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书 山 有 路 勤 为 径 , 学 海 无 涯 苦 作 舟 。办 事 处 2 0 2 1 年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预 案为 规 范 办 事 处 消 防 安 全 的 应 急 响 应 、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及 时 有 效 地实 施 应 急 救 援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 维 护 人 民 群 众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和 社 会 稳 定 ,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应 急 预 案 。一 、 编 制 依 据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省 消 防 条 例 、 省 古 城 保 护
2、条 例 和 市 实 施 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实 际 , 制 定 本预 案 。二 、 适 用 范 围辖 区 消 防 安 全 事 故 。三 、 预 案 启 动 标 准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应 当 启 动 本 预 案 :( 1 ) 火 势 较 大 , 有 可 能 造 成 较 大 财 产 和 经 济 损 失 时 。( 2 ) 超 出 企 业 自 身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的 消 防 安 全 事 故 时 。( 3 ) 办 事 处 认 为 需 要 启 动 的 消 防 安 全 事 故 。四 、 工 作 原 则( 1 )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负
3、责 。 由 办 事 处 统 一 指 挥 , 协 调 消 防 安 全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各 社 区 、 部 门 、 学 校 、 企 业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和 权 限 ,负 责 有 关 消 防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各 社 区 、 部 门 、 学 校 和 各 企 业是 消 防 安 全 的 责 任 主 体 , 要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相 应 的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完 善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机 制 。第 2 页 共 4 页书 山 有 路 勤 为 径 , 学 海 无 涯 苦 作 舟 。( 2 ) 以 人 为 本 , 安 全 第 一 。
4、 在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生 命 安 全 的 前提 下 , 以 救 援 受 伤 及 生 命 安 全 受 到 威 胁 人 员 为 首 要 任 务 , 最 大 限 度 地减 少 火 灾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 3 ) 常 备 不 懈 , 平 战 结 合 。 办 事 处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小 组 要 作 好 物质 储 备 、 预 案 演 练 、 队 伍 建 设 等 工 作 ; 建 立 、 健 全 、 完 善 重 特 大 火 灾事 故 的 预 防 、 预 警 机 制 。( 4 ) 信 息 共 享 , 资 源 整 合 。 发 生 各 类 火 灾 事
5、 故 时 , 由 办 事 处 统一 指 挥 调 度 , 同 时 应 逐 级 向 上 级 人 民 政 府 报 告 。五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及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1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办 事 处 设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机 构 , 指 挥 长 由 办 事 处 主 任 李旦 同 志 担 任 , 常 务 副 指 挥 长 由 分 管 安 全 的 副 主 任 何 一 鸣 同 志 担 任 , 指挥 部 下 设 现 场 人 员 疏 散 工 作 组 、 应 急 抢 险 灭 火 救 援 工 作 组 、 后 勤 保 障组 三 个 组 。安 监 办 是 消
6、 防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机 构 下 设 的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的 办公 室 ,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安 监 办 主 任 刘 宇 同 志 兼 任 。2 、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1 ) 承 担 办 事 处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机 构 的 日 常 工 作 , 加 强消 防 法 律 、 法 规 的 宣 传 , 并 督 促 、 指 导 、 协 助 各 社 区 、 部 门 、 学 校 和企 业 做 好 消 防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建 立 健 全 完 善 消 防 安 全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并 监 督 、 指 导 各 社 区 、 部 门 、
7、 学 校 、 企 业 制 定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及 消 防 演练 。第 3 页 共 4 页书 山 有 路 勤 为 径 , 学 海 无 涯 苦 作 舟 。( 2 ) 接 到 火 灾 事 故 发 生 报 告 后 , 负 责 向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指 挥 长 、副 指 挥 长 汇 报 , 保 持 与 各 工 作 组 成 员 的 联 系 , 随 时 掌 握 应 急 救 援 进 展情 况 信 息 , 保 障 整 个 火 灾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有 序 进 行 。( 3 ) 负 责 协 调 做 好 抢 险 救 援 、 事 故 调 查 、 后 勤 保 障 、 信 息 上 报 、善 后
8、 处 理 以 及 恢 复 生 产 生 活 秩 序 的 工 作 。六 、 指 挥 机 构 下 属 各 工 作 组 及 职 责1 、 现 场 人 员 疏 散 工 作 组组 长 :部 门 : 计 生 办 、 群 工 办 、 劳 保 所 、 村 建 所职 责 。 ( 1 ) 组 织 无 关 人 员 紧 急 疏 散 、 撤 离 、 封 闭 火 灾 现 场 并 设置 危 险 警 戒 线 ; ( 2 ) 防 止 群 众 私 自 返 回 火 灾 现 场 无 序 抢 运 设 备 、 物 资等 ; ( 3 ) 完 成 指 挥 部 交 办 的 其 它 任 务 。2 、 应 急 抢 险 灭 火 救 援 工 作 组组
9、长 :部 门 : 城 管 办 、 党 政 办 、 国 土 所 、 教 办职 责 。 ( 1 ) 接 到 火 灾 通 知 后 , 负 责 第 一 时 间 将 配 备 的 应 急 灭 火设 备 运 送 到 火 灾 现 场 并 参 与 灭 火 扑 救 , 同 时 根 据 火 势 情 况 , 请 求 消 防大 队 支 援 ; ( 2 ) 负 责 立 即 切 断 火 灾 现 场 电 源 、 易 燃 易 爆 气 源 及 其 他 可能 影 响 火 势 蔓 延 、 扩 大 的 危 险 源 头 , 防 止 火 灾 事 故 扩 大 化 ; 发 生 伤 亡情 况 的 , 组 织 医 务 人 员 对 伤 员 立 即
10、进 行 抢 救 。3 、 后 勤 保 障 组组 长 :第 4 页 共 4 页书 山 有 路 勤 为 径 , 学 海 无 涯 苦 作 舟 。部 门 : 财 政 所 、 民 政 所职 责 。 ( 1 ) 建 立 火 灾 信 息 通 报 制 度 , 及 时 向 指 挥 部 、 各 工 作 组通 报 信 息 ; ( 2 ) 负 责 紧 急 调 度 车 辆 运 送 救 火 设 备 及 物 资 等 ; ( 3 ) 配 合组 织 医 务 人 员 对 受 伤 人 员 进 行 抢 救 。七 、 应 急 灭 火 救 援 程 序接 到 火 灾 报 警 信 息 后 , 根 据 起 火 位 置 、 火 势 大 小 ,
11、立 即 调 派 人员 到 现 场 扑 救 , 同 时 向 消 防 大 队 报 警 。 各 组 长 、 负 责 本 组 人 员 的 召 集 ,带 领 本 组 人 员 实 施 具 体 的 应 急 处 突 任 务 。现 场 人 员 疏 散 工 作 组 组 织 人 员 紧 急 疏 散 、 撤 离 并 设 置 危 险 警 戒线 , 对 现 场 进 行 封 闭 , 清 退 无 关 人 员 , 维 护 火 场 秩 序 , 防 止 人 员 发 生伤 亡 。应 急 抢 险 灭 火 救 援 工 作 组 及 时 了 解 火 灾 现 场 火 源 位 置 、 灭 火 水源 方 位 及 现 场 已 有 的 消 防 设 备 设 施 等 ; 切 断 电 源 , 进 行 及 时 扑 救 、 防止 火 势 蔓 延 , 尽 量 减 少 火 灾 损 失 。后 勤 保 障 组 要 落 实 车 辆 、 灭 火 设 备 、 物 质 等 应 急 保 障 , 同 时 做好 信 息 通 报 工 作 。火 灾 扑 灭 后 , 安 监 办 要 协 助 消 防 队 做 好 消 防 事 故 调 查 及 善 后 工作 , 并 要 求 涉 事 社 区 、 部 门 、 学 校 、 企 业 要 抓 好 消 防 整 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