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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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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进出口货物证明书什么是一般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险分类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进出口货物缴税时间 篇一:海关总署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taxchina.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 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 )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 )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

2、证明书: (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 (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 (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 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 (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 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

3、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 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 .taxchina.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 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 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 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

4、” 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 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 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 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 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因 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 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 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 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

5、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 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 .taxchina. 托书; (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 (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 (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

6、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 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 交还原签发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 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 应当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货 物在境内因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

7、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 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 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 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效力和作用。 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及 .taxchina. 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05 年第 44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 年 7 月 29 日篇二: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 第 一 联 : 外 汇 局 留 存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

8、,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 第 二 联 : 海 关 留 存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 第 三 联 : 办理 收 付 汇 及 核 销 凭 证 注:1、本证明由外汇局及各海关自行印制,一式三联,外汇局、海关各留存一联,一联作为进出 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的凭证。 2、编号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可按开具证明的外汇局、现场海关分别编号。篇三:如何申请进出口货物

9、征免税证明 海关律师总结如何申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口减免税设备,本网站海关律师已经做了专题阐述,应广大客户需求,现被网站海关律师团队搜集了具体的海关要求资料汇总,结合上海地区的监管要求,总结步骤如下: 首先: 外商企业填写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鼓励项目备案手续,并交验如下单证: 1、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签章); 2、国家或上海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或上海市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一份; 3、国家或上海市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免交)

10、复印件一份; 5、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6、外商投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一份; 7、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审批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9、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签章、或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单位报关员签章的代理报关委托书正本一份; 10、具体经办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监管义务告知单正本一份。 其次,海关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如审核通过,向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经主管海关签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 然后,外商投资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薄,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

11、请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审批手续。所需交验的单证如下: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签章); 2、进口货物发票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上海市外资委或授权审批机关签发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批表正本一份;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签章、或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单位报关员签章的代理报关委托书正本一份;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资料(如装箱单、说明书等)。 最后,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并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篇四: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1a.发货人及地址(中英文): 2a.收货人及

12、地址(中英文): 1b.发货口岸(中英文) 1c.发货国家 (地区)(中英文) 4.货物类型(中英文) 2b.到达口岸(中英文) 2c.到达国家(地区)(中英文) 9.来源 10.数量及单位 3. 物种名称 (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13.原产地: 18.附件: 5.海关商品 编 码 6.公约 7.我国保 8.目的 级别 护级别 11.规格及含量 12.单价 14.申请单 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19.每证进出口物种和数量: 15.联系 人 姓名、电话及传真 16.装运期: 17.货物总金额: 20.填表日期及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 填 表 说 明 1.和 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

13、到达口岸、国家(中英文) : 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 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 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 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 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 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

14、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 6.公约级别:填写、或 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 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或 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可直接填写代码): T. 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 Z.动物园 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 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 Q.马戏团 包括一切形式的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 S.科研包括科研材料及博物馆等的标本注 1 交换 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 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 E.教育 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 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 9. 来源:系指以下各种类别(可直接填写代码): W:取自野外的标本 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 制环境中喂养(非子一代)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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