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配合费协议总包单位(甲方):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乙方):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阳光尚苑7#-8#及幼儿园消防系统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总包配合服务费1.1、 本工程配合费经双方约定为 元()。1.2、 经双方同意,乙方于进场时一次性支付甲方总包配合费。第二条甲方义务2.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总包管理责任。2.2、 甲方应提供办公室、会议室,并配备会议桌椅等办公设施。2.3、 甲方应提供卫生设施、临时仓储点、卸货点、材料周转堆放场地。2.4、 甲方应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提供零星水泥、钢筋等辅助材料。
2、2.5、 甲方应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不再收取电费、水费;从一级配电柜引出的配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2.6、 甲方应提供标高、定位线等。2.7、 甲方应提供土建装修收口、成品保护、竣工资料归档等现场配合。2.8、 甲方应按设计图纸及相应变更,对施工内容优先安排施工,并及时移交乙方。第三条乙方义务3.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要求施工人员。3.2、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文明现场施工管理,并派同志负责协调、配合双方的工作。3.3、 乙方应服从监理单位管理。3.4、 乙方应精心施工,保证安全,杜绝安全事故。3.5、 乙方应注意其他部分工程的成品保护,破坏无偿修复或赔偿
3、。3.6、 乙方应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验收。3.7、 乙方应进场前将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门。3.8、 乙方应负责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负责清运。第四条安全责任5.1、如阳光尚苑7#-8#及幼儿园消防系统 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国家 法律或行业规定执行。第五条争议或纠纷6.1、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6.2、 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精
4、品资料余海涛:建市行撤字201532号画佚名自 住建部 2015-11-03 09:05:15评论(0)2015年6月30日向你发出了经调查核实,你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的行为。我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32号),并于2015年7月11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0月21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