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五四评优表彰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加强研究生团员先进性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在强化理想信念、扎实专业基础、服务青年成长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研究生为推进学校、学院“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依据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办法。一、评选对象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团员(包括 28周岁以内的党员),不含 MBA/MPA。二、评选类型1.校级优秀学生团干部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3.院级优秀学生团干部4.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三、评选条件基本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事业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品行堪为学生的楷模,得到师生或社会的认可,在广大团员中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1)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团干部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评选学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2(1)研究生各班级团支部委员(含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2)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干部;(3)兰州大学研究生会干部;2.任期满一年。3.评选学年无挂科、未受到校纪处分。(2)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1.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2. 评选学年无挂科、未受到校纪处分。四、评定要求1.不得兼报。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团干部和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四类奖项不得兼报,按照申报条件选其一申报
3、。2.不得兼得。在校研会、院研会工作的同学,不得同时占用学校和学院的名额,也不得同时通过校院两级途径获得不同的奖项。3.申报奖项须征得导师同意。4.符合优秀团干申报条件的同学,可以选择申报优秀团员。五、评审组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专职团干、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定工作。研究生代表由研一、研二各班推荐一名未申请奖项、熟悉同学情况的学生代表组成。六、评选程序31.发布通知。按照本办法拟定评选工作通知,具体安排评选事宜。2.申请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报名,在评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及个人申请材料(1000 字左右)。3.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提供的材料和事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有申请人接受师生监督。4.答辩评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答辩,答辩采用 PPT展示的形式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答辩人员表现给予现场评分,按照评分高低分奖项类别分别排名,确定推荐名单。5.公示名单。在学院网站和班级 QQ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校级奖项上报至校团委进行表彰,院级奖项学院团委开展表彰。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所有。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2018年 4月 10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