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 械 租 赁 合 同 7、甲方责任与义务:出租人: 北京芳盛兴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甲方) 设备进场前如实向乙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提前编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承租人: 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装饰三分公司 (乙方)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由北京芳盛兴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委托 负责编制。 (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并要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 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承担乙方因甲方责任导致设备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进出场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一、设备概况 甲方提供物料提升机基础图,并在安装前核对尺寸,地脚螺栓位
2、置尺寸,及其他数据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安装验收。1、设备名称:物料提升机拆装单位在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以及登记编号、2、设备型号:SMZ150 安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 、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等资料报乙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在3、设备编号:甲方向乙方提供由北京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上签字、盖章。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甲方投标文件物料提升机主要性能参数 设备安装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物料提升机检查验收表(AQ - C9 - 10)5、设备数量 8
3、台,每台台为甲方指定型号 . 三、设备租赁二、设备进出场 1、租赁时间: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费,设备进场不安装的自进场第 7 日起计算租费,不足壹个月按两个月计算,不足整月时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1、 进场时间:8#9#10#11#楼 6 月 20 日进场,12#楼 7 月 10 日进场,13#14#楼 9 月 15 日进场,15#楼 10 月 20 日进场,或听甲方电话通知进场,进场 5 天后验收完成使用。2、退场时间:按甲方实际的使用时间计算。 2、设备租用时间按乙方实际签认的开工、停工单,以此作为租赁台班结算依据。3、为了确保物料提升机使用的安全,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调试由北京芳盛
4、兴业建筑机械租赁 3、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有限公司委托 承担。每台设备的安装告知、安拆费、 (1) 每台月租费 2700 元/月,每 2 月付款一次。运输费、检测费、使用登记备案 等全部费用 6000 元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实施。 (2)春节放假期间停租一个月,此期间不发生任何费用。4、物料提升机进场、安装过程中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承担相应的各种责任。 (3)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送货明细机械总量,配件数量,由乙方现场材料叶付军核实签收。5、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并做到人员与证件的对应。 (4)设备进场需塔吊卸货由乙方负责,退场需吊车装车的由甲方配合,其余由甲方完成。6、乙方
5、责任与义务: 4、机械损坏部分照价赔偿,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 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情况,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并有设备放置场地,提供夜 5、设备进、出场运输费由甲方负责间施工所需照明。6、甲方每月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元器件、焊口、天地轮、钢丝绳等,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基础,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电源接至基础附近, 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报送乙方,存档备案。物料提升机安装后的进行验收,达到使用标准要求。2 39、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且结清所有租赁费用后失效。三分公司10、禁止权利转让: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无论
6、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 10%违约金。 1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其任何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书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向 北京市丰台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 1 份,乙方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名称: 单店 B 区住宅楼工程 工程地址: 朝阳区单店 15、租赁设备的机械故障由甲方负责修理,由于乙方操作造成的机件损坏, 设备名称: 物料提升机 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维修须在电话报修 4 个小时内完成,未在约定时间完成, 设备型号: SMZ-150 承担甲方相关损失。 出租方(甲方): 北京芳盛兴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装饰三分公司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2012-5-28 签订地点: 金港建设公司办公室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