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届校园组秋季新生田径对抗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2015 年 10 月 24 日 二、竞赛地点:奥体中心田径场 三、参加办法: 凡我校在籍 15 级新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各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四、报名办法: 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三人。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女子组: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六、录取奖励办法 1、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单项录取前八名,奖励前六名,按9、7、6、5、4、3、
2、2、1 计分。 3、参赛人( 队)数等于或不足于录取人(队) 数时,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奖励、计分不变。 4、超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加 10 分,破校运动会纪录者加 5 分。 5、团体总分奖前六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6、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7:00,过时不予编排。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电子报名表模板请登陆大学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无电子报名表不予编排) ,纸质版报名表必须字迹规整,报名单位清楚,联系方式详尽送交大学体育教学部。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该队名次,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到,联系电话 15047516957 李老师。 7、参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学体育教学部统一发放。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大学体育教学部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