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邻居同意经营证明我是天晴干洗店店主雷宏岩,准备在章党淞江路北粮库社区 11 号楼 1 单元 102 室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扰民,不影响他人,请邻居同意在此经营。同意人员签名:本人在章党淞江路北粮库社区 11 号楼 1 单元 室, 同意天晴干洗店在此经营。邻居签字:年月日本人在章党淞江路北粮库社区 11 号楼 1 单元 室, 同意天晴干洗店在此经营。邻居签字:年月日本人在章党淞江路北粮库社区 11 号楼 1 单元 室, 同意天晴干洗店在此经营。邻居签字:年月日以上户居民属实是章党淞江路北粮库社区 11 号楼 1 单元住户社区同意天晴干洗店在此经营月日年- 可编辑 -精品(社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