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送企业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自愿严格执行药品配送“两票制”的有关规定,并对所配送的品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一、在药品供应配送中严格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桂医改办201718 号)要求执行,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保证产品质量,承担社会责任。二、我公司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负责。三、我公司保证配送的所有药品由药品配送企业到医疗卫生机构只开具一次发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最多再开具一次发票;保证不存在“过票洗钱”和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若出现违反“两票制”规定的情形,自愿接受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处罚:(一)违反药品监督管理和税务管理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二)提供虚假材料,接受取消配送资格,原签订的购销合同自行终止,列入不良记录;按规定时限不得参加广西任何医疗卫生机构的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三)违反“两票制”有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列入相应不良记录,并接受在当年采购周期内取消配送资格。所承诺条款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