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在召开支部大会一周前,以张贴公告方式,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及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文稿随其他入党材料一起上报。如果本次支部大会参加票决的发展对象在1人以上,可在公示文稿中并列。 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本支部经研究拟发展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决定自年月日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年月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支部或党委反映。本支部联系电话:联系人:党委联系电话:联系人: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附:同志基本情况,男,年月出生,文化,共青团员,职称,现任(为)(职务或岗位)。(工作简历)该同志年月日申请入党,年月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为、同志。已参加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已对该同志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过政审,均无政治历史问题(或除其亲属因问题被处理外,其余均无政治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