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序 号 1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权力名项目称 对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实施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宣传股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2. 审核责任:审
2、核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档案和相关材料,组织人员实地核实违法生育对象的有关情况,规范计征标准,审查分期缴纳的理由、期限、幅度、金额等。3. 决定责任:做出征收决定,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会同县财政部门审批决定分期缴纳手续。4. 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年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稽查,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管理。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
3、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3.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吊销执业证书,并处三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并处违法所得六倍罚款;5.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不予处罚、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6.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规定的不予处罚、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4监督电话 0832-225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