,110 27.750% 无 - 李瑞环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600 15.000% 无 - 曹立志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 210 5.250% 无 - 北京瑾瑜 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140 3.500% 无 - 袁芝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100 2.500% 无 - 苏丹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80 2.000% 无 - 唐在峪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50 1.250% 无 - 王娜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50 1.250%
23、无 - 崔岩莉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50 1.250% 无 - 包伟举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40 1.000% 无 - 何林猛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董事 30 0.750% 无 - 薛慧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董事 30 0.750% 无 - 韩庆龙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监事会主席 30 0.750% 无 - 王振生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董事 20 0.500% 无 - 赵京石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20 0.500% 无 - 武亚南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监事 5 0.1
24、25% 无 - 郑 晨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2 0.050% 无 - 王石英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2 0.050% 无 - 黄天雨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 2 0.050% 无 - 梁为 挂牌前12 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监事 2 0.050% 无 - 合计 4,000 100% - -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3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四、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
25、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1 李跃起 1,427 35.675% 无 2 杨艳琳 1,110 27.750% 无 3 李瑞环 600 15.000% 无 4 曹立志 210 5.250% 无 5 北京瑾瑜投资有限公司 140 3.500% 无 6 袁芝 100 2.500% 无 7 苏丹 80 2.000% 无 8 唐在峪 50 1.250% 无 9 王娜 50 1.250% 无 10 崔岩莉 50 1.250% 无 合计 3,817 95.43%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
26、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跃起与杨艳琳夫妇。自2008年2月至今,李跃起 杨艳琳 董监高 员工 其他 占比27.75% 占比8.175% 占比0.15% 占比28.5%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占比35.675%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4 李跃起单独或与杨艳琳合计持有清水有限及清水股份55%以上的股权,一直为清水有限及清水股份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李跃起、杨艳琳夫妇合计持有清水股份63.425%股份。 自2008年2月至2015年6月,李跃起任清水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艳琳任董事;截至目前,李跃起任清水股份董事长。李跃起与杨艳琳夫妇二人
27、共同对清水股份形成绝对有效的实际控制。 李跃起,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77年8月至2001年3月在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任广播发射助理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4年5月任石家庄紫晶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紫晶有限、紫晶股份先后担任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董事长;2013年4月至今任国根实业执行董事;2004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清水有限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清水股份董事长。 杨艳琳,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3年11月至1993年4月在河北省石家庄第四印染厂任化验员;1993
28、年5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汽贸公司任销售、财务会计;2001年4月至2014年10月在紫晶有限先后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8月至2007年1月,担任石家庄紫晶监事;2008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紫晶之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国根实业监事;2014年10月至今任紫晶之光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08年至2015年6月,在清水有限担任董事职务。 李跃起、杨艳琳夫妇二人共同为清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且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李跃起与杨艳琳夫妇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跃起与杨艳琳夫妇合法、合规。 (三)公司股东相互间
29、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李跃起、杨艳琳夫妇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通过投资、协议或其他安排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亦无任何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5 五、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图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6 2004年4月,公司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 2004年9月,变更实收资本至225万元 2005年12月,变更实收资本至300万元,股权转让 李跃起、周有、尹昆、栾利娜认出资设立,初始实收资本为150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变更至225万元。 2010年9月增资 公司增资至6
3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150万元。 2008年1月股权转让 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200万元。 2009年8月增资 公司实收资本变更至300万元;栾利娜、尹昆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李跃起。 周有将其持有的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艳琳。 2010年11月增资 公司增资至2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1090万元、910万元。 2012年4月增资 公司增资至4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分别增资1200万元、800万元。 2015年3月股权转让 李跃起、杨艳林向李瑞环等18名自然人和北京瑾瑜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权。 2015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北京清
31、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7 (二)有限公司设立 清水有限前身北京特兰斯福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于2004年4月27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2004年4月27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特兰斯福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326898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兰斯福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李跃起 165 82.5 货币 55% 2 周有 60 30 货币 20% 3 尹昆 60 30 货币 20% 4 栾利娜 15 7.5 货币 5% 合计 300 150 - 100
32、% 特兰斯福设立时未履行验资手续,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存在程序瑕疵。但根据北京市工商局于2004年2月15日颁布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19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在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主管部门根据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出资数额。经核查,特兰斯福当时已按照规定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幸福大街支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专用账户”,并由投资人李跃起、周有、尹昆、栾利娜分别出资82.5万元、30万元、30万元、7.5万元。北京市工商局根据该
33、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向特兰斯福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有限公司第一次变更实收资本 2004年9月27日,北京市商业银行幸福大街支行出具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 证明股东李跃起、周有、尹昆、栾利娜已将出资存入该行;2004年10月13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内容为将李跃起、周有、尹昆、栾利娜分别于2004年9月27日入资的41.25万元、15万元、15万元、3.75万元划转至特兰斯福账户。2004年9月28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本次变更实收资本未履行验资手续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北京清水生
34、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8 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19号)相关规定,工商主管部门根据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出资数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特兰斯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李跃起 165 123.75 货币 55% 2 周有 60 45 货币 20% 3 尹昆 60 45 货币 20% 4 栾利娜 15 11.25 货币 5% 合计 300 225 - 100% (四)有限公司第一次变更经营范围 2004年11月9日,特兰斯福向工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环境保
35、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本企业开发的产品、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垃圾处理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楼宇监控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安装、测试、维修环保设备、楼宇监控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垃圾处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上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实缴注册资本225万元)” 2004年11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了“京工商003注册企许字(2004)0001205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同日为特兰斯福换发了注册号为11010326898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有限公司第一次变更法定代表人 2005年5月29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
36、决议免去周有董事职务,选举翁同春为董事。次日,清水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免去周有董事长职务,并选举翁同春为董事长,并由翁同春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有限公司第一次变更住所,变更注册号 特兰斯福于2005年8月向工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2区218、210、220号楼”。 2005年8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了“京工商005注册企许字(2005)0044948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2005年8月18日为特兰斯福换发了注册号为11010526898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9 (七)有限公
37、司第二次变更实收资本,第二次变更经营范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6日,中国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出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载明李跃起、周有、尹昆、栾利娜已分别于当日向该行缴存特兰斯福的出资额41.25万元、15万元、15万元、3.75万元。 同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栾利娜将其持有的1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跃起;尹昆将其持有的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跃起;变更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38、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同日,李跃起分别与尹昆、栾利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其各自持有的特兰斯福60万元、15万元出资额。2005年12月9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本次变更实收资本未履行验资手续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19号)相关规定,工商主管部门根据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出资数额。 本次变更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特兰斯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李跃起 240 货币 80% 2 周有 60 货币 20% 合计 300 - 100% (八
39、)有限公司第二次变更住所,变更注册号 2007年5月26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型产业区利泽中园二区208号1号楼1601室”。 2007年6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出具“京工商朝注册企许字(2007)007041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于同日为特兰斯福换发了注册号为1101050068981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九)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变更法定代表人 2008年1月18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周有将其持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0 有的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艳琳;免去翁同春董事职
40、务,选举杨艳琳为新董事。 同日,特兰斯福召开董事会,决议免去翁同春董事长职务,选举李跃起为公司董事长;免去李跃起副董事长职务,选举杨艳琳为副董事长;解聘周有经理职务,聘任李跃起为公司经理,并由李跃起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8年1月18日,周有与杨艳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有将其持有的清水有限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艳琳。2008年2月18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特兰斯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李跃起 240 货币 80% 2 杨艳琳 60 货币 20% 合计 300 - 100% (十)有限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41、2009年8月11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决议增资至6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150万元。2009年8月11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润鹏冀能”)出具“京润(验)字2009-29095”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8月11日,特兰斯福已收到李跃起、杨艳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2009年8月26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特兰斯福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李跃起 390 货币 65% 2 杨艳琳 210 货币 35% 合计 600 - 100% (十一)有限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
42、资本 2010年9月1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决议增资至1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200万元。2010年9月14日,润鹏冀能出具“京润(验)字2010 -218627”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9月14日,特兰斯福已收到李跃起、杨艳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年9月17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1 本次增资完成后,特兰斯福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李跃起 590 货币 59% 2 杨艳琳 410 货币 41% 合计 1000 - 1
43、00% (十二)有限公司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1月1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决议增资至2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各增资1090万元、910万元。 2010年10月29日,润鹏冀能出具“京润(验)字2010 -221412”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10月29日,特兰斯福已收到李跃起、杨艳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11月5日,特兰斯福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特兰斯福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李跃起 1090 货币 54.5% 2 杨艳琳 910 货币 45.5%
44、合计 2,000 - 100% (十三)变更名称、第三次变更经营范围 2011年1月5日,特兰斯福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推广服务”。 2011年1月13日,清水有限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十四)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4月20日,清水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增资至4000万元,其中李跃起、杨艳琳分别增资1200万元、800万元。2012年4月19日,北京普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普达(内)验字2012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4月19日,清水有限已收到股东缴
45、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5月2日,清水有限办理完毕工商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清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2 1 李跃起 2290 货币 57.25% 2 杨艳琳 1710 货币 42.75% 合计 4000 - 100% (十五)第三次变更住所、第四次变更经营范围 2014月5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出具了“京工商朝注册企许字(2014)055182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于同日为清水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110105006898168
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六)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27日,清水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李跃起、杨艳林向李瑞环等18名自然人和北京瑾瑜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1.2元作价转让股份的决议及制定公司章程。股份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股份转让方姓名 股份受让方姓名/名称 受让股份数(人民币万元) 受让股权比例 股权受让价款(人民币万元) 1 李跃起 曹立志 210 5.25% 252 2 何林猛 30 0.75% 36 3 薛慧 30 0.75% 36 4 韩庆龙 30 0.75% 36 5 王振生 20 0.5% 24 6 武亚南 5 0.125% 6 7 郑晨 2 0.05% 2.4 8
47、 王石英 2 0.05% 2.4 9 黄天雨 2 0.05% 2.4 10 梁为 2 0.05% 2.4 11 唐在峪 50 1.25% 60 12 袁芝 100 2.5% 120 13 赵京石 20 0.5% 24 14 王娜 50 1.25% 60 15 崔岩莉 50 1.25% 60 16 包伟举 40 1% 48 17 苏丹 80 2% 96 18 北京瑾瑜投资有限公司 140 3.5% 168 19 杨艳琳 李瑞环 600 15% 720 总计 1,463 36.58% 1,755.6 本次股份转让后,清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跃
48、起 1,427 35.675%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3 2 杨艳琳 1,110 27.750% 3 李瑞环 600 15.000% 4 曹立志 210 5.250% 5 北京瑾瑜投资有限公司 140 3.500% 6 袁芝 100 2.500% 7 苏丹 80 2.000% 8 唐在峪 50 1.250% 9 王娜 50 1.250% 10 崔岩莉 50 1.250% 11 包伟举 40 1.000% 12 何林猛 30 0.750% 13 薛慧 30 0.750% 14 韩庆龙 30 0.750% 15 王振生 20 0.500% 16 赵京石 20
49、0.500% 17 武亚南 5 0.125% 18 郑晨 2 0.050% 19 王石英 2 0.050% 20 黄天雨 2 0.050% 21 梁为 2 0.050% 总计 4,000 100% (十七)清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5月8日,清水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19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由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经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15)第110ZB4414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的账面净资产47,331,060.22元作为出资,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北方亚事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5年5月16日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186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5年7月2日,公司换领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50068981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跃起 1,427 35.675% 北京清水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