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舟通油 11”轮触碰事故2006 年 12 月 12 日 1600 时左右, “舟通油 11”轮从沈家门载运200 吨 0#柴油开航,开往洋山沈家湾其船公司下属的简易油库码头卸货。在进油 库码头靠泊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船左舷尾部触碰沈家湾原装运桥梁码头引桥前沿桥墩,造成机舱进水,在本公司卸货简易码头岸边座底搁浅,经济损失达 40 余万元的大事故。一、船舶概况船长:40.36 米 船宽:7.20 米 型深:3.00 米总吨位:199 吨 净吨:110 吨 载重吨:船舶种类:油船 航区:沿海及长江 A/B 级 船籍港:舟山主机种类:6161A-1 主机功率:992KW建造完工日期:1982
2、年 10 月 1 日造船厂:扬州船厂船舶所有人:嵊泗县鑫盛发展有限公司船舶经营人:舟山通洲船务有限公司二、当事方相关情况1、船舶持证情况该船持有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舟山检验所签发的海船船舶检验证书簿及相关的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船员情况该船在事故发生的航次共有 5 名船员。船长原持有渔业船舶大副证书,在 2005 年参加了上海航道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培训,换发了 2005 年 7 月 18 日由该校颁发的洋山地区渔业船员培训合格证。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限定仅可在洋山至上海间各施工船上使用。轮机长持有舟山海事局颁发的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持有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水手一名,无任何
3、适任证书。其余二名船员分别为业务员和厨师。3、进出口签证情况该船在本航次没有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手续。三、事故经过2006 年 12 月 12 日 0930 时左右, “舟通油 11”装载 200 吨 0#柴油从沈家门开航。约 1530 时,航至洋山沈家湾水域,当班驾驶发现油库装卸点有船正在进行加油作业,即在附近引桥码头靠泊待卸。约 1600 时,油库装卸点补油船作业完毕离泊。 “舟通油 11”即从引桥码头离泊, 驶往装卸点卸货。当航至引桥码头前沿 20 米左右处,转向进桥梁引桥东南面油库卸油点的过程中,船舶左舷尾部触碰引桥首桥墩在水下的槽钢,当班驾驶认为触碰无大碍,继续向装卸点方向航行。约 1
4、620 时,当船航至装卸点前沿水域拟靠泊时,发现船尾有下沉的现象,同 时主机有异常声音,当班驾驶立即通知在船首准备带缆的轮机员下机舱查看。轮机员到机舱口发现机舱已大量进水,同时主机熄火。当班驾驶马上用舵,利用余速尽量往岸边靠。在带好首缆后,借助岸上吊车用钢丝吊住船尾的尾缆桩,以减缓船尾下沉,并从后货舱转驳 20 吨左右的货油到前货舱。1830 分左右,开始落潮,吊住“舟通油 11”尾部吊车钢丝发生断裂,船尾下沉座底搁浅。四、施救情况1625 时,我处接局值报警指令,立即启动辖区搜救应急预案和防污染应急预案。我处水上指挥分中心迅速通知“ 海巡 1009”、“海巡1004”、“希浦 2”“沪南捞
5、10”及附近水域 5 艘残油接收船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助,同时,通知停泊在金山漕泾码头的清污船“ 沪环货 501”和上海内港的清污船“沪 环货 301”赶赴事故现场 。1704 时, “海巡 1009”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守护,同时通知“舟通油 11”在清 污船到达之前封好所有油 舱货舱 盖和通气孔,并关闭所有管道阀门。1725 时, “海巡 1004”、“希浦 2”到达事故现场。1835 时,由于“ 舟通油 11”下沉坐底,通过货舱通气管有少量油冒出, “希浦 2”用消油剂进 行清污作业。1840 时,5 艘接残油接收船到达现场,进行货舱过驳作业。1910 时 ,我处调运洋山深水港防污染应急
6、器材参与清污。2030 时,调集的吸油毡和消油剂运送到“海巡 1004”。并通过“海巡 1004”转 运到“ 希浦 2”和“海供 411”上。2045 时,由于“ 舟通油 11”船舶搁浅点海底有一定的斜坡,船舶发生倾斜,为安全起见, 5 艘残油接收船暂时撤离。2245 时,通过观测“ 舟通油 11”倾斜比较稳定,再次动用 5 艘残油船对其货舱抽油。2300 时, “沪南捞 10”到达现场, “希浦 2”进行围油缆布设作业。五、气象与海况天气:阴风向:北到西北风力:5-6 阵 7潮汐:涨六、损失情况船舶机舱进水,导致船舶下座搁浅。船舶施救、清污费及货损达40 余万元。七、事故原因的分析(一)操作失误。当班驾驶在转向进装卸点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当时潮水对本船的影响,在转向过程中,没有运用良好的船艺使船舶与引桥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致使船舶触碰引桥。(二)当班驾驶人员不适任。当班驾驶员持有的是洋山地区渔业船员培训合格证,该证书已经过期,而在油船上任职也超出了证书限定的船舶种类。(三)未认真履行船员职责。触碰引桥发生后,当班人员凭主观认为对船舶没有影响,疏忽了对船舶触碰部位的检查,没能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八、安全管理建 议航运企业要承担起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证本单位的船舶、设施、人员的安全状况和操作技能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上海洋山港海事处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