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定点帮扶扶贫帮扶计划 *与大新县谨汤村定点帮扶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1-2021年)(中发2021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厅字2021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桂发20213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全区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156号),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定点帮扶协议: 一、定点帮扶工作目标 以推动谨汤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
2、,以落实定点帮扶政策为手段,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双方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1年,使谨汤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20户以上的自然村和连片自然村的片区通村屯道路,村委所在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
3、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 二、定点帮扶时间 2021年至2021年。 三、定点帮扶主要对象 谨汤村及谨汤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2300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包括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 四、定点帮扶主要内容 以开发为主要形式,以项目为扶贫载体,帮扶方帮助和支持受帮扶方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增收产业培育项目。 (三)环境与生态建设项目。 (四)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五)人员培训项目。 五、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制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 帮扶方根据新一轮整村推进目标,结合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与受帮扶方共同制定谨汤村“
4、十二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定点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帮扶措施。 1.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帮扶方每年要落实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干部包扶贫困户。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帮扶方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到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户开展帮扶工作。 3.要落实项目,落实经费。要结合受帮扶方实际,落实水、电、路、房等基础
5、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项目建设。要尽最大努力,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根治贫穷上见成效。 4.要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协助受帮扶方做好帮扶前后全村状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建立贫困户的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建立帮扶记录本台帐工作,通过建立台帐,展示帮扶成效。 (三)创新工作方法。 深入研究党和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切实把政策用好用活,深化定点帮扶活动,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模式,创新内容方法,不断总结提高,做到出典型、出经验、出成效。 六、受帮扶方的主要责任 (一)全力配合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受帮扶方要积极主动向帮扶方提供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
6、,全力配合帮扶方做好各项定点帮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关服务,确保帮扶方如期实现帮扶目标任务。 (二)切实发挥主导主体作用。 受帮扶方遵循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原则,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我要脱贫,不是要我脱贫”的意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三)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受帮扶方要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定点帮扶单位营造良好帮扶环境。真心关心帮扶方派出的驻点干部,工作上全力支持,生活上悉心照顾,为驻点干部全身心投入帮扶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 七、定点帮扶工作机制 (一)实行帮扶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帮扶方要确定承诺事项,并上墙公布,向受帮扶方村民及社会公开承诺。 (二)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制度。 建立定点帮扶定期互访、定期会商、情况通报制度,密切沟通,紧密衔接,推动定点帮扶事项落实,使定点帮扶取得实效。 本协议共五份,帮扶方和受帮扶方各执一份,区、市、县扶贫部门备案各一份。 帮扶方受帮扶方 *(盖章)大新县堪圩乡(镇)谨汤村(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21年月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