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ord文档仅供参考绿化工程合同(一)发包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项目外环境景观及景观园林绿化工程。2 .工程地点:3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园林景观、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 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 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元予乙方。4 .
2、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治理、包质 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第二条工程期限1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 , 竣工日期为年 M 日。2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 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移交承包方要紧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阻碍承包方进场施 工者;(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 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刻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 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觉时期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搁施
3、工 进度者;(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阻碍 小时以上者;(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 续而阻碍下一工序施工者;(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 差款而阻碍施工进度者;(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如台风、水灾、自然 缘故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阻碍工程进度者;(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1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I拾万 jfI拾元整(含税)。2 .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1 .进口特别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 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
4、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 负责。2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 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早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 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3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4 .已进场的物资,若发觉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 其运出场外。5 .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 时,能够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具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 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6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通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 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7 .乙方已
5、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讲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 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同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的监督检查;3 .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4 .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通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 证后,方可使用;5 .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 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6 .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讲明、技术交底纪要、 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7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刻,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 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 给发包方治理;8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9 .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 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 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 咨询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刻进行修理。承包方应
7、在 七个工作日内修复。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1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讲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 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 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 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3 .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 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 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 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4 .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落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 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
8、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 施。5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 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1)设计图纸和讲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 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 与讲明书不符;(3)设计图纸和讲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 不到的特别困难等;(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 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1.发包方(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 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 资料;(2)在开工
9、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3)依照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 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套;(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操纵点;(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 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
10、表,对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咨询题 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 必须的签证;(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 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2.承包方(1)施工场地的平坦、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 和临时设施的施工;(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打算、 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打算、用水电打算、开竣工通知书、隐 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 和治理;(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讲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 合同规
11、定的时刻如期完工和交付;(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 验收;(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 咨询题,负责无偿修理。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 .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t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 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tt度款;3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溢度款;4 .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 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程款; 留结算价的5娓款,
12、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天内 分不一次支付给承包方;5 .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6 .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阻碍工程进度、 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7 .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7. 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 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7. 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 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7. 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 一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 合定额按定额计价。7. 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 建设工程造价治理站于 年 M 日颁发
13、的 年园林工程定额计 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涉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彳治理站于 年 M 日颁发的一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 5府算。7. 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 建委颁发的年度 M份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 家、原产地及价格等。7. 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 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 4款下浮。第九条违约责任1 .承包方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2)工程交付时刻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 付人民币 元作为逾期
14、违约金。2 .发包方的责任(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 以顺延。(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早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 生的质量或其他咨询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截了当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特别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依照具体情况 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别条款。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 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 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托付代表人(签名): 托付代表人(签名)签约日期:年 M 日签约日期:年月 日Word文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