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装箱运输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 甲方权益和义务: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2. 乙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甲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 (21.5 吨20)(26 吨40) ,甲方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4
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地免费堆存期为 天, 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 RMB 40.5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 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吊装卸箱费等。 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 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 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 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 同
3、时,必须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 RMB100 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三, 费用结算a) 费用结算方式:( 1) 半月结:每5 日前付清上月16 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 20 日前付清当月 1 日 15 日的所有费用。( 2) 月结:每月5 日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b)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
4、算。 (运价见附表)c)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 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 以到我公司银行账号为准。d)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保险条款货物的运输保险有甲方自行办理,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 两者以高者为准, 发生货损时
5、,甲方(或 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 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 5)因参与罢工, 停工, 工潮, 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 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 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三)口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五,其它事宜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 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友 好协商解决。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 M 日。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