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人的精神生命刘玉仙 杜胜利( 大连交通大学思政部 116028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国税局 464194 ) 摘 要:当前的生存哲学和类哲学研究都提出了人具有精神生命的 问题,但对于人为何具有精神精神生命却没有从逻辑上给予说明。本文通过对实践与精神之间关系的分析,特别是 对精神辩证本性的解读,探索了人为何具有精神生命的学理问题,指出人除了具有肉体生命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命,即人的生命是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辩证统一。关键词:人;精神生命;肉体生命;辩证法;生存哲学;类哲学人与动物都具有生命,但人的生命却与动物的生命根本不同。人除了具有肉体生命,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命。人的生命是肉体生命
2、与精神生命的辩证统一。但是,多年以来,人 们在研究人的生命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以流俗的方式理解人的生命,仅仅注意了人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生命,忽视了对人的精神生命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实践与精神之间关系的分析,试图揭示出人的精神生命的本质内涵。一“任何人类历 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1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是由有生命的个人 组成的,研究人 类社会的 历史发展,首先要确定的就是那些有具有生命的个人。但是,什么是有“生命” 的个人呢?人的“生命” 的内涵又指什么呢?生活中的每一个现实人都是以具有生命的个体存在的。人们通常认为,只要我活着,我就具有生命。 “活着”是人具有生命的一种最基本
3、的表 现形式,死去的人没有生命。因此,是否“ 活着”是判断人是否具有生命最便捷、最 简单的方法。动物与人虽然都是活着的,但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 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 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 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 的。 有意识的生命活 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正是仅仅由于 这个缘故,人是 类的存在物。换言之,正是由于他是类的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 的存在物,也就是 说,他本身的生活对他说来才是对象。只是由于这个缘故,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 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
4、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 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亦即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的自我确证。诚然,动物也 进行生产。它也为自己构筑巢穴或居所,如蜜蜂、海狸、蚂蚁所做的那样。但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 动 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
5、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2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命是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 ,人的有意 识生命活动已根本不同于动物所具有的那种本能生命活动。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表现为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动物也进行生 产,但 动物的生产仅仅 与它自己的肉体需要相联系,是片面的,且仅仅为了繁延后代才进行生产;而人的生产却是全面,人已经摆脱动物那种仅仅为了肉体需要而生产的生产方式,人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按照美的规律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任何东西。“正是通过对对 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 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
6、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因此, 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此,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剥夺了他生产的对象,从而也剥夺了他的类的生活、他的现实的、 类的对象性,而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那种优点变成缺点。 ”3“异化劳动把自我活动、自由的活动贬低为单纯的手段,从而把人的类的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 ”4因此, “人所具有的类的意识由于异化而改变,以致类的生活对他说来成了手段”5。非常明 显,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剥夺了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应把
7、这种被剥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归还给人自身。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是全面的,他已经超越动物的那种本能生命,可是从人的有意识生命活动中异化出来的异化劳动,不仅没有给人的生活带来幸福,反而却使那种比动物生命更高级的有意识的生命变成了维持肉体生命的手段,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那种优点变成了缺点。人类的不幸就在于人类自己不能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自己的生命。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深刻揭示了异化劳动对人的有意识生命的侵占和剥夺,他认为未来社会就是把人的关系还给人的社会,就是人全面占有自己生命本质,充分 发挥 人生命本质中创造性力量的社会。在马克思看来,人除了具有动物所具有的肉体生命外,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类生命”。
8、“类生命” 就是人的有意 识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改变现实世界、创造对象世界,这是人作为具有有意识“类生命”存在物的自我确证。 “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 ”6人是通过生产劳动、通 过实践把自己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区别开来,生产劳动或实践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方式。对于人的生命,我们不能再从“我活着所以我具有生命”这种简单的形式去理解、去判断,而应从生产劳动、从实践去理解、判断人的生命。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这同他们的生产 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
9、一致。 ”7马克思不仅发现 了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根本不同,而且发现了区别动物生命与人的生命的劳动实践标准。马克思的这个发现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人的生命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实践造成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根本不同。 “如果说动物不断地影响它周围的环境,那末,这是无意地发生的,而且对于动物本身来说是偶然的事情。但是人离开动 物愈远,他 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 ”8“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
10、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 的还是劳动。 ”9马克思 虽然指出了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不同,找到了区别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途径和方法,但马克思的这个发现并不具有终极意义,它只是人 们进一步研究问题的出发点,而非终点。因此, 对于如何认识和理解人的生命,仍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人类的劳动实践行为其实就是人四肢参与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只有精神首先能够支配、控制人的形体、四肢,才能产生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如果精神不能支配、控制人的形体、四肢,就不可能有人的劳动实践活动的产生。因此,精神、意识支配、控制人的形体、四肢是产生人的劳动实践活 动的逻辑前提。 虽然没有人否认人的形体、四肢是受人
11、的精神、意识支配的,但对于精神、意识为什么能够支配、控制人的形体、四肢却始终没有从逻辑上解释清楚。笔者 认为,当我们把精神理解为在形体基础上产生的新的更大的系统时,就可以圆满地回答了精神为什么能够支配、控制人的形体、四肢,人的活动为什么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问题。由于精神是在形体系统上产生的新的更高层次的系统,那么精神作为系统整体就完全可以支配、控制处于局部或低层次的人的形体和四肢。10当我们用系统方法来分析人类劳动实践活动与精神、意识之间逻辑关系时,可以发现哲学教科书所讲的精神能动性来源于实践能动性的观点并不准确。如果精神、意识不首先产生,并支配、控制人的形体,是不可能有劳动实践活动产生的,更
12、不可能有劳动实践能动性存在。相对于精神, 实践只能是结果、表 现;相对于实践,精神则是本质、原因。精神是人内部联系的质,劳动实 践是人外部联系的质。因此,人是内在精神本质和外在劳动本质的辩证统一。在人的本质中,实践只是人的本质的一个层次或一个方面,而并非是人的全面本质,精神是比人的实践本质更深层次的东西。所以,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的标志不应仅仅单是实践,而 应包括比实践更为根本、更为基础的精神。 11“辩证法是关于普遍 联系的科学 ”。12当我们从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事物时,可以发现事物只有处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才能得到发展,孤立的事物既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得到发展。同 样,人也只有 处在内部 联
13、系和外部联系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得到发展。一个人如果只有内部的精神、意识 、思 维活动,而不参与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外部活动 中去,即 这个人只有内部 联系而无外部联系,那么 这个人就是孤立的、静止的,这个人就不可能得到发展,就不可能成为哲学意义上的人。对 于什么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费尔巴哈认为 ,“对这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 ”13“就是理性、意志、心。 ”14在费尔巴哈看来,形成人性的东西、人的类生命的东西就是精神、意 识、心,因此,精神、意识、心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标志。由于费尔巴哈没有把人放在联系和发展中来认识,没有放在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中来认识,因而他在阐述人
14、与动物的生命区别时只是突出强调精神、意识的不同。在马克思看来, 费尔 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 ”15“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 ,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联系起来的共同性”16。针对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只注意事物的内部联系的特点,马克思突出强调了人的外部联系。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 总和。 ”17由是观之,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生命本质是“ 一切社会关系的 总和” 是针对费尔巴哈在人的生命本 质问题上只注意内部联系,忽视外部联系,忽视劳动而提出的。 劳动 促使人们结成复
15、杂的外部社会关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命本质是劳动而不是其它。很明显,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在关于人与动物的生命本质区别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费尔巴哈认为精神是人与动物生命相区别的标志,马克思则认为劳动是人与动物生命相区别的标志。 马克思的观点虽然是在批判费尔巴哈的观点上建立起来的,但马克思并不否 认精神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甚至认为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直接标志。只是由于费尔巴哈在人与动物生命区别问题上仅仅重视精神,马 克思才重点提出了 劳动这个区别的标准。精神是实践的核心和本质,是比实践更深层次的东西。因此,在人与动物生命本质 区别上,精神的区 别比实践的区别更为深刻、更为根本。如
16、果没有精神上的区 别 ,就不会有 劳动上的区别;精神区别是产生劳动区别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片面强调精神上的区别,否认劳动上的区别;或片面强调劳动区别,否认精神上的区别都是不正确的。人与动物的生命区别应包括精神与劳动两个方面,是精神与劳动的辩证统一。三在人与动物生命问题上,既然精神区别比劳动区别更为深刻、更为根本,那么我们会发现所谓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其实就是精神生命活动。我国已故著名哲学家高清海先生晚年曾明确提出人有双重生命即“ 种生命” 和“类生命”的观点。18其中的“类生命”其实就是人的“精神生命”。不仅 高老师提出人具有精神生命,而且近年来兴起的生存哲学也呼吁做人要做具有精神生命的人。19虽然
17、理论界目前开始关注人的精神生命的问题,但对于为什么人具有精神生命,为什么要做有精神生命的人,却缺少学理上的论证和说明。精神辩证法的提出可望在学理上解决这个问题。在历史上,黑格尔曾从矛盾辩证法的角度阐述过何谓生命的问题。 “某物之所以有生命,只是因为它自身包含矛盾。 ”20“谁如果要求一切事物都不带有对立面的统一那种矛盾,谁就是要求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不应存在。 ”21“矛盾是对其本质规定性中的否定的东西”。 22“对于这个否定原则而言,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没有东西是绝对神圣的,而且这否定原则能够冒一切事物的任何危险并承担一切事物的任何损失。 ”23在黑格尔看来,事物具有生命与事物包含矛盾能 够
18、自己运动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如果事物包含矛盾会自己运动,那么事物就具有生命;同样,具有生命的事物必然是包含内在矛盾能够自己运动的事物。这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论证精神内部包含矛盾会自己运动,那么就可以从逻辑上回答人为何具有精神生命的问题。按照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推论,精神之所以会自己运动、自己发展,能够自己否定自己,是因 为精神具有活力和生命;同 时正是由于精神具有生命,精神才能够自己运动、自己 发展。很明显,精神辩证法与精神具有生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谓恢复精神辩证法可以理解为就是恢复精神会自己运动、恢复精神具有生命的理论观点。 现实生活中的人都具有形体与精神两个基本要素。因而,人除了具有生
19、物学意义上的肉体生命外,还具有哲学意义上的精神生命。所谓肉体生命系统指的就是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物质系统,这套生命系统的实质是进行生物化学运动,其外在表现就是呼吸、消化和生殖;所谓精神生命系统指的就是那种有意识、能思维的生命活动,其内在实质就是人类的思想创新,其外在表现则是人类 的各种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人的肉体生命系统和精神生命系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肉体生命系统进行的是生物新陈代谢活动,而精神生命系统进 行的则是创新性活动。肉体生命系统是产生精神生命系统的基础,精神生命系统则 是在肉体生命系统基础上产生的高级生命系统。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没有肉体生命系统则没有精神生
20、命系统,没有精神生命系统则无所谓肉体生命系统。肉体生命系统既不能离开精神生命系统单独存在,精神生命系统 也不能离开肉体生命系统单独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肉体生命系统与精神生命系统的辩证统一。马克思指出:“ 动物是和它的生活活 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 种生命活动。人 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 ”24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不同,动物的生命与它的肉体生命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在具有肉体生命的同时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命,即人具有双重生命系统。人的精神生命在生活中往往体现为人的创新发明活动。具有精神生命系统、具有创
21、新发明是人作为人的人格所在。一个人如果思想僵化,不能自我否定、自我超越,不能接受新事物、新观念,不能有所创新、有所发明,那么这个人我们认为就没有精神生命,这个人就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虽然这个人仍然是形体与精神的统一,但他的精神生命却是僵死的。具备形体与精神这两个要素仅仅是人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具备意识、思维活动仅仅为人能够创新发明提供了必要的逻辑前提。试想一个具有意识、思维的人,如果不投身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人自身的社会活动中去,不去创新不去发明,不能自己否定和超越自己,仅仅知道呼吸、消化和生殖,那么这个人与动物又有何不同呢?因而,笔者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不能停留在人是形体与精
22、神的统一这一观念水平上,其区别的核心应是其是否具有实践,是否具有创新和发明。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虽然官居高位、生活奢侈,但 终身却毫无任何创新发明。虽然他也是人,但他的生命同 动物的生命没有任何区别,他的生命与他的肉体生命是直接同一的,他所能充当也仅仅是繁延后代这样一个角色。这种人不仅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而且也没有人格可言。笔者 认为,一个现实的人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肉体生命、肉体感受,而应把自己投身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人自身的社会活动中去,有所 创新、有所发明;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更加丰满、更加充盈。精神的本质问题“ 是哲学理 论中一个最为尖端的问题, 时至今
23、日,我们对它的了解还是少得可怜,甚至可以说, 这个领域对人还 未脱出黑洞状态,尚属一个大 谜 。通常所 谓人之谜,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精神之谜”。 25很明显,只有揭示了精神的奥秘才能揭示人的奥秘。精神的奥秘就在于精神会自己运动、自己发展,精神具有生命和活力。26 因而,人的奥秘就在于人除了具有肉体生命外,还具有精神生命。正是由于精神具有生命,精神会自己运 动发展,所以精神才能够支配、控制形体,才能够产生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践。如果精神没有生命,精神就不会自己否定自己、不会自己运动发展,那么精神也就不能支配、控制人的形体,进而也就不能产生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 动实践。精神具有生命,是解释
24、精神支配、控制人的形体,解释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践产生的逻辑前提。所以,精神是揭示人的全部奥秘的核心所在。笔者认为,理论界之所以至今没能够真正认识人的生命本质,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人们始终没能充分揭示精神的本性造成的。多年来,我们对人的认识之所以一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始终没能正确认识精神的本性,没能揭示出精神的奥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不同,更没有认识到自己精神生命中所蕴含的创造能力。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人们没有能够充分认识精神的本性,没有 认识到精神是具有生命和活力的,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生命等同于动物的单一肉体生命,把
25、人所具有的精神生命贬低为维持肉体生命的手段。一些人更是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设定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认为一个人可以 终生没有任何创新发明,但不能没有后代、没有 传人。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传统观念的集中体现。笔者认为,作为人必须生儿育女才能得到延续,但作为一个真正的人不能把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设定为自己人生目标的最高价值取向,而应把不断地进行创新发明设定为人生目标的最高价值取向。精神生命的提出揭示了人作为人的人格所在,说明人的生命已超越了动物的本能生命,是在 动物本能生命基础上产生的高级的生命形式,是自然界中绽放的最美丽的“ 花 朵” 。作 为一个现实的人应注意自己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的不同,应珍惜自己这“花朵”般的精神生命,让自己的精神生命燃烧起来。人不能象像动物那样生活,仅仅为了吃、喝等肉体的本能需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应珍惜自己的肉体生命,更应珍惜自己独有的精神生命,把精神生命建立在健康的肉体生命的基础上, 让自己的精神生命充满活力、光芒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