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大学生入伍,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在军营中,不仅可以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更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如下优惠政策:1. 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4万元;2. 应征入伍大学生家属享受优待金每年 15000 元,共两年;3.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国家为其最后学制已交学费进行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或代偿的标准为:学费6000 元/年的,按实际学费补偿或代偿;学费6000 元/ 年的,按 6000元/年进行补偿或代偿;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国家为其最后学制剩余学年进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同上;
2、4.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学生退役后可办理复学手续继续完成学业;在部队考上军事院校的可办理转学或退学手续;服兵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两年之内不予复学,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5. 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 1 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相关军校培训,学制 2 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省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6. 大学毕业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去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26 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
3、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介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7. 在部队加入党组织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入伍前为一年级的学生,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服役期满后正式复学前向学校递交申请,学校予以优先考虑;8. 应征入伍的本科在校生,本科毕业后 3 年内参加天津市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应征入伍的专科(高职)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9.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10. 每年天津市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 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 10%左右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天津师范大学武装部201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