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文:“六五”普法重点学法对象初探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如果社会公众对国家法律无动于衷,那么,再好的法律,实施的效果也是不好的。中国古代就有“铸刑书”的典故,足以说明让民众知晓、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普及全民法律知识是前提和根本。将法律交给民众掌握,广大民众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只有社会公众养成法律意识,全社会都树立起尊重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风尚,才能共同推进国家法治进程。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该决议施行以来,已经走过了25年的风雨历程,总体来说,普法教育收
2、到了积极的效果,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意识提高,为推进国家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学习本身就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学习法律也不例外;二是虽然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但是仍存在死角死面,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大部分民众甚至一些政府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亟待增强。因此,普法教育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即将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启动。本文试图从普法教育重点学法对象进行探讨,以求更有益于“六五”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学法对象
3、普及法律教育,目的是让全社会都知晓、了解法律,从这一意义上说,所有的国民都是普法教育的对象。但是,在国民中,由于各个群体所从事的活动不同,在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也就不一样。因此,要针对各个群体的特殊性来开展普法教育。具体来说,地方国家权利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所从事的是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将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形式上的分配。因此,地方立法机关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问题直接涉及到立法质量的好坏,对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产生影响;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从事的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其他社会民众,属于社会管理相对人,在政府行政职能的实现过程中,属于被管理者。政府职能的发挥好坏,首先取决于政
4、府公职人员的能力和效率。其次,被管理者的遵守、服从、配合,也是政府职能作用的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青少年时期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期。青少年一代的成长成才,事关国家事业的后继有人,而确保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加强法制教育是关键;工人、农民及其他社会公众,是我国社会中的最大多数群体,在法制建设过程中,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守法。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守法,是指积极的守法,而不是消极的守法。所谓积极的守法,除了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外,更重要的是,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在遵守好法律,履行好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外,当权力损害权利时,能将法律作为武器运用,以
5、权利抗辩权力,以法律救济权利;违法犯罪人员及可能违法犯罪人员,分两种:一种是已经违法犯罪的人员,包括:违法人员,犯罪已经刑罚执行完毕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正在或即将接受刑罚处罚人员(被羁押人员);另一种是可能违法犯罪人员(不稳定分子)。这个群体,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存在着敌视、忽视、蔑视、漠视或轻视等倾向或现实危险。因此,对于这个群体,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教育他们遵守法律,不违法犯罪或不再违法犯罪。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六五”普法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普法工作,应针对社会公众中的不同群体,确定不同的重点普法对象。 1、公职人员。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首先是各级干部。各级干部,
6、实际就是指公职人员以及具有公职性质的人员,包括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对待的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各级党委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权力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政协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审判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检察机关的公职人员以及军事机关的人员。等等。之所以要将以上人员作为普法教育的首要重点对象,是因为,这些人员都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履行一定的国家公职,他们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法律素养的高低,不但影响工作效果的发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共权力机关的形象;并且,这些人员的学法用法态度和效果,还对社会公众产生极大的影响:如是这个群体都能学法、用法,必然在社会上产生榜样效应。因此
7、,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加强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显得尤其重要。教师不但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人的观念形成的形象者。面对受教育群体,教师综合素质的高低(包括法律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受教育的青少年学生,对学生的人格塑造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是以规则和原则为要素组成的。因此,加强教师队伍普法教育,让教师形成规则意识,进而,让教师教育学生形成规则意识,对于培养好未来一代,意义非常重大。 2、青少年学生。学生是受教育者,应当全面发展,当然包括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并且,由于青少年时代处于精力充沛旺盛期,也是人生中的不成熟期。处于青少年期,也是
8、处于人生中的不稳定期和危险期。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虽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通过对大多数失足青少年的考察,法制观念淡薄,冒险盲动、不计行为后果是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加强青少年一代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显得极端重要,尤其是加强青少年一代的法制教育,塑造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灵魂,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让他们顺利度过人生中的不稳定期和危险期,确保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是国家对青少年负责任的态度;同时,法律学习得从小抓起,让青少年年少时就养成崇尚法律的习惯,对于他们以后成为法律知识的拥有者,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3、工人、农民。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离不
9、开工人和农民这两个庞大的群体。工人和农民的数量,占我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一定意义上讲:工人和农民的普法工作抓好了,从人的绝对数量上说,我们的普法工作就抓好了。尤其是现在的中国,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而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讲又是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农民工权益被任意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除了有关的用工单位无视法律规定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较差。除此之外,农民工群体中违法犯罪现象也不在于少数。如何教育和引导农民工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要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将法律交给农民工,农民工知晓法律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也可以让农民工对于各种侵权行为说“不。”。而要将法律交给农民,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农民工普法教育。 12第 5 页 共 5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