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法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机关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推进全委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及所有在岗职工。 二、学习内容 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2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同时还要学习现代科技、经济、管理、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学法用法能力,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三、学习形式 1、领导干部带头学,并根据不同时期法制工作的需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的理论和新的知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2
2、、集中学习。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和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六五”普法确定的学法内容,并做好相应的学习记录。可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 3、自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大力提倡自学,广泛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几点要求 1、法制学习要联系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学习要与提高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等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与个人的思想实践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 2、严格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每位学习对象都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期间准备好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定期由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同志进行学法检查。第 2 页 共 2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