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濮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濮政201422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1421号)精神,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根据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厅 省审计厅 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政府对全市各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审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市水利局,负责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自查,并配合市考核工作组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
3、考核4项指标: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定义及计算、评分办法见附件l。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清况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要求,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于考核期起始年元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备案,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考核期内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于每年元月底前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
4、备案。逾期末上报或报送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不符合要求的,由市水利局通知该县区政府限期补报或重新上报;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考核工作组根据该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目标或进行合理调整。 (二)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市水利局商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要求以及确定的各县区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于每年2月10日前向各县区人民政府下发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县(区)政府自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相关数据协商一致后,于每年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水利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县区水行
5、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自查报告所依据的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报送市水利局。 (四)核查和抽查 受考核工作组委托,考核办组织对县区人民政府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 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区行政区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内容包括对县区人民政府上报的相关技术资料现场核对以及对重点用水户取用水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 (五)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办综合自查、核查和重点抽查结果,提出县区年度或期末考核评分和等级建议,相关数据协商一致后,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经考核工作组审定后,由市水利局在每年5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
6、五、考核评分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一)年度考核评分 各年度考核评分由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分值加权组成,年度得分保留整数。计算公式为:年度考核得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权重系数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权重系数。 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和附件2。权重系数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中明确。 (二)期末考核评分 期未考核总分由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不包括期末年)和期末年考核得分加权组成,分值保留整数。其中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权重占40,期末年考核得分占60。计算公式为:期末考核总分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40期末年考核得分 60。 (三)考核等级确定 根据年度或期
7、末考核的评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公告与使用 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与表彰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整改检查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
8、合格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水利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整改结束后,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四)追究责任 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县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目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 2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附件1目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 4项指标中,用水总量指标分值
9、30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分值20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分值20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分值30分。工业增加值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其余数据由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 一、用水总量 (一)定义及计算 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四类。当年用水总量折算成平水年用水总量进行考核。 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
10、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 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二)评分方法 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用水总量指标得分(考核目标值实际值)考核目标值 303080%。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年度用水总量大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一)定义及计算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
11、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按2010年不变价计。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度下降的百分比。 (二)评分方法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 20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一)定义及计算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问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立方米)。
12、 (二)评分方法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 20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小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四、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一)定义及计算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100。 (二)评分方法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3030 80。得
13、分最高不超过30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附件2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以100分计。评分内容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表项目序号分项分值主要考核内容用水总量控制1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8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水资源相关专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在相关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2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5建立辖区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14、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编制年度取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鼓励建立和探索水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3严格实施取水许可8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取水许可,无越权审批现象;建立取水许可管理信息台账,取水户信息登记入库;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项目序号分项分值主要考核内容用水总量控制4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8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
15、、保护和管理,加大水资源费调控作用,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5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4严格查处违规采用地下水行为;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后,受水区公共供水应优先取用南水北调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应按规划全部关闭;编制并实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6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2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小计35项目序号分项分值主要考核内容用水效率控制7全面加强
16、节约用水管理8切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引水、调水、供用水工程建设首先考虑节水要求;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校园建设;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8强化用水定额管理8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9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6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业、装
17、备和产品,加大农业、工业、生活节水技术的改造力度;大力推广适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小计22项目序号分项分值主要考核内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10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6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1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5依法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完善饮用
18、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快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单水源供水的城市,应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备用水源。12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小计16项目序号分项分值主要考核内容其他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13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5逐级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考核工作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
19、综合考核评价依据。14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8加强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重点取用水户安装取水远程监控系统;完善水资源信息统计与发布体系,按时编写水资源管理年报、地下水通报。15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4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16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6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17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4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小计27抄送:抄送:省水利厅、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濮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印发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