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牛区促进“北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总体要求,促进金牛区“北斗”、3DGIS产业聚集发展,我区出台了金牛区促进“北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金牛委发20191号)。为进一步细化产业扶持政策范围,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开、公正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关系、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的从事“北斗”产业、3DGIS产业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总部园区等相关科研机构(含院校)、企业和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及社团等独立法人。二、申报办法(一)支持企业开拓本地市场。1申报条件。(1)申报企
2、业基本条件。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在我区有固定生产场地(总部及税务关系在我区,生产地在区外的企业可例外)的企业。(2)申报产品基本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符合我区“北斗”、3DGIS产业规划布局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科技成果奖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品质、技术在我省行业内居领先水平的产品。纳入我市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的主要产品。2支持标准。优先推荐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3申报材料。(1)成都市名优产品申报表;(2)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复印件;(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
3、原件);(4)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行业准入证明等复印件;(5)企业和产品获得国家、省、市奖励证书复印件;(6)获得我市人才计划入选专家有关资料。(二)企业上规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2支持标准。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材料;(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5)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三)企业上台阶奖励。1申
4、报条件。持续在我区经营满3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支持标准。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材料;(3)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的证明材料;(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5)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四)对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5、2支持标准。(1)在我区首次申请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奖励;(2)在我区再次申请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企业基本情况;(五)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奖励。1申报条件。对新设立并通过当年认定,且有一定的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2支持标准。对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
6、分别给予5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的30%可用于奖励企业创新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3)企业基本情况;(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创新团队基本情况。(六)创新创业服务补贴。1申报条件。对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存量土地等新建(改建)创新创业载体的法人主体,经认定具备创新创业孵化能力,载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引进企业(在我区注册)数量达到100家以上。2支持标准。根据其提升孵化能力实施场地改造
7、、设备采购等投入经费的审计报告,给予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方不高于投入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新建(改建)项目建设及运营报告(含具备孵化能力的认定、金牛区企业入驻情况);(4)场地改造、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相关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5)运营分析报告(包括自身建设发展情况、为金牛区企业服务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6)入孵企业清单、就业人数和服务场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七)技术交易参与主体补贴。1
8、申报条件。参与轨道交通“重点领域”技术交易活动且项目落地金牛区的吸纳方(企业)。2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上补贴的30%可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人员或团队基本情况。(八)技术交
9、易中介机构补贴。1申报条件。对促成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向我区企业转化的机构。2支持标准。按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以上补贴的30%可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与技术输出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3)技术吸纳方相关情况登记表;(4)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6)拟奖励的人员或团队基本情况。(九)产业
10、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补贴。1申报条件。经认定,具有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研发与服务、人才培养等业务,由企业牵头新设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2支持标准。根据产研院运营方在产研院开办、成果转化、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资额,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以上奖励的30%可用于奖励企业创新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前期论证报告;(3)产研院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创新团队基本情况。(十)鼓励企业承办重大活动补贴。1申报
11、条件。在我区举办国家、省级层面行业论坛等重大活动的承办方。2支持标准。在我区承办国家、省级层面的行业论坛等重大活动,分别给予30万、20万的一次性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承办活动的方案、邀请嘉宾名单、新闻报道等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活动真实性需要增补的材料。(十一)鼓励企业拓展销售渠道补贴。1申报条件。年度内参加境外、境内专业展会和知名展会的企业。2支持标准。赴境外、境内重要参展参会项目,按照展位面积给予2万元9平方米(标准展位)补助,最高10万元的展
12、位费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与展会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代理机构)签订的承办合同、展位租用协议、银行转账回单以及组委会(或其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展位确认函等证明材料;(4)参展企业派出员工名单、派出人员出入境证明材料、派出人员与派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需包含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验讫章复印件);(5)参展绩效报告;(6)参展人员在企业展位前的合影等图像、视频资料;(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8)其他证明活动真
13、实性需要增补的材料。(十二)天使投资补贴。1申报条件。(1)在我区注册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3)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 (4)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2支持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的5%、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天使投资分析报告复印件
14、(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等);(4)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5)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6)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7)投资机构基本情况;(8)企业研发项目、活动情况;(十三)特别重大项目、“独角兽”企业和大院大所改制总部奖励。1申报条件。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经认定的“北斗”、3DGIS产业特别重大项目、重点培育的“独角兽”企业、大院大所改制成立的区域总部。2支持标准。经区政府(区委)研究同意后,按“一事一议”
15、的原则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其中补贴金额的30%专项用于奖励管理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在我区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4)特别重大项目认定证明材料;(5)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独角兽”企业评估报告;(6)大院大所改制成立的区域总部在我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公司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7)拟奖励运营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十四)“北斗”、3DGIS产业涉及人才和人才工作站相关补贴按照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组织部关
16、于印发关于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金组发2016153号)和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新型人才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人才发20173号)相关办法执行。三、申报和兑现流程(一)受理、初审(3月15日31日)。申报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区经信局。(二)复审(4月1日15日)。区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区经信局召开党组班子会,提出政策兑现建议方案。涉及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由区财政局进行复核。(三)审定(4月15日30日)。区经信局对相关申报材料、复
17、审意见、政策兑现建议方案汇总,报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四)兑现政策。区财政局将相关产业扶持、补贴、奖励资金拨付至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直接拨付至企业。 四、附则(一)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结束后组织评估、优化完善,再正式施行。(二)享受本政策奖励和扶持的企业或个人所在的企业,在金牛区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10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从企业享受政策之日起计),在此期间迁出金牛区的,原享受的奖励和扶持资金必须全部退回。(三)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轨道交通和智能制造产业科;联系电话:02887509475。金牛区
18、加快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按照金牛区“三步走”战略目标和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为加快轨道交通“一校一总部”在金牛的全面建成,培育形成我区千亿级轨道交通产业集群,我区出台了金牛区加快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金牛委发20191号)。为进一步细化产业扶持政策范围,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开、公正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关系、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的从事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研发、智能制造、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总部园区等相关科研机构(含院校)、企业和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及社团等独立法人。二、申报办法(一)支持企业开拓本地市场
19、。1申报条件。在我区已完成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有轨道交通相关业绩或者轨道交通行业准入(认证)的企业。2支持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纳入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3申报材料。(1)企业概况;(2)用户使用报告(业主对产品的质量及售后评价材料等);(3)轨道交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轨道交通行业准入(认证)的证明材料;(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符合相关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保责任事故的证明
20、材料;(6)重点配套企业产品情况。(二)采购“企业名录”企业产品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采购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无资产关联的)中企业生产的轨道交通产品(含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商、设计单位。2支持标准。按采购产品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设计单位)最高奖励30万元。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概况;(3)轨道交通当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实际采购产品的合同、付款发票和银行帐单复印件;(6)申报企业与采购产品的“名录企业”无资产关联承诺书。(三)
21、提升企业自身产品配套能力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采购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无资产关联的)中企业生产的轨道交通产品(含服务)用于企业自身主营产品(包括本地企业间协作配套)的企业。2支持标准。(1)对当年首次采购“企业名录”(无资产关联的)生产的轨道交通产品(含服务),按采购产品总额的2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法人单位)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30万元。(2)从第2年开始,以后年度按采购额增加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法人单位)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30万元。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概况;(3)企业当年轨道交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加载统
22、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实际采购产品的合同、付款发票和银行帐单复印件;(6)企业自身主营产品(采购产品对应的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情况。(7)申报企业与采购产品的“名录企业”无资产关联承诺书。(四)技术交易参与主体补贴。1申报条件。参与轨道交通“重点领域”技术交易活动且项目落地金牛区的吸纳方(企业)。2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上补贴的30%可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
23、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人员或团队基本情况。(五)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补贴。1申报条件。对促成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向我区企业转化的机构。2支持标准。按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以上补贴的30%可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与技术输出方
24、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3)技术吸纳方相关情况登记表;(4)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6)拟奖励的人员或团队基本情况。(六)对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支持标准。(1)在我区首次申请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奖励;(2)在我区再次申请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5、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企业基本情况。(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奖励。1申报条件。对新设立并通过当年认定,且有一定的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2支持标准。对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的30%可用于奖励企业创新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3)企业基本情况;(4)加载
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创新团队基本情况。(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补贴。1申报条件。经认定,具有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研发与服务、人才培养等业务,由企业牵头新设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2支持标准。根据产研院运营方在产研院开办、成果转化、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资额,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以上奖励的30%可用于奖励企业创新团队。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前期论证报告;(3)产研院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
27、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九)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1申报条件。上年度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2支持标准。(1)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20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15万元,第二编制单位奖励资金5万元。(2)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10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7万元,第二编制单位奖励资金3万元。(3)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5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3万元,第二编制单位奖励资金2万元。系列技术
28、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业年度内奖励最高20万元。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企业制(修)订多项技术标准的只需在申报表中逐一填写,并将相关标准文本材料按申报表中的填列顺序依次附上。(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奖励。1申报条件。对主导运营通过认定的国家级轨道交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机构。2支持标准。(1)对新引进落户我区的国家级轨道交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含新获
29、批)给予机构运营方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奖励;(2)对申建并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轨道交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机构运营方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3)以上奖励的30%可用于奖励参与修订标准的团队和具体参与申建的个人。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有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可研报告;(3)国家部委批复或认定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拟奖励的团队和个人基本情况。(十一)开放式轨道交通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补贴。1申报条件。对主导新建和已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开放式轨道交通产业公共服务
30、平台的运营商。2支持标准。(1)对当年新建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2)对当年已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平台按照年度运营总额成本的40%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3)同一平台两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平台建设和运营投入的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平台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补贴。1申报条件。参与“一带一路”国
31、家战略,开展境外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工程总包的企业。2支持标准。(1)对企业前期工作经费、保险费用等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补助;(2)对向境外项目总包单位提供产品(服务)的轨道交通企业给予使用产品(服务)金额的5%且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前期投入工作经费、保险费用相关票据;(4)境外项目总包单位采购申报企业产品、加工、服务合同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发票;(5)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报告;(6)申报企业与境外项目总包单
32、位无资产关联承诺书。(十三)鼓励企业承办重大活动补贴。1申报条件。在我区举办国家、省级层面行业论坛等重大活动的承办方。2支持标准。在我区承办国家、省级层面的行业论坛等重大活动,分别给予30万、20万的一次性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承办活动的方案、邀请嘉宾名单、新闻报道等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活动真实性需要增补的材料。(十四)鼓励企业拓展销售渠道补贴。1申报条件。年度内参加境外、境内专业展会和知名展会的企业;2支持标准。赴境外、境内重要参展参会项目,按照
33、展位面积给予2万元9平方米(标准展位)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与展会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代理机构)签订的承办合同、展位租用协议、银行转账回单以及组委会(或其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展位确认函等证明材料;(4)参展企业派出员工名单、派出人员出入境证明材料、派出人员与派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需包含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验讫章复印件);(5)参展绩效报告;(6)参展人员在企业展位前的合影等图像、视频资料;(7)申
34、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8)其他证明活动真实性需要增补的材料。(十五)企业上规奖励。1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2支持标准。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材料;(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5)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十六)企业上台阶奖励。1申报条件。持续在我区经营满3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
35、、5亿元、10亿元,且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支持标准。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材料;(3)在我区年度经济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的证明材料;(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5)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十七)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奖励。1申报条件。对在我区建设、运营轨道交通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运营商。2支持标准。(1)以园区内入驻企业在我区年度地方
36、经济贡献总额的10%为参照数,对产业园区运营方在改善园区内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2)当年在我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比上年度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园区运营管理团队一次性20万元奖励。(3)对牵头引进特别重大项目、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领军企业等龙头带动项目入驻园区并设立法人公司的园区运营方,经认定,给予园区运营管理团队一次性30万元的产业项目引进聚集奖励。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园区运营方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园区运营方在改善园区内配套
37、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投入的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4)园区内入驻企业当年在我区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5)牵头引进特别重大项目、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领军企业的认定证明材料;(6)牵头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领军企业在我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公司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7)园区运营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十八)天使投资补贴。1申报条件。(1)在我区注册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
38、000万元人民币;(3)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4)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2支持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的5%、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3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金牛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天使投资分析报告复印件(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等);(4)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
39、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5)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6)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7)投资机构基本情况;(8)企业研发项目、活动情况;三、申报和兑现流程(一)受理、初审(3月15日31日)。申报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区经信局。(二)复审(4月1日15日)。区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区经信局召开党组班子会,提出政策兑现建议方案。涉及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由区财政局进行复核。(三)审定(4月15日30日)。区经信局对相关申报材料、复审意见、政策
40、兑现建议方案汇总,报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四)兑现政策。区财政局将相关产业扶持、补贴、奖励资金拨付至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直接拨付至企业。 四、附则(一)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结束后组织评估、优化完善,再正式施行。(二)享受本政策奖励和扶持的企业或个人所在的企业,在金牛区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10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从企业享受政策之日起计),在此期间迁出金牛区的,原享受的奖励和扶持资金必须全部退回。(三)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轨道交通和智能制造产业科;联系电话:02887509475。金牛区商贸商务企业
41、“个转企”“企上规”及上规企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为积极促进全区商贸商务企业量质提升,我区出台了金牛区商贸商务企业“个转企”“企上规”及上规企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试行)(金牛委发20191号)。为进一步明确产业扶持政策范围,细化操作规程,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开、公正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工商注册关系、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的专业市场内商户、市场(项目)管理运营方、商贸商务企业、集中收付平台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独立法人。二、申报办法(一)“个转企”奖励。1申报条件。专业市场内个体商户连续在市场内经营5年以上(含5年)后转型为企业,纳入企业名录库且
42、完成网上申报年度报告;专业市场内个体商户转型为企业且成功达限入库。2支持标准。“个转企”企业,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个转企”且“企上规”企业,前3年按该企业在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3申报材料。“个转企”: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个转企”情况填写专业市场内“个转企”企业情况汇总表,作为转报文件附件统一报送。“个转企”且“企上规”:(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管理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2)资金申请表;(3)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未享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
43、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5)在市场内连续经营5年以上证明;(6)企业所属街道办事处转报文件;(7)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二)“企上规”奖励。1申报条件。零售、批发、住宿餐饮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四类企业,实现达限入库。2支持标准。零售业企业:入库后按该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住宿餐饮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三类企业:入库后按该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一次性奖励。3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管理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2)资金申请表;(3)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未享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
44、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5)企业所属街道办事处转报文件;(6)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三)汇总入库奖励。1申报条件。专业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管理运营方及第三方集中收付平台,在市场(综合体)内实现统一收银且开具发票。2支持标准。按专业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管理运营方及第三方集中收付平台企业成功入库后前3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50%、30%、20%给予奖励。3.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管理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2)资金申请表;(3)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诚信经营、
45、合法纳税,未享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5)企业所属街道办事处转报文件;(6)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四)入库企业培育壮大奖励。1申报条件。已入库的零售类企业,年销售额达2亿元且年增幅在10%20%(含)或20%以上;已入库的批发类企业,年销售额达5亿元且年增幅在10%20%(含)或20%以上;已入库的住宿餐饮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且年增幅在10%20%(含)或20%以上;已入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2亿元且年增幅在10%20%(含)或20%以上。2支持标准。零售类企
46、业,按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5%、25%给予奖励;批发类企业,按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0%、15%给予奖励;住宿餐饮类企业,按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5%、10%给予奖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企业当年我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0%、15%给予奖励。3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经营管理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2)资金申请表;(3)企业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未享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等承诺;(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5)企业所属街道办事处转报文件;(6)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五)新引进区外企业奖励。1申报条件。专业市场(项目)运营方成功新引进区外商贸商务企业落户我区且实现达限入库(入库专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