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项目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全称采购方式报名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提交资料目录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加盖鲜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原件 复印件加盖鲜章 购买人:(签名)日 期:报名审核经办人:(签名)日 期:采购编号:5116012021000476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和实验室耗材及防护物资采购(包 1)(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四川广安市农业农村局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共同编制- 1 -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 .- 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4 -第
2、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27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4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5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69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 .- 75 -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 拟对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和实验室耗材及防护物资采购方案(包 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 5116012021
3、000476 2、采购项目名称: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和实验室耗材及防护物资采购(包 1)(第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项目简介:包 1 标的名称:2021 年实验耗材及防护物资采购。5、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2751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包 1:638350 元;最高限价: 包 1:638350 元(本次只对包 1 进行采购)。6、采购人:广安市农业农村局7、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包 1 要求: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 3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
5、提供医疗器械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6、目的谈判活动。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1、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 9 号 14 幢 306 号(烟雨茶坊隔壁)。3、获取方式:3.1.在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 9 号 14 幢 306 号(烟雨茶坊隔壁)现场获取。 3.2.本项目可接受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咨询电话:15328550678 杨女士。注: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
7、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等)。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报名信息登记表”(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前交至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4、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 - 1、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2、地点:在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
8、山大道东段 9 号 14 幢 306 号(烟雨茶坊隔壁)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七、开启:1、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2、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 9 号 14 幢 306 号(烟雨茶坊隔壁)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 324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3882640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金牡丹工程管
9、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 9 号 14 幢 306 号(烟雨茶坊隔壁)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328550678 -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3 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包1:63835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包1:6383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 联合体 不允许。5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 否。6 采购方式 竞争
10、性谈判。7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谈判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6 -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11、,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12、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就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彊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13、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响应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在技术、商务、服务条件相同时,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五、失信企业报
14、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
15、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带“”号产品)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谈判报价时的价格给予扣除(核心产品给予 1%的价格扣除,非核心产品给予 0.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16、格参与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谈判报价时的价格给予扣除(核心产品给予 1% 的价格扣除,非核心产品给予 0.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其他强制性规定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
17、其要求。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谈判文件有要求的在谈判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成交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9 -11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定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适用范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18、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执行: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时,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得对国内产品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 谈判保证金 无。14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无。15 成交通知书领 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19、有效身份证明(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规定,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17 供应商询问针对谈判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的询问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针对谈判过程及谈判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20、15328550678- 10 -18 供应商质疑针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资格条件、商务要求和评审办法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532855067819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市财政局。注:1、投诉人投诉时
21、,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投诉电话:0826-2342519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广安市财政局备案。21 供应商融资需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
22、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办理。22 采购标的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工业。备注: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有更正文件的,以更正文件为准。11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项目。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农业农村局。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谈判:(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
24、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12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25、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
26、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27、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13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
28、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
29、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5 供应商需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无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方面问题,相关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
30、要求)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4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
31、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
32、现场考察。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外文资料可能作为无效处理。(说明:格式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
33、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34、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
35、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6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
36、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
37、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38、、修改的内容为准。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
39、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1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
40、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
41、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825.成交结果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
42、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6.成交通知书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
43、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7.签订合同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
44、,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6 成交供应商的签订合同后有重大违约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45、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
46、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无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47、除外。33.合同备案20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4.履行合同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5.验收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
48、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谈判纪律要求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9、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8.
5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川财采200713 号)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 他39. 谈判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39.1 谈判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9.2 谈判文件的解释对谈判文件的解释,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