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宁夏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社区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2、考核的原则。三、组织领导由院长带头,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一)领导小组组 长 刘华山副组长 肖雄 秦亚茹成 员 孙慧 李思慧 (二)监督小组组 长 窦春晔成 员 李斌四、绩效工资构成财政拨付我院工资和我院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 15%)作为我院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拨付工资额中的 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拨付的 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拨付的 30部分作为主体部分,另加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
3、配基本工资依据我院对职工考勤情况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 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 70%以上部分)相挂钩。卫生局按季度对我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我院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一)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绩效考核80 分的,财政拨付工资的 30部分全额拨付,低于 60 分的按财政拨付工资的 30部分的 50拨付,60 分绩效考核80 分的,按财政拨付工资的 30部分的 80拨付;(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我院对卫生局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我院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我院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我院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我院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a、院长奖励基金。提取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2%, 设立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我院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b、加、值班费。在我院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后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