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的分级根据皮肤组织学的特点,人们已习惯于按皮肤的解剖结构划分损伤深度。即:浅表 烧伤,部分皮肤损伤,全皮损伤。按数字划分为三度。I 度烧伤仅伤及表皮的表层细胞层。II 度烧伤伤及表皮基底层及真皮。III 度烧伤伤及皮下 组织。但根据烧伤创面的表现及愈合,在 3 级划分的基础上应该对深度的划分更细一些。I 度烧伤仍损伤及表皮浅层。II 度烧伤应根据皮肤的结构划分为三级,即:伤及表皮基底层,尚存有少部分基底层的为浅 II 度烧伤,伤及真皮乳头层为深 II 度浅烧伤,伤及真皮网状层为深 II 度深烧伤。其理论根据是:浅 II 度烧伤,皮肤的微循环已受到损伤,但尚无淤滞带组织皮肤,皮肤结构大部保留。深 II 度浅烧伤,皮肤微循环在真皮乳头层已发生淤滞,表皮结构已消失,但大部分皮肤附件保留。深 II 度深烧伤,皮肤微循环淤滞损伤发生在真皮网状层,仅残留少部分皮肤附件。III 度烧伤,可划分 为二级:III 度浅 烧伤指真皮已坏死,浅表皮下组织尚有成活能力,且存有深居皮下组织中的少量汗腺上皮组织。见度深烧伤是损及肌肉层的损伤。骨胳烧伤,损伤深度达骨路。在临床治疗中常常发现一个创面明显示肉芽组织,但在肉芽组织中出现极少量散在的上皮岛组织,故称混合度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