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规技术服务合同样本 正规技术服务合同样本 委托方(甲方):_ 承接方(乙方):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 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31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7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_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
2、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 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 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_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
3、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 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 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 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帐户:_帐户名称:_帐户号码:_银行名称:_ 甲方:_ 乙方:_ 日期:_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