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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招标代理工作标准.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235857 上传时间:2018-06-1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8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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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洪招发201112 号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水平,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 (苏建招2006373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县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按照本工作标准履行招标代理职能。具体工作标准见附件一。第三条 考评实行“一标一考”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招投标各流程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对所监督流程的各类考评信息进行记录、评价、记分,以及汇总和上报。第四条 考评实行扣分制, 具体记分办法见附件一。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

2、形的,在前扣分标准基础上增加扣分:(一)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需要修改、调整 3 次以上(含 3 次)方能备案的,扣 4 分;(二)因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等文件意思表述不严谨、前后条款互相矛盾致投标人理解混乱,引发争议、投诉的,扣 4 分,导致招标失败的,扣 5 分。第 六 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暂停该招标代理机构 3-6 个月在本县承担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资2格。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情节特别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暂停其 12 个月直至永久取消其在本县承担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一)一年内不良行为的记分累计达 20 分以上(含 20 分

3、)的;(二)在 6 个月内出现 2 次以上(含 2 次)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附件一: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及记分办法附件二: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表附件三: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统计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3附件一 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及记分办法序号 工作流程 工作标准 记分办法一招标代理合同1. 承接代理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2. 使用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填写完整;3. 招标代理费用符合相关规定。1.超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扣 3 分;2.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扣 0.5 分;3.不使用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或合同内容填写不

4、完整的,扣 0.5 分;4.不按规定收费的,扣 1 分。二初步发包方案1. 内容填写齐全,招标方式正确,标段划分合理;2. 由项目组成员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1.内容填写不齐全或填写错误的,每处扣0.5 分;2.发包方式不正确的,扣 3 分;3.标段划分不合理的,扣 0.5 分;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资格预审文件1. 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送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2. 使用示范文本,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无错漏,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一致;3. 无歧视性条款;4. 工程量清单由代理项目组注册造价师编制,项目齐全,描述全1.未在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送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的,扣 1

5、分;2.不使用示范文本的,扣 3 分;3.存在明显错误或漏项的,每处扣 0.5 分;4.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每处扣 3 分;5.存在歧视性条款的,每条扣 1 分;4面,数量准确;5. 要求签章处,签章齐全;6. 交招标人领导审查;7. 由招标文件编制人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8. 示范文本之外增加内容主动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文件审查人员说明。6.工程量清单非代理项目组注册造价师编制的,扣 3 分;漏项的,每处扣 3 分;描述不全面的,每处扣 0.5 分;数量明显错误,每处扣 3 分;7.签章不齐全的,每处扣 0.5 分;8.未经招标人领导审查的,扣 3 分;9.非招标文

6、件编制人报审的,扣 0.5 分;10.增加内容不主动向招标管理部门招标文件审查人员阐明的,扣 1 分。四 招标公告1. 使用示范文本,内容齐全,表述规范,主要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2. 交招标人领导审查;3. 签章齐全;4. 由招标公告编制人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1. 不使用示范文本的,扣 0.5 分;2. 主要内容不齐全的,每处扣 0.5 分;表述不规范的,每处扣 0.5 分;3. 主要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的,每处扣 3 分;4. 未经招标人领导审查的,扣 3 分;5. 签章不齐全的,每处扣 0.5 分;6. 非招标公告编制人报送审查的,扣 0.5分。五 资格预审1.

7、 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2. 由代理项目组组长组织;3. 评审委员会组成合理;4. 评审组织规范;1.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的,扣 3分;2. 非代理项目组组长组织的,扣 1 分;3. 评审委员会组成不合理的,扣 1 分;55. 评审结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6. 及时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上报评审结论4. 评审组织混乱的,扣 3 分;5. 评审结论显失公平的,扣 5 分;6. 为及时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上报评审结论的,扣 0.5 分。六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1. 在规定时间由代理项目组成员在招标市场内发售;2. 按招标公告载明的数额收取费用;3. 不泄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1. 未备案或未

8、进场发售的;扣 3 分;非代理项目组成员发售的,扣 1 分;不按时发售的,扣 1 分;2. 未按规定收费的,扣 0.5 分;3. 泄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的,扣 5分;七招标文件澄清1. 由代理项目组成员负责;2. 澄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盖章。3. 报招标人领导审查;4. 由招标文件编制人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1. 非代理项目组成员进行解释澄清的,扣 1 分;2.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扣 1 分,未盖章扣 分;3. 未经招标人领导审查的,扣 1 分;4. 非招标文件编制人报审的,扣 0.5 分;八招标控制价1. 项目组注册造价师编制项目预算价;2. 代理项目组组长会同预算价编制人员拟定招标控

9、制价,报招标人领导确认;1. 未编制项目预算价的,扣 5 分;2. 未经招标人领导确认的,扣 3 分;3. 非指定人员报审的,扣 0.5 分;4. 未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 天上网公布的,扣 3 分;63. 由代理项目组组长或造价编制人员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4. 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3天上网公布。九 提前开标1. 征得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意;2. 拟定开标日前 5 天,由代理项目组成员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批;3. 拟定开标日前 3 天,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1. 未征得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意的,每缺少 1 个投标人扣 0.5 分;2. 未在规定时间报批的,扣 1 分;非指定人员报批,

10、扣 0.5 分;3. 未按规定时间通知投标人的,扣 3 分;未能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缺少 1 家,扣 3 分;十接收投标文件1. 项目组成员至少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2. 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不予受理。4.项目组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扣 0.5 分;5.不出具签收凭证的,每缺少 1 家扣 0.5分;6.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的,每接收 1 家扣 3 分;十一 开标1. 开标前 1 天提醒招标人及拟邀请部门按时出席开标会议;2. 撰写书面开标程序和

11、主持辞,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1.因未通知导致有关人员未能准时开标会议的,扣 0.5 分;2.代理项目组成员未能提前到达开标现场的,扣 0.5-1 分;73. 代理项目成员全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4.代理项目组成员佩戴招标市场专用身份牌;5.开标由代理项目组组长主持;6.按核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活动;7.开标结束,提醒投标人下一步工作安排,清理评标区。3.项目组成员不佩戴专用身份牌的,每有1 人扣 0.5 分;4.开标会议不是项目组组长主持的,扣3 分;5.开标会议组织混乱的,扣 0.5-3 分;6.未提醒投标人,影响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或投标文件澄清等活动正常进行的,扣 1-3 分。十二项目负

12、责人答辩1. 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由代理项目组成员组织;2. 答辩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3. 严格按答辩截止时间收缴答辩材料。1.答辩非项目组成员组织的,扣 3 分;2.答辩现场未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或核对错误的,扣 1 分;3.不按时收缴答辩材料的,扣 1 分;十三 评标1代理项目组成员进入评标区主动将通讯工具交交易中心统一保管;2代理项目组组长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工程概况和招标文件与评标有关的条款;3组织评委推选评标委员会主1招标代理机构非项目组成员进入评标区的,扣 3 分;2项目组成员进入评标区不主动上交通讯工具的,扣 3 分;3未提前准备评标所需表格的,扣 0.5分;4.发表不恰当言论的,扣

13、 3 分;8任;4发放评标需用的相关表格;5评标结束后,收集评标相关资料;6复核评标结果,发现评标结果可能存在错漏的,及时向招投标管理人员反映;7向评标监管人员、招标人代表报告评标结果及评标报告其它重要内容;8代理项目组组长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评标报告有关内容(废标情况、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9代理项目组组长宣读投诉及对恶意投诉的处罚的相关规定.5.遗漏、遗失评标重要资料的,扣 1 分;6.对评标结果不进行复核或评标结果存在明显错漏而没有复核指出的,扣 3 分;7.未向评标监管人员、招标人代表报告评标结果及评标报告其它重要内容的,扣1 分;8.不是代理项目组组长公布评标报告有关内容的,扣 1

14、分;9.招标代理机构非项目组成员进入评标室的,扣 3 分;10.评标期间,项目组成员私下与投标人接触的,扣 5 分。十四中标结果公示1. 代理项目组将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分管或主要领导审阅,确定中标人;2. 拟制中标结果公示;3. 评标结束 3 天内,代理项目组成员将中标结果公示报送招投标1.未将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分管或主要领导审阅的,扣 3 分;2.中标结果公示内容不齐全的,每缺少1 处扣 0.5 分;出现错误的,每有 1 处扣 1 分;3.未及时报送中标结果公示的,扣 0.59管理部门审核,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准确无误。分。十五中标通知书1. 拟制中标通知书,并报招标人主要领导审阅;2.

15、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 7 日内,代理项目组组长将中标通知书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3. 代理项目组成员通知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初稿未经招标人主要领导审阅,扣 1 分;2.未及时将中标通知书报审的,扣 0.5分;3.未通知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扣 1 分。十六 合同备案1. 代理项目组成员在招标人、中标人合同签订 7 日内,按照苏建招办(2007 ) 6 号规定的档案内容将项目招投标档案报送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2. 档案必须装订整齐有序,内容真实齐全,其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是原件,项目批准手续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招标人公章。1.未在规定时间将项目招投标档案报送备案的,扣 1-3 分;2.档案内容不全的,每缺少 1 项扣 0.5 分,缺少主要材料的,每缺少 1 项扣 3 分;3.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有 1 份扣 5 分;4.档案装订混乱的,扣 0.5-1 分。附注:本考评细则未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其它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人员认为应当扣分的,可10参照上述项目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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