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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1281790 上传时间:2018-06-2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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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3年 4月 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 “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思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实施科技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以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实施科技人才工程为抓手,着眼科技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引领带动全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二、总体目标2013年至 2020年期间,围绕“三化” 进 程,在现代农业、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

2、、新材料、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 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每年选拔 1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紧缺专业优秀大学生进行定向跟踪培养。通过实施“青年科技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开发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一批创新团队,建设一批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2地。三、实施原则(一) 高端引领、支撑发展。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领域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为指针,支持和引导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战略支撑。(二

3、) 遵循规律、重点投入。遵循科技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加大对科技人才开发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发挥组织调配、政策引导和市场基础作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三) 顶层设计、分类实施。立足“ 三化”建设需求,着眼跨越式发展要求,从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局出发,着重培养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根据青年科技人才的不同层次确定发展目标,给予相应的支持。调动组织、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培养梯次配置,接力有序的格局。(四) 多模式培养、差异化管理。采取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合作交流、双向挂(任)职、短期工作、以工代训、专家带培等活动创造条件,

4、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等灵活的模式培养人才。不同培养对象,按照“一人一案 ”的要求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个性化的管理和服务。四、主要任务3(一) “新疆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国家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的运作模式,设立新疆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按平均每人 50万元额度,每年支持 20名在科学研究上取得显著成就和技术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开展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或应用性研究,为其达到申报国家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求和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国家特支 计划”创造条件。(二)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围绕自治区“ 三化”建设,以自治区优势

5、、特色、战略新兴和重点学科领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培养对象,为其参加各类实践锻炼活动创造条件;以入选“ 创新人才推 进计划” 、“国家特支计划”为目标,为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按平均每人 10万元的额度,每年培养 50名。其中,每年选拔 3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其参加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合作交流、双向挂(任 )职、短期工作、以工代训、专家带培等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每年选拔 1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每年选拔 1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其创业活动提供启动资金。(三) “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以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优秀博士毕业生为培养对象,为其参加各类实践

6、锻炼活动创造条件,为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按平均每人 10万元的额度,每年培养 30名。其中,每年选拔 15名优秀博士毕业生,为其参加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展4合作交流、双向挂(任)职、短期工作、以工代训、专家带培等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每年选拔 10名优秀博士毕业生,支持其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每年选拔 5名优秀博士毕业生,为其创业活动提供启动资金。(四) “基层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在基层所属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每年选拔 1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紧缺专业优秀大学生进行定向跟踪培养,按平均每人 5万元额度,支持其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优势

7、特色产业开发和产业化活动,达到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服务与创业有机统一的目标要求。(五) 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结合以上4个项目的实施,通过政策引导和对培养对象的连续稳定支持,在自治区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创新团队。选择若干创新环境好、发展势头好、人才聚集度高、整体专业水平高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园区、企业等,给予重点倾斜和指导,鼓励其在人才培养政策、模式、体制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五、遴选条件及方式根据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培养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和方式进行遴选。(一) 基础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

8、族分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5神,学术道德高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包容大度、团结协作;2.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区域、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3.在疆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4.未承担与“新疆青年科技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有冲突的其它培养类人才工程项目。(二) 工作业绩1.获国家、自治区科技表彰奖励的科技人员。2.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工程项目者;国家、自治区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核心骨干,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核心骨干;国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负责人、核心骨干。3.具有培养目标

9、所需的专业背景,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的技术负责人、核心技术骨干;取得发明类专利授权的主要发明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4.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创业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或区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并有较强的技术支撑。(三) 遴选条件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年 龄在 40周岁以下,副高 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6-研究方向在国内具有相对优势的科技前沿领域;-学 术成就得到国内外同行 认可;-能 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培养人选由单位、部门或国内权威专家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条件和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年 龄在 45周岁以下,副

10、高 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自治区优势特色 领域或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前沿取得较高水平的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获 国家、自治区科技表彰奖励或有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经验。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年 龄在 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 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科技型企业的主要 创办人或核心技术骨干;-企 业拥有核心技术 或自主知识产权;-企 业创办 1年以上 5年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成长性。培养人选由单位、部门或国内知名专家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条件和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3.青年博士科技人才7-年 龄在 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在自治区经济社

11、会 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区域、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领 (创)办科技型企业 1年以上 5年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成长性。培养人选原则上由单位、部门或国内知名专家推荐,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条件和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4.基层青年科技人才-地 (州、市)、县(市、区)所属教育、科研、科技服 务中介机构及企业科技人员;-年 龄在 45周岁以下,具有大 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所取得核心技术或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所 领(创)办科技型企业在 1年以上 5年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成长

12、性。培养人选原则上由单位、部门或专家推荐,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条件和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六、经费预算实施方案所设 4个子项目,按最低额度计算, “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预算经费 1000万元,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8培养项目”预算经费 500万元, “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培养 项目”预算经费 300万元, “基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预算经费500万元,每年合计 2300万元,由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作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及实践锻炼活动的启动和引导资金。科技厅按照 2:1比例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配套支持,接力培养。七、培养方式及经费

13、使用培养对象的支持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3年。(一) 实践锻炼。为培养对象参加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合作交流、双向挂(任)职、短期工作、以工代训、专家带培等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支出范围为食宿、交通、师资、小额基本研究实验条件等费用。(二) 科研立项。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对培养对象开展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支持。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支出范围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租赁费、材料费、试验外协费、燃料动力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等。(三) 创业扶持。为培养对象开展创业活动提供启动资金。支出范围一般包括开展创业活动所需

14、的办公、研发、生产、生活等设施设备支出,进行工商注册、专利申请、法律咨询、取得投融资服务等费用。八、进度安排9“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分三个阶 段实施:1.启动实施阶段。2013 到 2015年,确定并发布实施方案,工程启动实施。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原则,逐步形成配套的政策、措施、制度和工作规范体系。2.总结提高阶段。2015 到 2016年,在项目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纠正偏差,挖掘典型,扩大宣传。结合“十三五” 有关 规划编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出台实施细则。3.深化拓展阶段。2016 到 2020年,以工程实施为牵引,逐步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才工程体

15、系。科技人才工作向高层次、全领域、多形式、大规模方向深化和拓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九、保障措施(一) 建立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工程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建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科协、团委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在科技厅设立专项办,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二)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优选一批在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作为该工程的咨询专家。初选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流程,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复评按照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类别,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2个评审组,分别开展相应类别人选的评审。(三) 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和目标要求,1

16、0实行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管理和评价考核,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探索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依据条件也可以直接采购经审定的学术团体和组织提供的评估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 改进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统筹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计划( 工程) 项目,建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人才工程为引导的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机制。突出项目与人才培养、团队形成、基地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对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持续支持,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五) 制定和落实配套政策。根据工程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情况,在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期权、股权和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六)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表彰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的个人、单位、部门、地方等先进和典型。十、工作流程主要工作流程如下:1.信息发布。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及时发布项目指南及相关信息。通过公文渠道向各相关单位、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广泛动员。在重要媒体上进行深入宣传,向全社会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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