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综合验收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二、审批范围日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三、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综合验收申请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测量总平面及电子文件(含附属绿化工程)3、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竣工资料(应包含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环境卫生设施、区域换热站、雨污分流设施、防洪排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设施等内容)4、多角度拍摄的竣工照片(七寸)四、审批程序1、申请人申请,科室审查资料2、召开综合验收会议,组织有关科室、单位进行现场验收。3、形成会议纪要。五、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规划综合验收流程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提报有关材料 受 理材料齐全,即时受理;不齐全,一次性补正告知审 查科室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现场验收召开综合验收会议,组织城建科、排水处、园林局、环卫处、燃气热力办进行现场核查、审验形成会综合验收会议纪要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规划条件整改经复验合格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