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1 頁,共 10 頁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委員會會議紀錄一、 時間: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十九時至二十一時三十分二、 地點:本校國文教室三、 主席:金素荃會長四、 出(列)席: (家長) (幼稚部) 大 3 陳文耐(國小部) 2-2 譚翠華、2-4 賴台榮、3-2 趙以選、3-3 張耀雄、3-4 金清華、4-3鄭斐文、5-7 陳政楠(國中部) 3-3 陳慧玲、2-2 侯斐媛、1-3 楊運博(高中部) 3-1 林玲真、2-1 許鶯珍、2-4 鄭世淦、1-1 鍾春枝(雙語部) 3B
2、 許安皓、4A 鄞淑純、5A 吳曉萍(余秀枝代) 、7A 黃經堯、7B蔡淑美、11A 余秀芳(95 家長會 ) 金素荃會長(學校) 吳榕峯校長、施文彬主任、鄭貴立主任、羅月鳳主任、陳素志主任、黃芳芷主任、陳玲慧秘書五、 記錄:陳政楠、金素荃六、 議程:1. 宣佈開會2. 會長報告3. 會務報告4. 校長致詞及相關主任業務報告5. 討論事項6. 臨時動議7. 散會七、 宣佈開會本校委員代表 31 人,實到 22 人,過二分之一法定人數,依法宣佈正式開會(7:20pm)八、 會長報告本學年度活動推動方向:1. 建立各部人才庫參考(附件一),共有十三項法定會議須家長代表參與,請委員圈選可參與的會議項
3、目以建立代表名單;另外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2 頁,共 10 頁請家長填寫特殊的專長以便日後幫忙家長會,目前急需一位網路專家代為操作家長會網站。2. 贊助各項社團活動同學的表演或作品展出對自信心的培養有顯著的效果,請學校行政單位朝這類活動形態發展,家長會會盡量贊助活動。3. 推動志工認證本校志工人數不少,如果能建立任證制度,志工可享用政府提供的合理福利。4. 連繫校際活動本校有許多校際活動機會,剛舉行的光武國中舉辦的七校聯合音樂會,本校共有三項表演,均深獲好評。九、 會務報告1. 委員會任務簡介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92.11.04 修訂版
4、第九條,根據 92.10.02頒怖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制定,共八項任務。 (附件二組織章程)2. 財務報告有四項內容。 (財務長黃鴻玉請假,會長代報告)(1.) 收支報表含 95.11.17 至 95.12.26 的收支明細。 (附件三)(2.) 請款注意事項財務長詳列請款四步驟如(附件四) 。(3.) 代收代附服務家長會已申請到兆豐銀行 ATM 自動轉帳 16 碼帳號,可服務各社團做自動繳款手續,減少人為的疏失及繁瑣。(4.) 預算分析家長會目前總帳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為 94 年募款剩餘款,目前有四筆指定用途款項尚有餘款約八萬七千多元;第二類有兩筆,95 學年度家長會會費預估款及本屆
5、交接準備金,經 95.10.18 第一次家長代表大會通過預算,目前未編列預算金額部份,家長會費尚餘十七萬一千六百元,交接準備金剩餘四十七萬七千七百一十六元;第三類為四大基金,是八、九年前為獎勵學校師生活動的募款金,經長期運作,目前餘額為六十二萬二千八百六十六元。3. 教育部中辦書函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室書函教中(三)字第 0950521855回應學生家長會連任之適用主體,其結論為同一學生之家長已連任家長會長一次,第三年不宜由父母另一人再擔任家長會會長。4. 陽光青少年運動營由雙語部副會長鄞淑純簡介,陽光營早年為雙語部家長柳毓芬草創,經多年運作後,本學年度開始將由家長會主辦,學校協辦,陽光營成立五人
6、小組委員會,並訂立施行細則。 (詳附件五)十、 校長致詞及相關主任業務報告1. 校長致詞 實中園地呈現全校的資訊及活動,請家長一定要過目。 簡介近期英國行的觀察:(1)英國建立了教師研習中心(City Learning Center) ,定期培訓優良教師;(2)英國國小學三年級開始學法文,高中開始學西班牙文及中文,因為他們意識到中國的崛起;(3)英國鼓勵學校推動國際交流,尤其和東方國家的互動;(4)英國的義務教育學生均需穿制服,生活管教嚴格,可做為我們的參考。 校務發展:建議幼稚部注重身體健康;希望國小部多元發展,成立社團,減少課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
7、員會會議紀錄第 3 頁,共 10 頁業壓力;鼓勵雙語部多結合學校各部的活動,並繼續與他校交流;希望國高中部一、二年級多參加活動,三年後則以課業為主。 針對未來,可藉由網路與國外學校交流,建立世界觀,目前英國有國小及高中願意和本校結交姊妹學校。 中華民國地理學會將在 2007 年 7 月在本校辦理五國亞太奧林匹克比賽,邀請本校組友誼隊參與比賽,校內學生也將參與協助大會的進行。 學校成長規模已定,目前有兩項困難處:(1)學校運動場地空間利用有限,將由學務處與體育組研擬需求架構,然後向相關機構申請經費辦理;(2)餐廳 OT招標失敗,目前決定由員生社先辦理二樓小吃部,餐廳部份尚需籌措經費整修廚房後再招
8、標。2. 總務鄭主任報告 針對餐廳 OT 案說明廠商不進場原因:(1)客源不穩定、 (2)送餐範圍太大、(3)希望由學校處理廚房更新、 (4)特許年限太短、 (5)擔心中途解約、 (6)學校聘雇廠商風評不佳、 (7)營養午餐無法強制執行。 廠商期望:(1)不收場地費及水電費(學校必須按照國有財產收費方式) 、 (2)希望 5 年攤提投資、 (3)強制推行營養午餐、 (4)學校整修場地。 學校目前採行方案:(1)員生社將協助成立麵食之家,預定 2007 年 1 月進場、(2)學校籌款更新廚房後再招商。 提問:為什麼由員生社辦理?【答:學校出面辦理必須用促參法OT 案或採購法,必須先公告後執行,時
9、間較長,員生社不須公告處理,可以立即執行。 】十一、 討論事項1. 年度預算分配建議【決議:全數通過】訂立分配原則如下: 全校性活動費用佔總家長會會費收入之 30% 學生社團活動費用佔總家長會會費收入之 20% 各部學生活動費用佔總家長會會費收入之 50%,並依據各部人數比例分配 補助於學校設施及維修費用由前期交接準備金支付,不足額另行募款 此分配金額為可用金額之上限(本年度之家長會會費收入約 465,000 元) ,各部仍應依 94 學年預算管理辦法申請2. 聘任前任會長林春宏及財務長楊璦瑜為榮譽顧問【決議:拍手通過】3. 年度定期募款【決議:15 票通過】說明及處理原則: 因家長會經費無法
10、常期支應圖書館人事支援費用及四大基金獎勵費用 針對捐款單位,家長會可開立收據提供減稅憑證 擬定每年定期募款一次,以專款專用形式為之 常務委員為當然募款委員會成員,得委託家長委員會成員為之 建立募款制度為常態性活動並增列於實中家長會組織章程 由常務委員會修改組織章程提報家長代表大會決議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4 頁,共 10 頁4. 修訂家長會組織章程第十條【決議:全數通過】 增訂常務委員任務為審議預算申請、組織章程修訂,基金認定及募款等相關事務,並提報決議於委員會追認 由常務委員會修改組織章程提報家長代表大會決議5. 修訂四大基金事宜【決
11、議:拍手通過】 更改合併四大基金為獎勵基金 ,並由常委審議規則內容由委員會追認十二、 臨時動議1. 提案一:社團預算是否有補助標準?何時可以申請?會長答:先將所有申請案集中後再進行審查,由常務委員會訂定申請/審查標準程序。2. 提案二:圖書館問題沒有證件無法進入,有不被歡迎的感覺;學生喧嘩應被教導而非驅離;為什麼要設立門禁系統?圖書館自由度降低。校長答:(1)學生人數眾多,圖書館空間不足,所以僅對志工家長開放;(2)學生未帶證件可用簽名代替;(3)刷卡可確知使用量;(4)將對校友開放使用;(5)會督促改進服務態度。陳老師答:本校未設圍牆,為空間利用及師生安全考量,設立刷卡系統。圖書館志工答:請
12、家長參加圖書館服務就會了解圖書館運作並拿到圖書證。3. 提案三:可否利用二樓小吃部做為學生放學等待區?校長答:學校可以將場地開放,但須配合安全管理。4. 提案四:聽說科學園區將開放園區為觀光一日遊場所,請問學校的安全對策?校長答:如果園區開放觀光政策,學校會考慮在教學區設立圍牆。5. 提案五:大門學生等待區有老鼠出沒,垃圾子母車的清潔管理權則為何?何人負責等待區的清潔管理?校長答:今年園區環保處理廠商服務不佳,經常導致垃圾滿出,已向管理局反應;學校要加強垃圾分類以減少垃圾量。6. 提案六:學校餐點均由萊爾富提供,為何沒有多樣性?校長答:學校訂立餐廳 OT 案時,委員會建議將二樓小吃部與餐廳合併
13、招標,因此提前讓小吃部結束營業;但 OT 案多次流標無法順利更新餐廳,目前已決定由員生社進行小吃部的發包,近日會改善。十三、 散會:9:35pm 宣佈散會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5 頁,共 10 頁附件一95 學年度家長代表出席會議一覽表項次 會 議 名 稱 預定開會時程出席人員部別人數 出席委員名單1 校務會議 每學期期初及期末 9 人 鍾春枝2 校務代表會 不定時 6 人 鍾春枝3 教師評審委員會不定時,7、8 月居多1 人金素荃會長4 教師甄試 每年 6 月至 8 月 1 人 黃經堯5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5 月底 2 人6 特殊教
14、育推行委員會 每學期一二次 1 人國小各領域 7 人國高中各 1 人 楊運博7 教科書選購委員會 每年 5 月雙語部 2 人 羅佩馨國小 3 人8 九年一貫課程發展委員會國小(1 月及 5 月)國中(期末) 國中 1 人高中 1 人 鄭世淦副會長9 高國中甄選入學委員會 國中 1 人10 高中新課程發展委員會 不定時 1 人11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有案例才召開 4 人12 校園食品督導會議每學期一二次輪流值班1-2 人13 實中代收代辦費審查會 不定時 各部家長個 1 人另外視需要尚有:圖書館委員會、各式活動廠商招標委員會、光武國中歲末聯合音樂會等-服務意願調查單(請撕下交回)請圈寫您願意協
15、助的會議項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請填寫您可貢獻的專長:_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6 頁,共 10 頁部別: _ 姓名:_附件二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89.10.20 家長代表大會修訂92.11.04 家長代表大會修訂第一條 為維護本校學生家長之教育參與權,增進家庭與學校之聯繫與合作,共謀整體教育之發展,特依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訂定本組織章程。第二條 本校設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家長會) ,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會址設於學校內,學校得提供適當場所,以辦理會務。
16、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學校家長會,以利會務運作。第三條 家長會設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四週內,由班級家長選出,每班一人。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第四條 家長會設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由會員代表大會就會員代表中選舉組成之。高中部共選委員四人(其中至少一人須為資優班代表) ,國中部、國小部各年級各選委員二人,雙語部共選委員七人,幼稚園部共選委員二人,另外得視實際需要增設委員名額,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之。前項委員人數上限為三十一人,但班級數在四十八班以上時,每增加十班,得增置委員二人。委
17、員人數須為奇數。第一項委員會委員,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第五條 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五人至九人,由委員互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高中部、國中部、國小部、雙語部、及幼稚園部,每部至少一人、最多三人為常務委員。會員代表大會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副會長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副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常務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上人員均未能召集時,由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委員應就前項常務委員中選出一人為家長會會長,並得選舉一人至三人為副會長,家長會會長、副會長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會長以連任一次為限。第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學年舉行二次,第一次應於第一學期
18、開學之日起六週內舉行,由原任會長負責召集,並擔任主席。第二次應於學年度結束前舉行,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得經委員會之決議或全體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臨時會議,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副會長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副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常務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上人員均未能召集時,由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會員代表大會開會時,校長、學校行政主管及相關教職員應列席。第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一、提供學校教育活動改進建議事項。二、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三、討論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四、審議委員會所提出之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
19、收支預、決算事項。五、選舉、罷免委員會委員。六、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第八條 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得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委員會議。前項委員會會長因故未能召集時,由副會長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副會長均未能召集時,由常務委員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上人員均未能召集時,由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委員會開會時,校長、學校行政主管及相關教職員應列席。本校原住民學生超過五人時,並應由原住民家長互推一人列席。第九條 委員會之任務如下:一、提供學校推展教育政策改進建議事項。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7 頁,共
20、 10 頁二、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三、研提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預、決算事項。四、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五、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六、選舉、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七、依法規規定推選家長代表家長會出席學校校務會議及校內外各種會議。八、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第十條 常務委員會於家長委員會休會期間,負責執行委員會經常性會務,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際需要召開,並擔任主席。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應有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並均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通過
21、,始得決議。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行使其權利。但以接受一人委託為限。第十二條 家長會得置職員一人或二人,由會長推薦人選,經委員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家長會得聘顧問,由會長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之二分之一,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學校發展。第十三條 家長會每屆會員代表大會開會後一個月內,學校應將其會議紀錄及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顧問及職員名冊函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第十四條 家長會經費來源如下:一、家長會費。二、捐贈收入。三、其他收入。前項第一款家長會費之收取,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
22、次。但學生家庭清寒者免繳;收取金額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一項第二款捐贈收入,其以對外募捐方式辦理者,應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以自由捐獻方式為之。第十五條 家長會費得委託學校代收,學校代收後應交家長會管理,於收取後二週內撥入第十七條之專戶,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第十六條 家長會經費之運用,由委員會擬訂計畫及預算,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支用之。第十七條 家長會經費應由會長及經管財務之職員至少一人共同具名,在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除於每學期結束前,提請委員會審核,並於每學年結束前,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外,並應於會長改選後十日內連同經費收支帳冊及憑證辦理移交。第十
23、八條 本組織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8 頁,共 10 頁附件三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收支日記帳期間: 95.11.17 - 95.12.26(單位: NT$)Voucher No. 日期 Date科目 Account專款Project摘要Description收(支)金額Amount餘額Balance501 95.11.17 3000 兆豐金控 家長會準備金 94 學年交接轉入 728,321 728,321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四大基金 94 學年交接轉
24、入 622,866 1,351,187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募款無指定用途 94 學年交接轉入 255,895 1,607,082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高中部專用基金-募款指定 94 學年交接轉入 25,000 1,632,082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國中部專用基金-募款指定 94 學年交接轉入 46,620 1,678,702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遊戲治療室器材-募款指定 94 學年交接轉入 32,100 1,710,802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陽光少年運動營-募
25、款指定 94 學年交接轉入 5,378 1,716,180 501 95.11.17 1300 兆豐金控 合唱團-募款指定 94 學年交接轉入 10,000 1,726,180 502 95.11.17 4000 家長會費 家長會 高中,國中,國小,雙語-上學期 222,934 1,949,114 503 95.11.17 4000 家長會費 家長會 幼稚部-上學期 11,100 1,960,214 504 95.11.17 5100 活動支出 家長會 高中畢業畫冊 (50,000) 1,910,214 505 95.11.17 5100 活動支出 家長會 歲末舞會補助 (15,000) 1,
26、895,214 506 95.11.17 5100 活動支出 家長會 補助圖書館人力經費 (96,105) 1,799,109 507 95.11.17 5000 募款支出 募款無指定用途 補助圖書館人力經費 (255,895) 1,543,214 508 95.11.17 5600 郵局匯費 家長會 郵局匯費 (30) 1,543,184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9 頁,共 10 頁附件四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95.12.26請款注意事項步驟一 所需單據1. 請款單據(收據或發票) 抬頭: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
27、家長會 統編:994421122. 請款單申請表(家長會網站下載) 填寫內容 日期 付款對象、電話、匯款資料 請款人姓名、電話3. 時間地點:每週二 11:301:00,溫馨媽媽辦公室步驟二 核准:財務依 94 年請款作業辦法核准步驟三 撥款1. 每月 25 日為結帳日2. 每月月底為付款日,遇假日順延例:11/2612/25 請款;12/31 付款3. 時間地點:早上 11:001:00,家長會辦公室步驟四 入帳:財務依 94 年請款作業辦法入帳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第 10 頁,共 10 頁附件五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陽
28、光青少年運動營施行細則95.12.26壹、成立宗旨:陽光青少年運動營(以下簡稱陽光營)乃為提供本校學生正當課餘體育活動,提昇健康體適能,鍛鍊強健體魄,並提高各類運動技術水準,發展本校體育特色,讓學生在運動中享受歡樂、享受健康,以達成人人運動、時時運動、處處運動進而達到全民體育為目的。貳、陽光營成員:共五人,由家長會會長邀請該屆之雙語部或國小部常務委員之一擔任該營之營長,並由該營長邀請雙語部及國小部各二位家長參與該營作業。參、陽光營之權責:一、得遴選專業體育顧問(包括雙語部及國小部之體育老師) ,並會同學校行政人員,規劃年度活動,包括活動項目、預算等。二、擬訂年度活動計劃,包括陽光營及年度體育競
29、賽。活動計劃內容至少應包括:實施日期、項目、時段、班級數、費用及師資等。三、提報年度活動計劃於家長會之常務委員會核准後執行之。四、定期核閱家長會財務長提供之本陽光營收支報表。五、負責該營活動之師資聘任。肆、陽光營營長之權責:一、召開陽光營會議及會議相關行政工作。二、負責運動營及相關費用之申請作業。伍、陽光營之實施原則:一、參加對象:運動營以本校學生為優先。外校生得於加退選時參加後補登記,並於加退選時間截止時,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缺額。二、師資:以本校全體具該計劃活動體育專長且有意願額外教授之體育老師為優先。師資不足時,方得聘專業老師為之。三、各項活動之報名,未達最低人數之班次則取消之,並全額退費。四、上課三次(含)內可辦理退選,但需扣除學費之十分之一,逾期不再受理。五、倘活動班次尚有名額,辦理加選手續者,無論何時,加入營隊一律全額繳納。六、陽光營之場地清潔,由該班次之指導老師督導該班學員負責之。七、陽光營於每學期終進行下學期陽光營之報名作業,採 ATM 轉帳方式繳款,學員自行負擔手續費;達開班者,由陽光營整理學員名單並通知學員上課日期時間;未達開班情況或退選者之轉帳手續費概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