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总结(一).doc

上传人:陈十三 文档编号:12657376 上传时间:2022-03-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总结(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总结(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总结(一).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总结 志丹县司法局张渠司法所文件 志司张发(2021)03号关于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司法所” 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司法局要求,全县基层司法所被列为创建活动单位,为认真贯彻这一意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现就张渠司法所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为指导,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主题,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司法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思想,有效解决少数司法所

2、工作人员存在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以深刻领会中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改进工作作风。制定针对性措施,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少数司法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

3、工作效率低下问题,改善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四)解决突出问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创建活动的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司法所”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工作效果。具体要达到: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 3、队伍纪律严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4、

4、建立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政务(财务)公开制等基本制度。 5、服务机制健全,落实了便民利民措施;投诉渠道畅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 6、司法所业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工作中有创新和突破。 7、执法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四、创建活动的阶段划分 创建活动共分两个阶段 1、创建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司法所认真学习,结合司法所创建标准和司法所的职能,将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标准细化、量化,认真组织实施评选活动的创建工作。 2、评议评选阶段(11月10日12月1日) 积极配合纠风办搞好司法所评议

5、和测评工作。 3、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后,要认真查出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被评为“不满意”等后,要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并接受重新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搞好司法所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紧密结合“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使司法所的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创建实效。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司法所”活动要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住求实效这个关键,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于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第 4 页 共 4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总结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