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区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和广东省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安监管二20123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分局成立工作
2、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安排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企业进行调查督查工作,抓好小微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各镇(街)分局通知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二)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宣传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三)坚持统筹兼顾。镇(街)分局和有关工贸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
3、化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工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分局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部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
4、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目标(1) 摸清各镇(街)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监管现状,做到底数清,状况明。(2) 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3) 督促有关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4)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升现场监管和服务水平。(5) 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长
5、效机制,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及内容(1) 专项治理范围: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2)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禁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主工作人员进行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应当
6、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2、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的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
7、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测、维护。3、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4、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要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
8、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6、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五、专项治理工作方法步骤(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顺德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维聪、副组
9、长:唐跃华、成员:安监科全体人员,联络员:麦旺贤。(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分局要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分局领导工作小组。请各镇(街)分局于8月30前将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与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电子版)上报区局。 (三)开展业务培训(9月) 我局将在9月份组织区内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四)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10月至11月上旬)1、有关工贸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我局将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有限
10、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工贸企业要于2012年9月底前将本单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各镇(街)安全监管部门。2、各镇(街)分局要在有关工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俺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四)督查检查和全面总结(11月中旬至12月)我局采取抽查形式,对各镇(街)分局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镇(街)分局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报区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