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申报表项目总编号: 申请编号: 20 规案申字 号许可中心编号: 申报日期:20 年 月 日单位/个人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民营企业 非民营企业 其他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申报人信息E-mail 邮政编码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设计负责人 资质专用章设计单位 联系电话 外地单位备案号项目名称项目位置 东至: 西至:四至范围南至: 北至:供地方式 出让 划拨 其他 总建筑面积 m2可用地面积 m2 总用地面积 m2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最大范围 m2规划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2、(%) 建筑面积 (m2) 建筑限高 (m) 备注拟建项目情况及设计指标申报单位(人)及方案编制单位承诺: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 对其实质内容的真 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申请本项目行政许可中,我单 位制作(或委托制作)的申请书 、设计图纸等内容,是 不 关系到我单位经营利益,涉及商业秘密,相关资料仅作为本项目符合城乡规 划要求的证明材料使用,我单位是 不 同意任何形式的公开(法律法规明确指定的具体公开图纸除外)。本次报审事项仅限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等的城乡规划内容,其他事项以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内容为准。另:本工程属 行业范畴,
3、有关 设计符合 行业标准要求。申报单位(人) 方案编制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报送文件及图纸: 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 1/500或 1/2000现势地形图 2份和电子文件;3、建设用地面积大于 2万平方米,或者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规划设计说明(如果涉及日照问题的提供初步日照分析说明) 、规划地段区位关系图、规划地段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空间分析模型图、道路交通以及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网规划图、绿地规划图等2 份,电子文件 1份;其他建设项目应当提交总平面设计方案规划总平面图(如果涉及日照问题的提供初步日照分析说明) ,空间分析模型图、道路交通以及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网规划图、绿地规划图等2 份,电子文件 1份;4、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应当包括公告和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公众意见的收集情况,以及意见的采纳情况和理由。备注:1、申报人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2、申报人持有效证件在该审批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审批证件;3、在选址或规划条件中明确修详规阶段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应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联合审查意见。天津市规划局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