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意向书经销意向书篇一:经销商申请意向书经销意向书篇二:代理经销合作意向书(1)甲方:锦州大圆百商业有限公司乙方:代理经销合作意向书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锦州大圆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一、 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 授权甲方作为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三、商品经销规定:1、甲乙双方提供由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
2、续增加新品种。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 转 载于:www.hnNscy.CoM :经销意向书)的配合。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五、本意
3、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 方:乙 方:(签章): (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经销意向书篇三:经销商合作意向书经销商合作意向书甲 方: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东莞市同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合法、合理、合情, 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务宗旨,根据乙方提出的授权经销申请意愿,经甲方对乙方考察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意向:一、建设内容: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建点原则和要求进行建点。 2. 乙方自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给予下列支持: 乙方
4、全额现款开票,甲方给予开票支持和目标奖励等;形象建设支持;广告宣传支持;甲方根据培训计划及乙方需求,提供产品、销售等培训支持;其他支持。3.上述内容详见 新建经销商合作支持政策等相关商务政策。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上述政策支持。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建点原则和标准进行建点。3.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进行销售,不违反甲方商务政策“限价、限区域”市场规范等相关规定。否则依据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当年度商务政策(销售部分) 给予处罚。四、其 他1. 根据乙方各项工作筹备情况,甲方保留最终建立授权经销商、延期和否决的权利。甲方概不承担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2. 若因乙方原因,甲方不予授权,甲、乙双方应在一个月内结清往来账款。3.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乙方依维柯品牌市场份额连续三个月出现下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 K 系列产品授权重新评估。(此条仅对依维柯授权经销商有效)4. 本意向合作协议的签署地为南京。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