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工业大学读者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协会全称:湖北工业大学读者协会。 (或书友会,或思生活书友会)第二条 协会性质:在全体成员自由、平等的参与下创办,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社团组织,隶属于校团委,由图书馆 (图书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第三条 协会宗旨:在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图书馆与读者的联系,推动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读书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促进读者了解图书馆,爱护图书馆,并达到充分利用图书馆各种资源的目的,以实现协会的精神理念以书会友,营造书香湖工,特成立本协会。第二章 活动范围及其形式第四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协助图书馆完成部分
2、业务和管理工作,如书架的整理,志愿活动,邀请文化名人作专题讲座、报告;协助图书馆开展各种调查活动;开展时事、热点讨论或辩论;举办读书心得交流;举办征文、演讲、朗诵等比赛;举办读书月活动;举行纪念性文娱活动;(二)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调动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不断扩大知识面和提高阅读水平;(三)负责收集和调查学生阅读倾向,及时反映学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图书馆反映。传达图书馆对学生读者的要求和希望,做好图书馆与读者联系的桥梁; (四)创办读者协会刊物,指导阅读、发表会员习作、介绍会员读书心得与经验,传达图书馆相关指示与精神;(五)促进
3、与本校学生组织进行相关的交流与协作,以及和兄弟学校读者协会之间的读书交流活动。(六)协助图书馆开展书刊评介、好书推荐、组织读书会、专题讲座、图书漂流及一年一度的读书活动周系列活动等;第三章 会 员第五条 会员资格:(一)本协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凡是我校在校大学生,有较高的阅读兴趣,热心参与读书活动,具有团结、互助、进取和奉献精神的积极分子,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均可向本协会提出书面申请成为会员;(二)会员主动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经协会组织机构讨论,对申请者的入会资格进行审查,填写入会申请表,再经讨论通过的申请者被纳为本协会正式会员,由协会发给其会员证,并且在图书馆备案;(三)本协会会员如有违背协
4、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有损于读者协会的荣誉和利益,及破坏图书馆正常运行秩序者,校本协会有权予以除名;(四)会员毕业离校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及知情权等等;(二)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三)会员有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的权利;(四)会员有对本协会和图书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五)会员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六)会员可优先了解新书动向及图书馆新动态等;(七)会员可申请参加图书馆相关培训,以便更加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八)会员有退出本协会的自由,退会应直接写出书面申请,交所在部的部长
5、,由部长交副会长或会长注销。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一)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和协会章程;(二)执行图书馆及本协会的有关决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三)积极参加读者协会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四)关心图书馆建设,对本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不损害该馆的利益;(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会费;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第八条 本协会主要由校图书馆具体负责,设顾问、指导老师若干人,指导和监督协会工作。第九条 本协会设主席及副主席一人,下设秘书处、读者部、策宣部、外联部和组织部;各部门分别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干事若干;并由正副主席和部长组成理事会。第十条 职 能:主席负总责,各部各司其职
6、。(一)主席:负责协会的发展方向,统筹部署协会的工作开展,主动向领导、老师和社团的沟通交流,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等。(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全面工作,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各部工作顺利开展等。(三)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协会各类档案,负责协会会议和活动等的考勤工作,作会议记录;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等。(四)组织部:详细负责一切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具有提出调整负责人的建议,宏观调控内部成员的分配。(五)策划宣传部:负责策划协会活动,做好活动的申报;负责展板的借还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外的宣传,组织宣传稿件等。(六)外联部:负
7、责与外界的良好沟通,积极与校内其他各组织及校外兄弟社团举行相关的交流与协作,打造良好的形象,推广本协会;积极向外界争取赞助等。(七)读者部:负责向读者推荐好书,收集和反馈读者意见;负责协助图书馆的志愿服务工作及书架图书的管理等。(八)第十一条 本协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兴趣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若干人,负责指导专门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第十二条 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人选由公开竞选产生,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每届任期一学年。任期届满后,各负责人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第十三条 各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认真履行本部职责,做好部门成员的培养教育,加强部门的凝聚力建设。第十四条 读者协
8、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第五章 活动程序第十五条:协会所有活动均由策划宣传部提出策划,理事会通过活动方案。每项活动必须提前交活动安排报告与财务预算报告。第十六条:各部门要责任清晰,相互协调开展活动,由各个部门部长负责;综合活动由副主席负责,大型活动由主席负责。第十七条: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落实到人。第十八条: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社团活动审批表,并在事后递交活动总结表;在活动过程中,安排相关人员收集尽可能多的文字、图片等宣传资料,活动结束后,交秘书处存档。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图书馆的资助、企事业单位的捐赠及协会所争取的
9、赞助。第二十条:协会财务服从校团委及图书馆的监督,由秘书处记录进出帐,并写财务报告,报请协会相关负责人同意。数额较大的需提交理事会通过。第七章 会议制度第二十一条:会议由发起人向理事会批复通过后,由协同秘书处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发起人做好会议准备。第二十二条:通知未到位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每次会议人员应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请假。但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会议次数的一半,否则以退会处理。第二十四条:每次会议之前进行签到,会议必须保持肃静,秘书处要做好会议记录。第八章 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成员考勤制度说明:(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
10、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秘书处记录。(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秘书处存档。第二十六条 奖罚、缺席说明:(待定)(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可视情况予以表彰。(二)惩罚制度,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 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协会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成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一)协会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二)
11、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的权利。(三)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协会的事情,如有发现,予以开除。(四)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协会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协会的有关信息。(五)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协会改正。(六)退会后,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协会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的情况,不得已解散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终止动议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相关组织审查同意。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需在校团委或图书馆指导下成立清
12、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第三十条:本协会经校团委或图书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或图书馆的监督下,按学校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有关的事宜。第十章章程的修改第三十二条:协会全体成员均有权向协会提供对章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第三十三条: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大会讨论,并由 2/3 以上与会人员表决通过。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校团委或图书馆有关规定相悖的地方,以校团委或图书馆相关规定为准。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 2011 年 6 月 1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校图书馆审查。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湖北工业大学读者协会全体委员会。第三十七条 未经协会批准及违规的个人行为,与协会无关,后果自负。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湖北工业大学读者协会 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